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電話交易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開放式基金電話交易協議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的規定,爲方便乙方採用電話自助交易方式對甲方管理的開放式基金進行申(認)購,贖回等交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必須是在甲方直銷中心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二、本電話交易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設置分紅方式、交易查詢、密碼修改、轉託管、傳真對賬單。

三、本電話交易通過客服電話語音系統實現,電話號碼爲_________。有關辦理電話交易的具體程序參照甲方電話交易說明執行。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爲準,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定期更換密碼。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電話交易申請於每基金開放日15:00以前的爲當日交易申請,15:00以後的電話交易申請視爲下一開放日的申請。

八、乙方認購,申購申請,應在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後提出。否則,該申請將被掛存,以五日內資金實際到賬日爲申請日,若五日內資金仍未到賬,則該申請將被視爲無效申請。

九、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內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交易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該申請將被視爲無效申請。

十、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無法收到或延遲接收乙方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但應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儘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響。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