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的證實論

愛因斯坦說過:“沒有絲毫興趣的強制性學習,將會扼殺學生探求真理的慾望。”

意義的證實論

這是邏輯實證主義者所提倡的意義理論,與可證實性標準密切相關。後者提供了語句有意義性的標準,而意義證實論則規定了意義的本性。根據可證實性標準,一語句是認知上有意義的,當且僅當它被證實是邏輯上可能的。

語句的意義就是它的證實方法,也就是它能被(特別是經驗)證實或證僞的方式。

這一理論已受到挑戰,因爲即使是它的.最好的表述也排除有意義語句並允許無意義語句。

批評家們還斷言,該理論是對有意義性的檢驗,而不是意義理論本身。而且,他們斷言它沒有考慮到語言的內部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