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爲進一步提高房屋建築施工現場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施工揚塵污染,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按照《全市開展城區建設揚塵治理集中行動的通知》要求,我單位承諾認真執行“房屋建築工程揚塵治理告知書”內容,結合現場實際制定有效針對性的防治專項施工方案,加強管理。
施工單位(公章): 項目負責人:
監理單位(公章): 項目負責人:
建設單位(公章):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揚塵承諾書
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工地承諾書 本單位是從事房屋建設工程施工的單位,單位法人 祝信標 同志作爲揚塵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 謝佰祥 同志爲揚塵防治工作負責人。本單位在房屋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爲了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工地,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特向安亭鎮人民政府和嘉定區建設功臣安全質量監督站承諾:
1、施工工地內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時,在其周圍設置不低於堆放物高的的封閉性圍擋;工程腳手架外側使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
2、不使用空氣壓縮機來清理車輛、設備和物料的塵埃。
3、施工工地的地面進行硬化或防塵處理。
4、在進行產生大量泥漿的施工作業時,配備相應的'泥漿池、泥漿溝,做到泥漿不外流,廢漿應當採用密封式罐車外運。
5、使用商品乾粉砂漿。
6、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澱設施;運輸車輛在除泥、沖洗乾淨後,方可駛出施工工地。
7、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臨時堆放場,臨時堆放場採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
8、在建築物、構築物上運送散裝物料、建築垃圾和渣土的,採用密閉式清運,不向高空拋擲、揚撒。
9、閒置6個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對裸露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