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顧問服務合作協議書範本

財務顧問是金融中介機構的諮詢人,在進行合作的時候,籤合同協議書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小編爲大家整理推薦了財務顧問合作協議,歡迎大家前來參閱。

財務顧問服務合作協議書範本

  財務顧問合作協議篇一

甲方:##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負責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邀請乙方爲其提供財務顧問(諮詢)服務,乙方同意爲甲方提供相關服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財務顧問(諮詢)服務的內容、方式和費用

(一)服務內容:

(由分行與客戶選擇確定以下一項、幾項或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商定,在服務內容前面的方框裏打鉤)

1.常年財務顧問,乙方針對客戶經營、財務管理等需要,提供日常諮詢服務。

2.專項財務顧問。

(1)債務融資配套服務,乙方提供企業債、公司債、金融債、次級債、混合資本債等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相關的政策諮詢、市場分析、方案建議、中介機構篩選、路演、發行配套、資金監管等相關服務。

(2)權益融資配套服務,乙方提供改制/重組、境內外上市、增發、配股等權益性融資配套服務。

(3)資產管理,乙方基於甲方的資產負債表所提供的資產管理、負債管理的政策諮詢、方案建議及配套產品等相關服務。

(4)資產證券化,乙方爲甲方資產證券化等結構化融資提供政策諮詢、市場分析、方案建議、中介機構篩選、路演、發行配套、資金監管等相關服務。

(5)收購兼併顧問,乙方提供收購兼併方案策劃、標的篩選、估值定價、過橋融資、政策溝通、審批/報備等相關服務。

(6)私募股權投融資顧問,乙方擔任股權融資顧問,協助甲方通過非公開發行的方式與潛在投資人接觸,選擇一家或幾家投資人進行增資擴股交易,或由乙方及其子公司搭建投資平臺直接投資入股等。

(7)市場研究及信息諮詢,乙方提供的關於政策動態、市場概況與分析、後勢判斷與策略建議、相關產品與服務的研究報告,以及不定期的相關信息諮詢服務。

(8)資信證明服務,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提供驗資證明、詢證函、招投標資信證明和存款證明等項服務。

(9)資信調查服務,乙方獨立或聯合其他中介機構爲甲方出具資信調查報告,調查並客觀反映甲方所指定的被調查人 、被調查資產 、被調查市場的資信狀況,包括單位調查、資產調查和市場調查等。

(10)政府財務顧問業務,即利用乙方的綜合資源優勢,爲甲方(中央部委或地方政府)在行業和區域經濟規劃、項目融資和招商引資等方面提供建議方案、分析報告和諮詢意見,並參與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整體產業規劃和國家控股的上市公司重組等方案策劃和全程操作。

(11)符合乙方相關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服務。

(二)服務方式(由分行與客戶自行商定,在服務方式前的方框裏打鉤): 上門服務

電話服務

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由分行與客戶自行商定,客戶需參照第(一)款在支付憑證中列明服務種類)

一次性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季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費入賬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財務顧問(諮詢)服務相關成果的使用範圍(由分行與客戶自行商定,在服務範圍前面的方框裏打鉤)

僅針對甲方開展服務

對甲方及其關聯公司開展服務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雙方約定,取得財務顧問(諮詢)服務的階段性成果和最終結果。

2.在雙方約定範圍內使用財務顧問(諮詢)服務的階段性成果和最終結果。

3.對乙方提交的階段性成果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4.向乙方提供財務顧問(諮詢)服務所需的全部資料和相關信息等,並確保信息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5.按雙方約定及時審覈認可乙方爲財務顧問(諮詢)服務制定的工作計劃,確認乙方的階段性工作進度。

6.按雙方合同規定向乙方及時支付財務顧問(諮詢)服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7.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授權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文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取與委託業務有關的企業基本資料和相關信息。

2.按雙方合同規定收取財務顧問(諮詢)服務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3.根據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提供財務顧問(諮詢)的階段性成果和最終結果。

4.根據甲方的修改建議和意見,修改階段性研究計劃和方法。

5.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文件,但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監管機構、乙方上市所在地交易所另有要求及乙方爲審計需要向審計機構提供甲方的資料除外。

四、免責條款

考慮到財務顧問(諮詢)服務的特殊性,乙方不能也不應保證所提供全部信息、建議的`完整性與準確性。乙方對於甲方由於使用乙方所提供信息、建議而可能遭受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五、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本協議項下所發生的任何爭議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務顧問合作協議篇二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聯繫人:

鑑於甲方和乙方合作共同爲客戶開展融資顧問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上述事宜,本着誠實信用、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 服務內容:

1.1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 ”項目尋找合適的資金方;

1.2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一年以內本合同有效。

2 乙方服務報酬:

2.1 佣金是指甲方和乙方共同完成該項目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佣金,數額爲:該項目佣金 %(含稅),其中,該項目佣金參考乙方和融資企業簽訂的顧問合同金額數,項目成功融資才收取佣金,否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2.2 乙方應在收取到該項目佣金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須向甲方按照應付佣金數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 甲方責任:

