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監獄的實習報告

豫章監獄實習之心得

豫章監獄的實習報告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的司法模擬實踐教學與實習一共有模擬法院、檢-察-院和律師事務所工作流程的實踐活動,以及赴豫章監獄考察實踐活動這幾個項目,經過再三考慮,最後我選擇了赴豫章監獄考察實踐活動這個項目。出於這樣的一種目的:前面三個環節,都是與審判相關的環節,而最後一個項目卻是真的執行環節(相對於是刑事案件來說),可以說是對前面三個環節的最終的總結與思考。而監獄這個還有一個特別的監督職能,具體說來就是減刑,是很值得讓人思考的。當然,選擇時考慮到的問題有很多,隨着實踐的展開,考慮到的問題更多,讓人獲益匪淺。

一、實習目的:理論與實踐之間,如何構建一個體系

理論與實踐之間總是存在極大的差別,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可是很多人往住又都總是以爲,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關係不外就是那樣,因而缺少對實踐的足夠重視。來到監獄之前,真正來說是在進入監區之前,想象中的監獄是那樣的遙不可及,讓人有點神往,卻又有點恐懼。不過想象中的監獄到底是怎樣的,似乎現在已經模糊了,只是真實中的印象卻越來越深刻。剛進入監區的那一刻,帶我們進去的警官就問我們以前我們想象中的監獄是怎樣的,我們不好意思的說出了自己的想法,引發了他的一陣大笑。是的,現實中的監獄沒有想象中的那麼恐怖,也沒有那麼深嚴,更遠不是電視中所看見的那樣。在迎接我們進行實習的那個簡短的會議上,監獄的領導就跟我們說過,現在監獄實行的是市場化管理,雖然這是一箇中型的重刑犯監獄,但只要我們接觸過,就會發現這與想象中的遠不一樣。事實也證明是這樣的,就我們所實習的監獄的前身來說,它是一個輕型的消防車製造廠,現在也主要是以定做消防車、針織等工業爲主(後來在監區裏面實習時看到了很多半成的或成品的客車,品牌赫然是廬山客車,讓我大開眼屆)。當時就可以想象,勞-改不是有些人想象中的面朝黃土背朝天般在烈日下勞動,這只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犯人很大程度上也許是一羣特殊的工人、勞動者,沒有太多的與常人的太大的差別。

總是有人說監獄裏犯人與幹部的關係很惡劣,會經常發生警員打罵犯人的事件。這樣的情況會存在,無論在哪裏都會存在,至少歷史發展到現在,中外的情況大同小異。但我們要理性的認識到,這只是少部分,總的來說,監獄的作用、現狀與將來往往不會象人們通常所想的那樣惡劣,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改造環境會越來越好,這是一個總的趨勢。

在實際的實習工作中,每天同幹警們打交道,每天在犯人身邊監督他們工作,在實際考察的這段時間,有時有種自己不是身處監獄中的感覺,而只是在一個工廠之中。只是這裏實行的是半軍事化管理,紀律在裏面起着更大的震懾作用,而不是其他更大的利益在裏面起着一種激勵作用。雖然工作任務完成得好會直接形成他們的獎勵分,並最終化爲減刑依據,但由於減刑指標有限,且這裏最主要的是重刑犯,多是無期、死綬和十幾二十年的,對前途沒有什麼希望,缺少改造動力,更不會對這些有限的獎勵產生更大的興趣。而更有一些往往是不能理喻的犯人,這更讓人頭痛。所以很多時候幹警什麼都說這些人就像學生或者小孩子,社會要給他們關愛,卻往往不知道怎樣給予關愛,關愛方式一旦出差錯,就構成違法、失職了。這個特殊的工廠,讓我們這些有限時間的實習生感受很深。

理論與實踐總是相互促進的,我們應該看到這點。如何構建一個體系,鏈接好理論與實踐,需要我們全社會的共同體諒與努力,需要我們的共同的實踐,對理論的不斷的改進與昇華。在我國,就監獄管理這一塊來說,現實是往往理論落後於實踐,或者是不符合實踐,從而對實踐的更好執行產生了很大的阻力。也因此,一種怎樣的立法模式來管理這一塊以使執行不會產生負正義與負效益,是我們當前所應該關注的。也許,徵求更多的監獄工作人員的意見,綜合他們第一線工作人員的智慧結晶,去進行監獄管理方面的立法,會產生更好的效果,會讓法的公正與正義得到更好的體現與實施。一個理論與實踐的體系,就應該是這樣去構建的。

二、實習的具體內容:工作這樣展開的

實習的主要目的是對整個監獄工作流程和程序有一個大致的瞭解。因此實習時最主要是關注一下具體的工作流程與程序。由於沒有一個較爲體系概念,在實習過程中沒有能十分有針對性的進行了解,只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瞭解。

