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會計信息質量角度談資產減值準備的計得及其審計探究

1999年底,財政部發布了《(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定》(簡稱《補充規定》),緊接着中國證監會又公佈了《關於上市公司做好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最近中注協又發佈了《資產減值準備審計指導意見》。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資產減值準備問題已引起各方普遍關注。資產減值準備,是指按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補充規定》等規定要求各類股份公司中的境外上市公司、H股、B股公司計提的壞賬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從會計信息質量角度談資產減值準備的計得及其審計探究

一、充分認識資產減值對會計信息質且的影響

在上市公司年報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資產負債表中列有大額的應收賬款,而這些應收賬款是否全部能爲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卻值得研究。根據近年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有2/3的企業應收賬款有不同程度的增長。其中應收賬款數額翻番的企業占上市公司總數的20%,並且應收賬款賬齡呈老化態勢,兩年以上、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比重大幅度增加,人們不禁要思考一個問題:賬齡如此長的應收款項,到底回收的可能性有多大?大批款項長期不能收回,公司爲此負擔的不僅是利息費用,而且也降低了現金利用率,喪失了更多的投資機會。衆多的上市公司對他們長期末收回的應收款項卻採取較低的壞賬計提比例,使應收賬款淨額這一資產虛增,權益虛增;同時使費用虛減,利潤虛增。另外,國內市場由於供需失衡,曾一度疲軟,企業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原料及產品積壓,一些上市公司的存貨週轉速度減慢,存貨龐大,期末存貨餘額劇增。這不僅說明企業經營管理績效較差,計劃性不強或銷售不暢,流動資產過多地沉澱在存貨上,必然導致企業貨幣資金減少,缺乏應有的流動性及財務靈活性,而且在技術發展迅速的時代,存貨週轉速度過慢,很有可能會發生存貨跌價損失。上市公司如果對很可能會發生跌價損失的存貨不按一定的,比例計提跌價準備,也會使存貨這一資產虛增,權益虛增;同時使費用虛減,利潤虛增。

同樣道理,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也有這樣的問題。如果企業不充分考慮資產減值這一問題,必然會影響會計信息質量。

二、改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不謹慎現狀,提高會計倍息質量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低下巴不是個別問題,普遍存在着利用不提、少提或多提資產減值準備來操縱利潤。自1998年《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發佈實施以來,雖然對規範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覈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由於受當時經濟環境的約束和影響,《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對資產損失的核算採用了按不同上市公司分別處理的方法,即規定國內上市公司可以計提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也可以不計提,這樣的規定可選擇餘地過大,致使很多公司出於自身利益並沒有根據其資產實際情況計提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如應收賬款壞賬問題,少數上市公司還一直沿用直接轉銷法覈算,大部分上市公司仍然採用按應收賬款餘額的0.3-0.5%的低比例計提壞賬準備。這樣根本不能充分估計公司可能發生的損失,造成虛增資產、高估利潤。例如某上市公司在《補充規定》出臺之前採用直接轉銷法覈算壞賬,根據《補充規定》的.要求,變更直接轉銷法爲賬齡分析法,根據對其應收賬款可收回性的分析,追溯調整到以前年度共應計補提壞賬準備8157萬元,調減了該企業以前年度42%的利潤。而對於存貨、短期投資及長期投資,則更是很少有上市公司計提有關減值準備,但實際上其跌價或減值問題卻普遍存在,使資產虛增,也便利潤嚴重不實。

總之,在《補充規定》出臺之前,大部分國內上市公司並沒有遵循謹慎性的會計政策,計提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會計信息失真現象比較普遍。對此,會計信息使用者提出了尖銳的批評意見,紛紛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應採用謹慎性原則,根據實際情況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三、規範資產減值準備計提,保證會計信息質址

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涉及到對哪些資產計提,應按什麼方法提,提取的比例是多少纔算合適等問題。《補充規定》出臺之前,由於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在這方面所提供的指南不夠詳細,同時也由於有些公司出於利潤調節等方面的原因,致使這些公司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方面存在過多的隨意性,不計提或少提資產減值準備,利用它調節利潤等現象時有發生,直接影響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補充規定》要求對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對存貨計提跌價準備,對短期投資計提跌價準備,對長期投資計提減值準備。

《補充規定》要求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的基礎不僅包括應收賬款,而且還包括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不僅可以採用應收賬款餘額百分比法,還可以採用賬齡分析法或銷貨百分比法。提取比例應由公‘司根據實際應收賬款情況自行確定,但在確定壞賬準備的提取比例時,應當根據公司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情況,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合理地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收回,或因債務單位破產、資不抵債、現金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提取壞賬準備:

(1)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以及未到期的應收款項;

(2)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債務重組,或以其他方式進行重組的;

(3)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特別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項產生的應收款項;

(4)其他己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根據謹慎性原則,公司對於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不能不計提壞賬準備。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計提資產減值的隨意性,保證了會計信息的質量。

《補充規定》要求採用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的原則對期末存貨進行計價,當成本低於可變現淨值時,期末存貨按照成本計價;當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時,則按照可變現淨值計價,所以企業應將期末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企業在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原則對存貨計價時,有單項比較法、分類比較法和總額比較法三種不同的計算方法。

(1)單項比較法指對庫存中每一項存貨的歷史成本和可變現淨值逐項進行比較,每項存貨均取較低數來確定存貨的期末成本。

(2)分類比較法指按存貨類別的歷史成本與可變現淨值進行比較,每類存貨取其較低數來確定存貨的期末成本。

(3)總額比較法指按全部存貨的歷史總成本與可變現淨值總額相比較,以較低數作爲期末全部存貨的成本。

在上述三種方法中,單項比較法不會相互抵銷,所確定的均爲各項存貨的最低價,因此比較謹慎。《會計制度》規定上市公司“應按單個存貨項目”計算提取存貨跌價準備。

四、加強資產減值準備審計,鑑證會計信息質槓

《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補充規定》的出臺下部分公司能領會新政策精神,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確定了新的四項準備計提方法和比例,但也有不少公司將新政策給予公司的自主權變成了一種調節公司利潤的工具,根據其自身需要,某些年份不計提四項準備,某些年份大量計提四項準備。譬如一家上市公司年報中出人意料地大量提取壞賬準備,甚至對賬齡不超過一年的應收款項也提取了50%的壞賬準備。兩個月後,該公司通過債務重組,將其中大量的已提壞賬又重新收回來,從而在新的會計年度形成了一筆收入,將提取壞賬準備當成了一種調節利潤方法。因此,必須加強對資產減值準備的審計,以防止上市公司利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操縱利潤。

在計提各種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過程中,上市公司會計人員要依據有關因素做出合理估計,在分析和判斷的過程中,更多地注入了會計人員的主觀因素,因此,發生錯報的風險較大,必須接受註冊會計師對其進行審計。但是,審計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註冊會計師的職業經驗和專業判斷,而這些大多也是主觀上的東西,用這種主觀上的判斷去判斷另一種主觀上的判斷是否合法公允,因其標準難以客觀固定,必然增加審計風險。因此,註冊會計師應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評價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

在審計實施階段中,註冊會計師應當瞭解被審計單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確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註冊會計師應收集資產減值準備所依據的資料、假設及計提方法是否合理;複覈資產減值準備計算是否正確;檢查準備計提和核銷的批准程序規範等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評價資產減值準備所依據資料的相關性、充分性和可靠性。

在審計報告階段中,註冊會計師應將依據審計證據所估計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與被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