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代理交易協議書精選範文

精選範文:黃金代理交易協議書

黃金代理交易協議書精選範文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黃金交易代理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

1.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爲乙方進行在上海黃金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的現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的指令,爲乙方進行在交易所的現貨交易。

2.甲方根據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執行乙方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將乙方的資料在交易所登記備案,並取得乙方在交易所的客戶編碼,乙方通過甲方在交易所的全部交易行爲,以該客戶編碼爲唯一標識。

二、資金與實物

4.乙方的最低開戶資金爲_________元。(1-3萬元)

5.乙方賣出實物前,需委託甲方將實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倉庫,取得倉庫的入庫單;乙方買入實物前,必須將與成交金額相當的貨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三、指定事項

6.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7.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清算確認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8.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資金調撥和黃金入出庫執行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9.乙方的以下地址爲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

郵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10.如需變更上述指定事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確認後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四、指令下達

11.乙方通過甲方下達交易指令到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等方式下達,書面指令須有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下單方式甲方需保留錄音記錄。

12.甲方有權審覈乙方的指令,包括資金或實物是否足夠,內容是否齊全明確,有否違反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指令無效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指令。

13.乙方在指令發出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向甲方要求撤單。

14.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應當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15.乙方需要入庫或提貨必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實物入庫、提貨及出庫等工作,具體操作辦法按交易所倉儲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五、通知事項

16.甲方在交易日閉市後,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向乙方發出成交確認單和清算單:

(1)乙方或其授權人到甲方營業場所領取。

(2)按約定的號碼以傳真的方式發送:傳真號_________

(3)其它形式:_________

17.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清算單後,乙方如未及時領取或未及時收到當日成交單和清算單,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索取,否則視爲甲方已經送達。

18.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成交單和清算單上記載的事項有異議,應在次日開市前向甲方提出,在次日收市前不提出異議,視爲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19.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通知事項,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確認後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延誤或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六、賬戶管理

20.甲方在交易所指定銀行開設交易專用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資金;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代管乙方交存的黃金。甲方爲乙方設置資金分戶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清算單中報告可用資金和可交易黃金的餘額及劃轉情況。

21.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的資金賬戶中劃轉資金和黃金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貨款或黃金;

(2)爲乙方支付的倉租和運保費;

(3)乙方的交易手續費;

(4)乙方未履約的違約罰款;

(5)甲乙雙方簽訂的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22.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23.乙方用於交易的資金和黃金屬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資金和黃金用於自身經營活動或爲他人的經營活動提供擔保,甲方因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從事黃金代理業務時,乙方的資金和貨款不得用於抵償甲方的債務或挪作他用。

24.甲方有責任如實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資信和業務情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獲利保證。

2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

七、費用

26.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黃金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的收取標準按附表執行。

27.乙方支付給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八、免責條款

28.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9.由於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而導致乙方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協議生效和修改

30.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31.本協議如有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協議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規則執行。

十、賬戶的清算

33.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並解除乙方的委託關係。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扣劃;

(3)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約定解除協議條件的情況。

34.甲方因故不能從事在交易所的代理業務時,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資金和實物轉移至其他乙方認可的可經營代理業務的會員,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35.乙方可以通過註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代理協議。雙方終止委託關係,甲方必須及時向交易所辦理乙方在甲方名下的.註銷手續。

十一、糾紛各處理方式

36.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訴訟管轄地爲

十二、其他事宜

37.甲方的《開戶登記表》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篇一: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代理交易合同

****公司

黃金代理交易合同

開戶指引

尊敬的客戶:

歡迎您來到******公司,選擇本公司進行委託代理黃金白銀交易業務。

本合同文件是依據上海黃金交易所制度指引編制,開戶前請您仔細閱讀理解合同中的有關文件,再行辦理開戶手續。

致謝!