3.1 甲方應確保提供的該項目資料真實性,確保項目在成功融資成功情況下能夠向客戶收取到佣金;

3.2 對於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融資服務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融資租賃方案書、租賃清單、租賃公司的業務政策及操作流程、融資租賃公司名稱、融資租賃公司內部項目經理姓名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項目無關人員透露;

3.3 爲保護乙方的利益,甲方三年之內不得和乙方介紹的融資項目經理主動聯繫合作其他融資租賃項目,如需開展,需要通過乙方。如私自開展,所得佣金全部歸屬乙方。

4 乙方責任:

4.1 乙方負責針對該項目尋找合適的資金方;

4.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信息、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的責任。甲方代爲收集的融資申請資料除了用於與出資人融資申請使用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無關機構或是人員透露;

4.3 爲保護甲方的利益,乙方三年之內不得主動和甲方介紹的人員聯繫獲得後續項目,如需開展,需要通過甲方。如私自開展,所得佣金全部歸屬甲方。

5 保密條款:

5.1 甲、乙雙方均應對與本協議有關的全部事項及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雙方業務信息承嚴格保密義務。

6 其他約定:

6.1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或公司專用章或個人簽名)後生效。

6.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法院進行訴訟,本合同當事人均可通過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6.3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與客戶簽訂的財務顧問合同複印件作爲附件。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財務顧問合作協議篇三

甲方(以下統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以下統稱“乙方”):浙江金橋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陸建慶 職務:董事長

住所(地址):杭州市餘杭區南苑街道玩月街88號國貿九樓

電話:0571-86228688 傳真:0571-89185510 郵編:311100

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達成如下財務顧問協議:

一、財務顧問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就貸款期限、成本、額度及渠道進行一攬子融資規劃服務;

2、甲方委託乙方提供還款資金週轉服務;

3、甲方委託乙方就貸款提供擔保服務;

4、 乙方對甲方就公司上市和企業債券發行等直接融資活動提供指導性意見和執行計劃方案。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約定獲得乙方提供的財務諮詢、指導服務;

2、甲方接受乙方提供銀行貸款融資指導服務的,享有乙方與其協作銀行約定的貸款優惠利率;

3、甲方在接受財務指導服務的同時,享有優先獲得乙方的臨時資金委託貸款以及銀行貸款到期時的資金墊付服務;

4、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財務指導服務相關的資料,並按約定定期向乙方提供公司財務報表和債務的變更信息;

5、甲方對乙方在財務顧問服務過程中提出的與財務指導相關的問題和需求保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正式回覆;

6、涉及到融資指導服務的,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與其他融資方的談判;

7、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服務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涉及到融資指導服務的,乙方有權在融資指導服務的範圍內自主與其他融資方溝通和談判;

2、乙方按雙方協議約定獲取財務顧問服務的報酬;

3、乙方有權瞭解甲方與財務顧問相關的生產經營情況。如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向乙方和融資方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數據的,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服務協議,甲方已繳納的融資規劃服務費不予退還,合同終止所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已產生並墊付的各項合理費用。

4、乙方承諾對甲方提供的各項數據、資料履行合理使用義務及保密義務;

5、乙方的工作範圍:

1)、針對甲方的具體情況進行財務指導和資產整合;

2)、爲甲方就銀行貸款、企業財務管理及其他融資活動提供指導性意見和規劃方案;

3)、引導甲方拓寬融資視野和渠道,對甲方就公司上市和企業債券發行等直接融資活動提供指導性意見;

4)、提供銀行貸款融資指導規劃服務的,幫助甲方選擇服務更優、融資成本更低的銀行;

5)、召集甲方加強與融資相關方的溝通,融洽融資方的關係。如召集甲方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融洽銀企關係。

三、報酬支付

1、20 年度,甲方支付乙方融資規劃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在財務顧問協議簽訂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融資服務費包括:(1)還貸資金佔用費用,標準爲每月千分之十;(2)貸款管理費爲每月千分之十七;兩者均按實際金額和佔用時間計算,甲方共計向乙方支付本項費用(大寫) 元(¥ )乙方爲甲方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所記擔保費按《委託擔保合同》另計,按半年支付;擔保期限不足半年的,按月支付;

2、甲方按約定將該報酬金額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戶名:

賬戶:

開戶行:

四、雙方承諾和聲明

1、甲方爲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並保證其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對甲、乙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有權按約定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甲、乙雙方在財務顧問活動的過程中所獲知的商業祕密不得對外泄漏或不正當使用。

4、甲、乙任何一方違背上述承諾之一項或多項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自願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該協議的有效期間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五、合作期限 日止。

2、在該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者單方解除該協議的,須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並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後方可解除或變更。

3、該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要續簽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達成協議可續簽。該協議期限屆滿雙方沒有續簽的自行終止。

4、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直接通知對方終止合作協議。

六、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或法院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解決。

七、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浙江金橋擔保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