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範文

“小金庫”作爲改革開放以來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出現的產物,對這種小金庫現象做一個自查報告,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資料,歡迎閱讀。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範文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篇1

治理“小金庫”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財務監督,剷除貪污、腐-敗溫牀,保護幹部的一項重要措施。爲認真貫徹落實縣辦發[2009]65號《關於在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現把我校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我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爲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除了組織中層以上幹部集中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外,還集中組織教職工傳達會議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強領導,責任分工

爲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學校成立 “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舉報電話。“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由學校支部牽頭實施,工會、財務室等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與。

學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舉報電話:....

三、明確要求,重點治理

根據上級文件規定,我校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是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的要求,我校通過深入自查,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覈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按照治理範圍要求,重點圍繞“治理內容”中的七項表現開展自查活動,對2006年1月1日以來的經濟業務所有收入及各類帳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自查,通過自查,沒有發現上述違規違紀問題,自查結果已在全校全體教職工上進行了通報,並在校公開欄予以公示。在認真自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自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政、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合理使用。

四、整改建章,規範完善

我校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篇2

爲了做好我校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肅財經紀律,堵塞財務管理上的漏洞,根據瓊海治風辦〔2012〕10號《瓊海市關於轉發深入治理 “小金庫”問題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對“小金庫”的清理工作進行了嚴格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校成立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由周乃安校長任組長,鍾家書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有:李永海(政教處主任)、葉冠池(教導主任兼黨支部紀檢委員)、符芳才(總務主任)、鄭在澤(政教處副主任兼黨支部組織、宣傳委員)、何子花(工會主席)。

二、學習文件,佈置自查任務。

20xx年12月20日,我校召開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和學習瓊海治風辦〔2012〕10號文件,佈置自查任務,確定瞭如下的自查內容:

1、學校或班級有無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行爲;

2、學校或班級有無違規用學校資產收費、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學校或班級有無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學校或班級有無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覈算設立“小金庫”;

5、學校或班級有無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學校或班級有無以假髮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學校或班級有無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三、分工負責,開展自查工作

我校的做法:一是由鍾家書副校長牽頭,對學校和班級的收入往來進行清查,對學校和班級有無欠帳等情況進行覈查;二是由葉冠池教導主任兼黨支部紀檢委員牽頭,對學校的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並對學校的其他收入情況進行覈查,如:對東平國小上交我校的水費3500多元;東平派出所繳交違法人員損壞我校12株重陽樹4000元的.賠款等情況進行覈查。

由於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兩個自查小組對每張發票進行了認真的核對,對每條單據進行了認真的檢查,證明我校的經費收支、賬目規範、嚴謹,一清二楚,沒有發現學校和班級用公款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爲,財務人員已經將其他收入和賠款存入了學校的賬戶,沒有違規行爲。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篇3

根據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冀辦〔2010〕20號)和滄州市四局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在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滄紀發〔2010〕5號),以及河間市四局委《關於在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河紀發〔2010〕1號)通知精神,我校認真學習,積極開展這次自查活動。治理“小金庫”是加強廉政建設,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財務監督的一項重要措施。爲認真貫徹落實河間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現把我校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高度認識此次自查工作。

我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爲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組織中層以上幹部集中學習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河北省教育廳、財政廳相關文件以及滄州市四局委、河間市四局委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同時集中組織教職工傳達這次自查活動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6月24日,我校教職工認真學習了河間市教育局文件,並按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進行自查。

二、成立治理小組,對自查工作嚴肅負責。

爲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6月15日學校成立 “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舉報電話。“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由學校校委會牽頭實施,學校各級負責同志共同參與。

學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 楊同樂

副組長: 李建軍

成 員: 馬彥軍 楊冬雪

舉報電話: 0317-3815220

三、明確自查工作內容,做到從程序到結果的公開透明。

6月24日—30日,我校認真開展規範學校經濟活動秩序,清理“小金庫”的工作,學校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按照要求認真開展自查, 6月30日自查結束。通過自查、自糾、回顧,我校三年來經費使用。認真執行了河間市政府、河間市教育局相關規定,合理使用經費,沒有“小金庫”現象。我校鄭重承諾:我校未有私設“小金庫”現象,我們願意承擔因未能如實提供情況及未能執行國家、學校財經方面有關規定而產生的後果和相應責任。

我校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是XX年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我校根據《實施方案》專項治理內容中七個項目的深入自查,三年來,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以及省市相關規定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覈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收入管理上,所有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級財政部門規定,教育收費上,按“一費制”相關標準向學生收取作業本費外,沒有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學校各項支出自查中,領導小組對XX年年1月1日以來的經濟業務所有收入支出涉及的各類帳戶、票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自查,學校購置的教學設備、儀器、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均符合政府採購條件並嚴格執行了政府採購。通過自查,沒有發現違規違紀問題,自查結果已在全校全體教職工會議上進行了通報,並在校公開欄予以公示。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自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學校財務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學校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配套資金合理使用和全體教職工無違法亂紀行爲。

四、規範學校財務管理,加強監督和民主。

校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對違規使用學校教育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私設小金庫的行爲進行嚴查嚴控,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時,加強財務工作的監督力度,發揚民主,保障學校穩定及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