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項目開發合作協議

甲方:乙方:

旅遊項目開發合作協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本旅遊項目合作開發協議由上述各方於xxxx年xx月xx日在xx市訂立。

鑑於:

1.甲方擁有xx市xx路xx號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可用作開發旅遊觀光項目。

2.乙方是專門從事主題公園開發的大型旅遊企業集團.擁有豐富的開發經驗和知名的旅遊品牌。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雙方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加快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現就甲方開發旅遊項目的雙方合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

1.甲方投入xx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投入人民幣xx元。

2.該項目以甲方名義進行開發經營,乙方派出專業團隊參與該項目的經營運作。具體是:以甲方名義成立旅遊項目開發投資中心,由甲方派人任主任,負責該項目的規劃、報建、合約、財務和預結算及總體項目開發事宜;乙方派人任副主任,以乙方爲主、甲方爲輔負責該項目價值人民幣xx萬元(xx萬元)工程量內的工程組織、工程招標、施工管理及營銷。

第二條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合作將旅遊項目開發建設成廣東頗具特色的主題公園,爲廣東市民提供一個度假休閒的勝地。

2.甲、乙雙方將以旅遊項目的合作爲基礎.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實現優勢互補,爲合作開發更多的“短、平、快”項目,爲雙方的合作創造更大的效益。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項目的土地是出讓土地,功能爲旅遊度假用途.容積率爲xx,項目土地及地上建築物均可分割出售並可辦理獨立的房地產證。

(2)甲方負責辦理該旅遊項目開發經營所需的全部政府手續。

(3)甲方負責監管該項目的成本覈算和財務管理。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實際投人進行全方位的監控,一旦發現乙方有違約行爲.甲方有權解除該協議。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負責開發投入人民幣xx元.並於xx個月內完成並驗收相應工程。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組織、工程招標、工程隊的選定和工程隊的施工管理。

(3)乙方負責旅遊項目的.營銷策劃及營銷組織。

(4)乙方應幹協議簽訂後xx日內支付現金xx萬元定金於雙方開立的銀行共管賬戶內。如果乙方能夠正常開工,甲方可在正常開工xx個月後同意乙方將該款項用於本工程相關項目。其餘資金分三期到位,平均每xx個月的月初應到賬xx萬元。

(5)乙方必須保證工程進度及投資款的投人符合甲方之要求。

(6)乙方必須保證投人資金是自由資金,乙方不得依據此協議要求任何第三方帶資施工,否則視爲違約。

第四條利潤分配:

1.該項目所產生的利潤,甲、乙雙方按xx:xx比例分成。

2.本條所指“利潤”是該協議地塊旅遊項目的銷售收人在先行支付政府稅費、銀行貸款本息、工程建築、公共設施費用本開發投資中心共同的日常管理費用和營銷費用、及依照相應法律、法規應計提的費用後爲可分配的淨利潤。

第五條合作時間:

雙方的合作時間爲xx年。但是如果乙方未能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應工程量及乙方未及時在雙方銀行共管賬戶內存人xx萬元的協議定金.則雙方的合作屆時自行終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無故終止協議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協議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協議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視爲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七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項目合作開發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協議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協議才能終止。

2.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旅遊項目開發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就******、****、****等周邊****農業與旅遊等項目開發合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協調當地政府與農民的關係,及開發過程中政府手續的協調和批覆等有關涉及政府和農民及農民組織的協調工作。以自己名義辦理土地流轉(所需資金乙方提供)及必要土地建設指標的爭取。提供現有已經承包的土地(具體面積雙方另行商定)。

二、乙方負責籌集開發資金,及利用自己多年研究、探討的農業集約化、企業化經營的農場羣開發模式,對上述項目開發工作進行全盤統籌:從政策研究、市場調研、可行性研究、開發規劃、招商銷售、滾動經營、建設規劃、建築設計、環境優化、設計與營造、農場整體生產及生活環境打造、直至營業手續辦理等農場羣開發一系列交鑰匙工程,以及指導後續的生產、物業服務、管理工作與統一綠色產品商標,統一銷售農產品等相關工作。對上述同類相似項目及配套的滾動開發經營旅遊、休閒、商務等項目乙方也負責整體開發運作工作。對涉及到的相關策劃與設計顧問、施工管理、招商與銷售服務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三、乙方應當就本項目向國家相關部門爭取相關配套扶持資金,爭取政策支持,爭取相關榮譽,以使項目開發增加保障。

