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陳襄傳》的翻譯

原文

《宋史·陳襄傳》的翻譯

陳襄,少孤,出遊鄉校,與陳烈、周希孟、鄭穆爲友。時學者沉溺於雕琢之文,所謂知天儘性之說,皆指爲迂闊而莫之講。四人者始相與倡道於海濱,聞者皆笑以驚,守之不爲變,卒從而化,謂之“四先生”。襄舉進士,調浦城主簿,攝令事。縣多世族,以請託肋持爲常,令不能制。襄欲稍革其俗,每聽訟,必使數吏環立於前。私謁者不得發,老奸束手。民有失物者,賊曹捕偷兒至,襄語之曰“某廟鍾能辨盜,犯者捫之輒有聲,餘則否”。乃遣吏先引以行,自率同列詣鍾所祭禱,陰塗以墨,而以帷蔽之。命羣盜往捫,少焉呼出,獨一人手無所污,扣之,乃爲盜者。知河陽縣,始教民種稻。富弼爲郡守,一見即禮遇之,及入相,薦爲祕閣校理、判祠部。知常州,運渠橫遏震澤,積水不得北入江,爲常、蘇二州病。襄度渠之丈尺與民田步畝,定其數,授以浚法,水不復積。知諫院,改侍御史知雜事。論(王安石)青苗法不便,且言韓維不當爲中丞。皆不聽,襄以言不行,願補外。安石欲以爲陝西轉運使,帝惜其去,留修起居注。逾年,安石又欲出之,帝不許。尋直學士院,安石益忌之,擿其書詔小失,出知陳州。卒,年六十四,贈給事中。襄蒞官所至,必務興學校,平居存心以講求民間利病爲急。既亡,友人視其篋,得手書累數十幅,盈紙細書,大抵皆民事也。在經筵時,神宗顧之甚厚,襄以司馬光至於鄭俠三十三人對,謂光等皆股肱心膂之臣,不當久外。謂俠愚直敢言,發於忠義,投竄瘴癘,朝不謀夕,願使得生還。帝不能盡用。

譯文

陳襄,幼時喪父,出外到鄉校遊學,與陳烈、周希孟、鄭穆是好朋友。當時讀書人都沉浸迷失在注重修飾文詞的文章中,(對儒家)所說的瞭解天命覺悟本性的學說,都指責是思想言行不合實際而沒有人來研究這樣的學說。陳襄他們四個最先一同在沿海地區提倡這些學說,聽到的人都笑話(他們),驚訝不已,他們堅持這樣做不改變,最終(大家)都聽從了他們並且受到教化,(人們)稱他們爲“四先生”。陳襄考中進士,調任爲浦城主簿,代理縣令事務。浦城縣有很多世代顯貴的家族,把私相囑託,對(政權)把持橫行當作平常的事,縣令不能控制(這個局面)。陳襄逐漸改變這個習氣,每次審理訴訟案件,一定讓多位官吏圍着站在自己面前。(這樣一來),私下進見(說情)的人沒法說話,參與此事的老到奸滑的官吏毫無辦法。百姓有東西被偷了,抓捕盜賊的官員抓了(疑似)小偷(的人)送到,陳襄告訴他們說“某座寺廟裏的鐘能夠辨識出盜賊,偷了東西的人摸鐘就會發出響聲,其餘的人摸應該不響”。就派遣吏卒先帶着(疑似小偷的人)前去(寺廟),自己帶領同僚到鍾所在的位置祭祀禱告,暗中把墨汁塗抹到鐘上,用布幔把鍾遮蔽起來。命令這些小偷到布幔裏去摸鐘,過了一會喊他們出來,只有一個人手上沒有被墨汁染黑。審問他,就是那個偷東西的賊。(陳襄)擔任河陽縣令,開始教導農民種植稻穀。富弼作郡守,一見到就用優厚的禮節對待陳襄,等到富弼做了宰相,還推薦陳襄去做祕閣校理、監管祠部(事務)。(陳襄)擔任常州知州,運河的水從旁邊衝到了太湖,積存的水不能從北邊瀉入長江,成了常州、蘇州兩地的災害。陳襄估算了運河的'長度和百姓田地的面積,確定了數字,把疏通的辦法交給他們,滯水不再積留。在諫院任職,又改任侍御史知雜事(官名。唐朝置,以年深御史充任,總管御史臺庶務。五代沿置,以郎中、員外郎一人兼任。宋初因之。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去“知雜事”之號,置侍御史一人,爲御史臺副長官)。批評王安石青苗法不合理,而且進言說韓維不應當任命爲中丞。(皇上)都沒有采納(這些意見),陳襄因爲這些建議沒有被接受,想到京城之外任職。王安石想把他安排去做陝西轉運使,皇上舍不得他離開,留下他編寫《起居注》。過了一年,王安石又想把他弄到外地去,皇上不答應。不久到學士院任職,王安石更加忌憚他,揭發他書寫詔書中的小的過失,讓他出京到陳州當知州。(陳襄)去世,年齡是六十四歲,被追封爲給事中。陳襄(做官)到任職所在的地方,必定致力於興辦學校,平日用心把討論研究百姓的利益和困難當作最緊急的事(來做)。他去世以後,朋友察看他的書箱,找到了他親手書寫的幾十張文稿,紙上寫得滿滿的,都是很細的字,大多是(與)百姓(有關)的事。(陳襄)在給皇上講解經籍的時候,神宗對他關懷很優厚,陳襄拿司馬光、鄭俠等三十三人作爲(對皇上)的回答,說司馬光等人都是輔佐得力可做親信的大臣,不應當讓他們長期在外地做官。又說鄭俠樸實直爽敢於說話,(言語)都是出於忠誠正義,流放(南方)瘟疫(多發)的地區,早上無法預料晚上的事,(非常危險),希望讓他能夠活着回到京城。皇帝沒有全部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