2017年西昌市實施基本藥物情況彙報

一、基本情況

2017年西昌市實施基本藥物情況彙報

西昌市有37個鄉鎮,231個行政村,常住居民71萬,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476個,其中市級醫療衛生單位8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個,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37個,村衛生室427家。我市依託西部大開發、擴大內需等政策機遇,使衛生事業獲得了快速發展,三級衛生網絡基本形成。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現已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健康得到進一步保障。我市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於2017年5月1日起實施,37個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於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首批納入一體化管理的48家(部分整合)村衛生室於2011年6月30日起實施,其於183家村衛生室也將於2011年12月16日開始實施,現將基本情況彙報如下:

二、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

(一)領導重視 組織得力

衛生部新醫改方案出臺後,我市高度重視,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納入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和衛生惠民工程來抓,成立了由市委副書記馬廷貴爲組長,市委棠委、常務副市長餘明良,市委棠委、宣傳部部長陳東,副市長戴瓊、朱明任副組長,政府辦、發改局、財政局、人社局、衛生局、藥監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負責人爲成員的西昌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設立醫改辦公室,具體負責醫改日常工作。

(二)落實制度,穩步實施

按照省、州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相關文件精神及全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會議要求,制定並下發了《西昌市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實施方案》(西府辦發[2017]71號)、《西昌市基層醫療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方案》(西衛發

[2017]261號)、《西昌市基層醫療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經費補償方案》(西市財[2017]161)等文件。爲了切實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成立了以西昌市衛生局局長熊燃爲組長的基本藥物制度領導小組,確定了“領導包片、以點到面、從上到下、分步實施”的工作方案。一是確定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於2017年5月爲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試點醫療機構,二是於2017年10月在全市37個鄉鎮衛生院全面推行基本藥物制度,三是48家(部分整合)一體化管理村衛生室於2011年6月30日起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四是按照《西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西昌市村衛生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西府辦發[2011]252號)文件規定,183家村衛生室也將於2011年12月16日開始實施,實現了基本藥物制度在我市基層醫療機構全覆蓋,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符合規劃設置、執行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實行零差價銷售。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以來,基層

醫療機構藥品價格較實施前平均下降15.5%,與去年同期相比,門急診次均費用下降28.2%,住院次均費用下降22.7%,初步達到了政府得民心、人民羣衆得實惠的要求。

(三)加強督導 保證工作落實

爲了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我市基層醫療機構有效實施,西昌市醫改領導小組、西昌市基本藥物領導小組推行包片、包乾責任制,下發了《<四川省基本藥物採購配送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西衛發[2017]75號)、《四川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採購使用基本藥物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西衛發[2011]101號)、《西昌市鄉鎮衛生院會計集中管理覈算的實施方案(試行)》(西衛發

[2017]269號)、《西昌市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採購貨款統一集中支付管理辦法》(西市財[2011]91號)、《西昌市衛生局關於印發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考覈辦法的通知》等文件, 成立了會計覈算中心和基藥審覈中心,建立了基本藥物採購貨款專帳專戶。醫療用藥實行網上統一採購,採購藥品的具體劑型、規格、價格、生產廠家均與中標藥品一致,村衛生室藥品由所在地衛生院統一代購。每月26日至30日各採購單位將本月基藥採購隨貨同行單、入庫清單、發票等單據及《西昌市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採購資金支付申請審批表》交市衛生局,由專人通過網上監督管理平臺審覈後,採購單位將應付款存入基藥貨款專戶,會計覈算中心及時將藥款撥付給配送企業,實行專賬專戶管理,有效遏止了網外採購,確保基層醫療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藥並零差率銷售。結合績效、基藥考覈等辦法,從藥品採購、貨款支付、藥品銷售等環節核加強監管督導,除民族鄉鎮按人口撥付基藥補償資金外,將上

網採購及銷售的基藥量、醫療服務量和質量作爲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財政補償金分配的主要依據,促進了基藥制度的深入落實。

《2017年西昌市實施基本藥物情況彙報》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