1、分監區的日常工作——接觸實習工作後我所理解的工作流程與程序

每個監區由一個大隊管理,大隊再視情況分若干個監區,每個監區由一箇中隊管理,再具體到每個幹警負責多少個犯人。然後由每個幹警按要求、依規範對所管理的犯人進行具體安排和管改,如每個月一次的個別談話教育,並寫教育報告。

犯人的接檔、建檔以及轉檔工作。主要是犯人的法院判決書、檢-察-院起訴書、法院的減刑判決書等法律文檔,以及犯人在監獄內的獎懲情況,月總年總加減情況,這些都跟隨犯人走(犯人的戶籍一般是跟監獄走的)。監區得就這些建立每個犯人的個人檔案,如果有犯人要轉移(如原籍江西某縣某市的,在浙江被判且在浙江監獄服刑,某天由於某些原因移交到江西監獄,就會涉及到犯人的檔案的轉移),檔案也得隨之轉移。

分配獄內犯人的住宿,分配勞-改工種(如有分監區的,還要分配犯人的所屬分監區)。

關於犯人家屬的接見,法定犯人有每月一次的接見權利,獲得表揚的,有批准,可以有一月兩次接見的權利。接見也得由專門的幹警陪同。

刑滿釋放的,也有相關規定,這些比較常識,不作累贅。

日常工作中會碰到許多突發事件,這些事件具體的都由各中隊、大隊配合獄內偵查科等其他相關部門進行獄內偵查、處理。對事件的處理結果、懲處記錄的建檔等在則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協調解決。

犯人的基本生活、看並日常採購等資金,由生活科、財務科和各個監區在制度範圍內協調解決。對犯人的生活費、犯人家人匯付的生活費、犯人勞-改中的所得勞動工資、看病取藥的支出等,也都有相應的制度。各個部門之間是有一個機聯繫的整體。

中隊、大隊、監區、整個監獄會定期召開各種會議,中隊每週都要召開一次會議,對犯人的教育指導,日常表現情況等作彙報、總結,以針對不斷變化的情況改進工作,更好的改造犯人。

記錄每個犯人的改造過程中的加減分狀況,同時定期公開公佈。每月就加減分情況填寫相應表格,並存檔,作爲監獄代犯人向法院申請減刑的依據。

關於查監、監督犯人工作、檢查犯人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情況、犯人的獄內流動、監區裏外來非工作人員的進入(如探監、生活用品的運輸、監區內產品的外運),等等,都是每個基層的大隊、中隊與各其他部門、科室要緊密合作的。具體更多細節,在有限的五天裏,真的不能學到太多。在實習的最後一天,我所在監區的幹部對我說我們在這裏學到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希望我們有機會的考公務員進入這個系統工作(如果有興趣的可以考到我們這次實習的機關一起工作),到時才知道這個工作的真正內容。

2、實習中接觸到的具體內容

由於是分到實習監獄的第十三監區——基層中的基層單位——進行實習,所以只是對所在中隊、大隊的具體工作流程、程序和日常工作有一個較爲深入的瞭解。其他各科室、部門的具體情況,只能通過在實習中向所在工作區域內的幹警們的諮詢中瞭解,還有就是實習期間與其他各同學的討論。

在整個實習期間,從正式開始實習的那一天起,就有目的的把能對我們開放的檔案、資料大體看了一遍,並在許可的活動範圍內進行了實地參觀、考察。在後來的實習過程中,與一些幹警的談話中問到,如果有一天我作爲一個公務員考到這樣一個系統工作,我應該怎樣去成長時,有一位同志跟我說:如果你真的分到這個系統工作,一般地進來就是先到你現在所在的實習監區先進行煅煉,只有一個財務科的例外。具體的說來,在這裏工作在先把每個犯人的檔案大體的看一遍。至於其他細節,他說要在這裏慢慢工作慢慢體會,一步一步的去學才行,反正新進來的,得有一個有經驗的帶着,熟悉了大體的流程和程序後才能真正獨立工作。

平時在理論學習過程中看些起訴書、判決書、檔案之類的,總是沒有太多的想法,只是按照理論的思維去思考、解決。現在,是先大體的看檔案,再實踐,然後再有針對性的仔細看檔案,進行深思,作出對實踐有指導意義的思考和結論。這是兩個極其鮮明的對比,一個讓我深感寒顏的對比。

整個實習過程中旁聽過一次獄內突發事件的處理、若干次幹警對犯人的個別談話教育。進來之時首先大體看過所在監區內的犯人名單以及檔案,再聽幹警有針對性的個別談話教育和對犯人的衝突的處理,然後再去仔細閱讀相關檔案,這樣的一個過程,讓人獲益良多。也因此,對怎樣改造一個犯人有了一個大體的較爲真實的概念,而對理論上的犯罪心理與罪犯的心理也有了更真切的理解。