1、合同中,有選擇項□時,請用“√”表示“是”,用“×”表示“否”。

2、客戶需提供的資料:

法人客戶: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和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公司法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被授權人(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黃金交割指定交接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指印和簽字樣本,公司預留印鑑模式。填寫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戶登記表。

客戶應當明確黃金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爲不可能或者是沒有依據的,並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從本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進行黃金交易具有風險,可能發生鉅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放在本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因此,您必須認真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是否適合進行黃金交易。衡量是否進行黃金交易時,您應當明確以下幾點:

一、您在黃金市場進行交易,假如市場走勢對您不利時,本公司會按照黃金交易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您追繳保證金,以使您能繼續持有頭寸和庫存。如您未於規定的時間內存入所需的保證金,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可能在虧損的情況下被強迫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二、您必須認真閱讀並遵守上海黃金交易所和本公司的業務規則,如果您無法遵守上海黃金交易所和本公司的業務規則,您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和庫存將可能根據有關規則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三、在某些市場情況下,您可能會難以或無法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平倉,例如:市場達到漲跌停板時;出現這類情況,您的所有保證金有可能無法彌補全部損失,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四、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五、由於上海黃金交易所或者本公司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火災、水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必須承當由此導致的損失。

六、在國內黃金交易中,無論客戶在現場或電話下單,成交後客戶應限時到本公司簽字確認或者傳真發送確認函確認。

七、現貨交易、現貨延期交易同單純的投機交易一樣,同樣面臨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應做好心理準備。

八、本《黃金交易風險說明書》無法提示從事黃金交易的風險和有關黃金市場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應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觀判斷,對黃金交易品種仔細研究。

3、客戶類型:公司法人□ 法人授權□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時間:

法定身份證號碼:

經營範圍:

開戶銀行:

營業期限:

賬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4、是否有過黃金交易經驗:

涉足黃金交易的類型是:產金企業 □ 用金企業□ 投資類□

簽字人認識到此份申請表是客戶必備法律文件之一,並保證以上填寫屬實,同時簽字人同意在上述2、3項發生變化時通知本公司。

代理黃金交易合同書

甲方:****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諮詢電話:010-88888888 電話:

下單電話:010-88888888

傳真:010-99999999 傳真:

開戶行:******支行 開戶行:

賬號:88888888888888

授權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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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黃金代理交易協議書

黃金代理交易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黃金交易代理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

1.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爲乙方進行在上海黃金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的現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的指令,爲乙方進行在交易所的現貨交易。

2.甲方根據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執行乙方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將乙方的資料在交易所登記備案,並取得乙方在交易所的客戶編碼,乙方通過甲方在交易所的全部交易行爲,以該客戶編碼爲唯一標識。

二、資金與實物

4.乙方的最低開戶資金爲_________元。(1-3萬元)

5.乙方賣出實物前,需委託甲方將實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倉庫,取得倉庫的入庫單;乙方買入實物前,必須將與成交金額相當的貨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三、指定事項

6.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7.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清算確認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資金調撥和黃金入出庫執行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9.乙方的以下地址爲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

郵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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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如需變更上述指定事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確認後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四、指令下達

11.乙方通過甲方下達交易指令到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等方式下達,書面指令須有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下單方式甲方需保留錄音記錄。

12.甲方有權審覈乙方的指令,包括資金或實物是否足夠,內容是否齊全明確,有否違反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指令無效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指令。

13.乙方在指令發出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向甲方要求撤單。

14.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應當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15.乙方需要入庫或提貨必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實物入庫、提貨及出庫等工作,具體操作辦法按交易所倉儲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五、通知事項

16.甲方在交易日閉市後,採取以下

24.甲方有責任如實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資信和業務情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獲利保證。

2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

七、費用

26.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黃金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的收取標準按附表執行。

27.乙方支付給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八、免責條款

28.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9.由於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而導致乙方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協議生效和修改

30.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31.本協議如有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協議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規則執行。

十、賬戶的清算

33.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並解除乙方的委託關係。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扣劃;

(3)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約定解除協議條件的情況。

34.甲方因故不能從事在交易所的代理業務時,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資金和實物轉移至其他乙方認可的可經營代理業務的會員,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35.乙方可以通過註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代理協議。雙方終止委託關係,甲方必須及時向交易所辦理乙方在甲方名下的註銷手續。

十一、糾紛各處理方式

36.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訴訟管轄地爲

十二、其他事宜

37.甲方的《開戶登記表》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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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