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成績單管理辦法

爲進一步規範研究生成績審覈管理、確保成績單審覈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辦法。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成績單管理辦法,全文如下:

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成績單管理辦法

  一、成績單審覈要點

(一)學生需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必修、選修課程學分及必修環節,所修課程與培養方案規定一致。

(二)成績均爲60分(合格/及格)及以上,總學分修滿。

(三)無重複課程,數據準確。每門課程的學分與學時對應,課程名稱、課程類別、考試日期、成績、主講教師等信息齊全、準確。

(四)學生的姓名、專業、入學時間、導師等基本信息完整、無誤。

  二、成績單審覈流程

(一)培養單位中期初審

培養單位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成績單的中期初審。培養單位應督促未達到培養方案要求的研究生按時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二)培養單位終審並出具畢業生成績單

畢業生成績單必須是在研究生按照培養方案要求將所有課程及必修環節修讀完畢後方可出具。不符合培養方案要求的或課程及必修環節未修讀完畢的不能出具畢業生成績單。

爲了規範教學管理,請培養單位嚴格按照審覈要點要求對畢業生成績單進行審覈把關。成績單審覈通過後方可提交研究生院培養處確認蓋章。

1、時間截點

(1)學制爲兩年的專業學位碩士:培養單位需於第四學期開學前錄入全部成績(含實踐實習),並按照審覈要點要求完成成績單審覈工作。並在第四學期開學兩週內將成績單和《成績單審覈登記表》提交研究生院培養處。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如兩年畢業,則按以上時間截點進行成績單審覈。

(2)碩博連讀生碩士階段的成績單須於第四學期開學兩週內提交研究生院培養處。

(3)學制爲三年及以上的研究生(含學術型碩士、博士、三年制專業學位碩士、在職專業學位碩士):培養單位需於第五學期開學初錄入全部成績(包含實踐實習),並按照審覈要點要求完成成績單審覈工作。並在第五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提交研究生院培養處成績單和《成績單審覈登記表》。

2、審覈步驟

(1)培養單位教務老師打印畢業生成績單後,組織學生自查成績單,並請學生在《研究生成績單審覈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2)培養單位審覈畢業生成績單準確無誤後,由培養單位主管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副院長在成績單相應位置簽字,並同時在《研究生成績單審覈記錄表》相應位置簽字。

(3)按照時間截點要求,培養單位將審覈無誤的一份紙質版畢業生成績單與《研究生成績單審覈登記表》提交研究生院培養處。

(4)凡經研究生院培養處確認的畢業生成績單,培養單位另行製作三份,培養單位主管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副院長簽字後,提交研究生院培養處蓋章。

畢業生成績單加蓋研究生院成績單專用公章方爲有效。每個畢業研究生的四份成績單,三份分別存入學生的科技檔案、人事檔案和培養單位檔案(院系檔案),一份發放學生本人使用。

  三、注意事項

(一)出具畢業成績單後再修讀的'課程將不記入成績單。

(二)培養單位是成績單的出具人和把關人,應將成績審覈工作提前,及時指導研究生完成學業。

(三)研究生在學期間,因聯繫出國或其他用途需開具中英文成績單的,可持本人研究生證到研究生院培養處打印中、英文成績單各一份,經確認無誤,加蓋研究生院成績專用章後,到學校檔案館辦理製作由檔案館加蓋北京師範大學成績證明專用章的多份加密成績單。

(四)凡檔案已移交學校檔案館保存的已畢業研究生,中英文成績單、畢業及學位證書英文翻譯件以及學歷證明等均直接到檔案館辦理。

(五)研究生院培養處是出具研究生成績單的主管部門。未經研究生院培養處授權,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爲研究生出具成績單。

  四、附則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自2014屆開始執行本辦法;學術型研究生(含學術型碩士、博士)自2015屆開始執行本辦法。

  附 成績單辦理地點、聯繫方式

(一)在學期間成績單辦理地點

研究生院培養處:主樓A區211室

辦理時間:週二、四上午8:15-11:30,下午14:15-17:30(節假日除外)

學校檔案館:化學樓北側,原出版社書庫三層

辦理時間:週二、四上午8:15-11:00,下午14:15-17:00(節假日除外)

主頁:,聯繫電話:58807881

(二)已畢業研究生成績單辦理地點

學校檔案館:化學樓北側,原出版社書庫三層

辦理時間:週二、四上午8:15-11:00,下午14:15-17:00(節假日除外)

主頁:,聯繫電話:58807881

注:以上辦理地點、聯繫方式如有變更,以實際通知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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