實習之際,剛好所在監區來了一批新犯不久,從浙江移送來的。這樣這個監區現有137個犯人,其中有101個是新犯。所以在所在監區的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同時還協助他們進行了新犯的檔案建立的工作。經過一個抄寫的過程,對這些檔案,有了更深的記憶,這是一個較閱讀更有好處的過程。

三、實習的收穫

通過這次實習,對於一個自己原來十分空白的領域有了一定的補充。實習過程中,是對理論的一種印證性的思考,這必將對今後的理論學習有很大的幫助。而在整個實習中想到了以下一些問題:如果更好的改造犯人,犯人的人權問題以及現行監獄法的一些看法。

改造犯人應當由犯人家庭、監獄部門、社會的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幫助犯人建立希望,使他們中的更多人去除消極的改造態度,好好改造,爭取減刑機會,早日迴歸社會。而這也是防止二次犯罪的一個重要措施。具體的操作中,認爲可以建立一個專門的電臺,連通監獄內外,通過這樣一個平臺,實行一種互動:犯人可以向社會訴說自己的悔過,社會可以有更多人對犯人提供幫助與鼓勵(主要是心理層面上的)。或者還有很多更好的措施,只要是有利於犯人的改造,有利於促進社會的穩定的,都可以在實踐中印證並將好的實行。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通過這三因素的共同努力,使犯人更少,使犯人更好的回到社會。

不過現實中總是存在這樣的人,不會知道悔改,難以進行改造。這應該是犯罪學與犯罪心理學的理論上的一個長久的`話題,有着很深的個人生活背景、心理髮展歷程,以及社會系統的影響。這是一個尚在探討與正在努力追求解決方法的話題。也只有在上述三因素協作下,通過對犯人的不斷努力,才能找到有效解決措施。

與此緊密相關的是關於預防犯罪與改造犯罪。一個人從出生開始,除了其得到家人的關心、愛護與幫助之外,整個社會也應該對他的成長負責,給予其良好的成長環境,這纔是從根本上預防犯罪的做法。現實是,這樣的社會環境不可能存在,只是在追求之中。而在人犯錯之後——嚴重是就是刑事犯罪進入監獄服刑以至死刑的剝奪生命權——如何補救?這纔是一個當前最值得我們去思考的現實問題。所以,我們應該追求的是如何更好的平衡,讓每個人更好的認識這個社會,知道如何去適應它,去改造它。

犯人的人權問題。關於這個監獄內犯人的人權問題,現行的監獄管理要推行獄務公開,實施陽光工程,獄警不能以打罵的方式對犯人進行教育,而應以文明手段對犯人進行教育改造,這應該能說是監獄犯人的人權保護措施,是構建和諧社會方面的一個重要體現。現實中的情況我們都不用多說。在此處,想說的是我們應該給予犯人多少權利?所給予的又是哪些權利?他們的義務又該如何?如果犯人堅決不進行勞動改造,不作爲,我們又能如何對待他?這些問題,似乎還沒有一個讓人滿意的答案。我以爲一個處於特殊社會地位的犯人,是從他嚴重侵犯了他人的權利那一刻開始,就應該對他的權利進行區別對待,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社會的正義與公正,如果從社會契約的角度來看。如果爲了一種應然的人權,而從實然上給予犯人更多的權利,會對監獄管理帶來多少不便?從而對多少人造成不公?會浪費多少有效資源?從社會經濟效益來看,這似乎有勃於法的效率與正義的平衡。

而對於現實中的監獄法,綜合上述的兩個方面,筆者以爲其對實踐存在很大的阻力,還需要不斷的改進,以免對監獄的工作造成阻礙,使法律在經濟效益上產生負效益,失卻其應有的價值。

四、實習的指導意義:理論和實踐指導

總的來說,真正能學到的東西不是太多,以本文用得最多的兩多字——問題——來說,問題很多,可是答案卻幾乎都沒有一個肯定的答覆。在理論上的指導意義只是讓我想到了一些現實中很多人可以想到的或者早就想過的問題,然後再把它放到理論上去討論。而在實踐上的指導卻是最實際的,就是我的大三已經走完,即將進入大四這個學習與找工作的雙重壓力的特殊階段,越早有更多的實踐機會,越早接觸社會,越早一點接觸真正的工作,未來的壓力與失敗就會越少,以這爲契機可以讓我有針對性的進行更充分的準備,走出畢業即失業的陰霾。

而就整個實習隊伍來說,我們是分散到各個科室、監區裏去實習的,每個人所掌握的都有不同,而整個實踐的完成,卻必須是每個人的綜合。所以,我認爲最主要的是通過這次實踐機會,我們可以知道如何組織一個有效團隊,在有限的時間裏高效的完成工作,完成任務,如何做到量到質的飛躍。各人的交流在這次實踐中沒有得到充分利用,信息之間的交換存在障礙,是這次實踐中存在的最大不足,也是一次教訓。這也許就是最大的實習指導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