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治理三亂承諾書

爲積極響應縣教育局召開的全縣教育系統“三亂”專項治理行動動員大會精神和《教育系統“三亂”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淨化育人環境,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爲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範教師的從教行爲,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針對“亂補課、亂辦班、亂收費”問題,鎮中心國小全體教師特作以下承諾:

學校治理三亂承諾書

1、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爲人師表,廉潔從教,拒絕有償家教。

2、不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辦班

3、不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辦班。

4、不擅自外出兼課。

5、不私自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報刊,或暗示誘導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教輔資料。

6、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和禮金;不要求學生家長爲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7、爲人師表,模範地遵守社會公德。

8、嚴格執行規定的`作息時間,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不佔用學生的活動課及休息時間。

我鄭重承諾:本人若存在“三亂”行爲,甘願接受組織上作出的相應處罰。

承諾人簽字:

鎮中心國小

2015-4-23

學校治理三亂承諾書

爲制止“三亂”,淨化育人環境,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爲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範教師的從教行爲,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針對“亂補課、亂辦班、亂收費”問題,伊村學校全體教師特作以下承諾:

1、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爲人師表,廉潔從教,堅持以學生髮展爲本,拒絕有償家教。

2、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班。

3、不辦課後班或爲社會託管和個人介紹學生。

4、不擅自外出兼課,

5、不自立名目亂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迫學生購買規定書目以外的學習資料。

6、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要求學生家長爲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承諾人簽字:

伊村學校

2015、2

團林國小治理三亂承諾書

團林國小全體教師特作以下承諾:

1、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爲人師表,廉潔從教,堅持以學生髮展爲本,拒絕有償家教。

2、不在校內、校外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給學生有償補課,或變相強迫學生參加社會上各種家教補習班。

3、不爲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面向中國小生的文化補習班提供場所和生源,不接受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邀請爲其舉辦面向中國小生的文化補習班授課。

4、嚴格執行農村義務教育收費標準,不準擅立收費項目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5、嚴格執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公開化要求,不準任何部門和單位通過學校向學生亂收費或推銷用具、用品等。

6、不強迫、誘導或暗示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指定的教輔資料。

7、不推銷課外輔導材料和報刊雜誌或自行編印學習材料組織學生購買。

8、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要求學生家長爲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校長(簽字):

承諾人:(簽字):

掇刀區團林鋪鎮團林國小

2012年3月20日

學校治理三亂承諾書

根據《南樂縣教育局關於嚴禁暑假期間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的緊急通知》(樂教“2015”73號)有關要求,爲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我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在假期或其它課餘時間(含寒暑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均不從事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行爲:

1、組織學生在學校、家庭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或佔用其它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放學後(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輔導學生爲名在校內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係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爲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6、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中兼課、參與組織管理、或利用職務之便爲其組織介紹學生。

7、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假期作業、練習冊、試卷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