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費補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交通費補貼管理辦法

第一條 爲了規範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簡稱“電研院”)的合理用車,降低電研院運營成本,參照《東莞市機關單位人員》,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電研院編制內全體員工,電研院持股公司按實際需求自行制定補貼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第二章 交通補貼管理細則

第四條 交通補貼是將職員私有車輛用於其開展公務活動而產生的補貼費用。

第五條 交通補貼適用於在東莞、深圳、廣州、惠州四城市的私車公用,享受交通補貼的人員在指定四城市區域內的公務活動電研院不再無償派用公車,同時不再另行報銷交通費用(含燃油費、路橋費)。

第六條 交通補貼標準參照《東莞市機關單位人員》制定,具體如下:

1、院領導補貼標準:

(1)院長參照正處級標準,3800元/月;

(2)副院長參照副處級標準,3600元/月; (3)院長助理參照正科級標準,2700元/月。 2、部門領導補貼標準:

(1)部長參照副科級標準,2200元/月; (2)副部長參照主任科員標準,2000元/月; (3)事業部總經理參照主任科員標準,2000元/月; (4)部長助理、總經理助理參照科員標準,1600元/ 月。

3、各部門其他員工根據崗位、工作職能的不同,按 日常工作的需要進行補貼(詳見附件)。

第七條 超出上述四市範圍的公務活動用車需求,可事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經規定程序批准後使用私車的,路橋費按實際發生費用進行報銷,燃油費則按實際發生里程數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綜合考慮里程數、燃油費、車輛維修保養和折舊費等,覈定按照1.4元/公里。

廣東省內各城市裏程數(往返)標準如下:

注:廣東省外的里程數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第八條 上述補貼費用與部門的年度交通預算掛鉤,不得超出預算範圍。

第三章 公車使用費用管理細則

第九條 享受交通補貼的職員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費用由個人承擔,具體公車費用標準如下:

1、 別克車:由企業發展部負責管理,各部門人員需使 用的,按照每公里1.8元的標準進行覈算;

2、 奧德賽車:由科技創新部負責管理,各部門人員需 使用的.,按照每公里1.6元的標準進行覈算;

3、 驪威車:由院務部負責管理,各部門人員需使用的, 按照每公里1.4元的標準進行覈算;

第十條 公車的維修保養由所屬管理部門負責,院務部財務室應設立各公車的維修保養經費,經費來源於使用個人,主要用於公車的日常維護

(包括油費、路橋費、維修保養費),電研院將不再支付上述費用,只承擔公車年檢、車船稅、路橋統繳等國家法定繳納的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各部門人員需使用公車的,到車輛所屬管理部門申請使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按實際發生里程數每月核算,從交通補貼中扣除,扣除後的費用歸入各車輛的維修保養經費當中。

第十二條 接待工作發生時,公車由院務部統一調度,各公車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做好車輛使用登記工作,費用按上述標準從接待費中進行報賬,報賬後歸入各車輛的維修保養經費當中。

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交通費補貼管理辦法 [篇2]

1.適用範圍

1.1適用於該辦法的員工,必須滿足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1.1崗位爲公司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等正主管以上人員,或短期內因工作需要在杭州市範圍內頻繁外出辦事的員工;

1.1.2在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含);

1.1.3已自費購車,所購車輛已上車輛保險,並且車輛必須爲自身上下班所用,或因工作需要經常性外出辦事所用。

1.2滿足以上全部條件的員工,可填寫《自駕車交通費補貼申請表》(附件1),並提交保險單、行駛證的複印件交予綜合部,由綜合部覈查後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後適用於該辦法。未事前審批者不享受此補貼政策。

2.定義

2.1定額型補貼:符合享受的基本條件,填寫《自駕車交通費補貼申請表》並通過審批後,按月享受的固定金額補貼。

2.2非固定型補貼:因業務需要,省外出差使用私人所屬車輛時,填寫《自駕車交通費補貼申請表》,說明外出原因、地點、時間等資料;每次出車時,填寫《車輛使用記錄表》(附件2),事務結束後,交由綜合部審覈計算補貼里程數後,在交由財務複覈後報總經理覈准後進行報銷領取。領取定額型補貼的人員,不得在申請非固定型補貼。

3.內容

3.1補貼標準

3.1.1定額型補貼

3.1.1.1補貼內容主要包括自駕車因公外出產生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

3.1.1.2享受該補貼者原則上不再享受報銷市內公共交通費,但在不便自駕車進行公幹時經總經理審批後也可報銷公交費用,但報銷時必須在發票背面註明事由。

3.1.1.3上述兩類補貼之和不得高於以下標準:

3.1.2非固定型補貼

3.1.2.1補貼內容只包括自駕車因公外出產生的油費、路橋費和停車費;

3.1.2.2路橋費和停車費實報實銷;油費根據實際行駛里程數進行報銷,補貼不論車型,標準按8升/百公里、93#油的當前價格計算。

3.1.2.3享受該補貼的員工,享受補貼期間不得申請定額型補貼。

3.2補貼形式

3.2.1定額型補貼以加油的形式進行發放,實行按月結算,享受該補貼的員工每月到公司指定的加油站進行加油,油費不得高於補貼標準,超出部分從每月工資中扣除。如當月未在指定加油站加油或費用未達到公司補貼的標準,則視爲主動放棄,不在另形發放,不累計,不延續至次月。

3.2.2非固定型補貼在事務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進行,享受補貼者憑專用加油發票及相關路橋費、停車費等票據報銷,報銷時報銷單後需附填寫完整的的《車輛使用記錄表》,經綜合部審覈計算補貼里程數後,交予財務部複覈後報總經理覈准後方可報銷,補貼期以外的票據不予以報銷;報銷的費用發放以財務的報銷週期爲準。

3.2.3嚴厲禁止拿他人車輛的油費、路橋費或停車費發票報銷,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取消其補貼資格並給予1000元的罰款。

4.其他

4.1公司不鼓勵自駕車接待客戶。員工駕駛自駕車公幹時,應確保開車的安全,發生交通事故由本人負責。

4.2補貼的方式和標準,由綜合部根據實際情況,視市場行情擬定調整建議方案,報總經理覈准後執行。

4.3本辦法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補充修正。

疑問:區域經理,以及辦事處經理是否可享受此政策。辦事處只能享受固定型補貼。

附件1:

交通費補貼申請表

附件2

車輛使用登記表

補貼申請人: 補貼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貼起始里程數:

注:該記錄表僅限於非固定型補貼者填寫,請完整填寫各項記錄,報銷前貼好票據後到綜合部覈准補貼里程。

實際補貼里程數: 公里 報銷時93#汽油價格: 元/升級 綜合部覈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