四、協議簽訂後,乙方根據工作需要派遣決策、執行團隊工作班子進駐現場,即時開展工作。甲方就近提供工作、生活以及交通等設

施。方派出主管甲務財人員進現駐場,他人其員由方派遣乙相關。隊人員的工團由資方承擔。乙乙方當應在協議本生效後個月內完成整體2開發規,劃交提甲方乙,方能未在規時間定完內成的甲,方可解除以本同。

五、有開發的程關序及以相擴大土關的地範,由圍乙根方市據情場提況出後甲與協方決定。商關財有計劃由乙務方根據發需開要籌,並由集甲方批;準資使金用計劃實行前申報提與開月報支告制度如乙。方不按期能足額入投資的金導,項目無致法續繼開展,的方甲以解除本可合同對於乙方,經已投入資的,甲金在方除扣資金總的額20作%爲約違後金剩,餘退回方,乙有項目所產歸資方甲。

六、作合收益分,配甲獲得方作收合益 的,乙%方獲合作得收益的 % 。合作益=合作收項目總的入-合收項目作總的本。

七、雙方合應協力,作共推進項目進行。同工當需要作方乙出退,時甲方結完退出算方乙進已項目各行收項益,之雙方後進行要的交接。

八、關未有事盡以及開發中出現的新問項、細題問節題由等雙方協商決定,爲作本協議的充。補

九、本議雙協方字簽章蓋後生。

甲方:********* 方乙**:*******

代表籤: 字 代表 籤:字

日期 : 日 期:

旅遊項目開發合作協議 [篇3]

甲方:xx-xxx酒店 乙方:xx-xxx度假村

爲了共同開發兩地旅遊資源,充分發揮各自優勢,以達到資源共享,效益共贏的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合作開發珠海海島——xx-xx酒店——xx-xxx溫泉度假旅遊項目(以下簡稱“海島——溫泉旅遊項目),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合作協議如下:

一、 雙方各自提供自身環境資源,包括餐飲、住宿及休閒娛樂等設施,共同構建海島——溫泉旅遊項目,該項目全程爲:xx-xx酒店——海島——華立龍山溫泉——六祖——梅花園(其中梅花園視季節設立),具體行程待與旅遊公司研究確定。

二、 經雙方共同選定一家或幾家旅遊公司實施該項目的操作,雙當所提供的環境及設施的收費標準,先由雙方自行制定,最後經雙方及旅遊公司研究後執行,費用方面向旅遊公司結算收費。

三、 爲有利於項目的市場推動,雙方的環境及設施介紹(包括其它合作方的資料),統一彙編於冊,製作宣傳單張,共同印刷,(有關費用按比例分攤),共同發放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爭取共同製作戶外大型廣告宣傳牌,加大市場推廣效果。

四、 項目操作中,客人在各方的環境設施場地消費,由各自提供服務及收費,出現遊客投訴或事故責任,由當事人所在地點的一方負責處理解決。

五、 合作期爲5年,自本協議書籤訂日起計算。

六、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不可與另外第三方合作開發此項目下的旅遊項目,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存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八、 合作期間爲出現糾紛,雙方應本着真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旅遊項目開發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某某區

乙方:某某建設公司

某某區和某某建設公司合作開發 某某生態旅遊區 ,爲保護環境、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雙方共同協商,就資源、開發、建設、宣傳、管理(文明、安全、衛生)等五方面達成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資源

1 、甲方享有對某某生態旅遊區(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地上附屬物、林木等)的所有權,甲方同意乙方對此享有七十年土地使用權、經營權。

2 、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景區開發建設和經營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維護景區開發、運營的相對穩定環境。

3 、乙方合理利用資源,不得掠奪性開發,要保護生態、植被、水源等自然資源。

4 、乙方在協議劃定的地理範圍內,在不妨礙、不影響其相鄰地理環境和第三人的前提下進行有限開發。

5 、協議到期,自行中止,景區內所有固定資產、相關軟件等劃歸甲方,保證景區正常運行。

二、開發建設

1 、景區土地、場地、林木、水系等屬於國家,鄉、村、組三級共有。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的任何基建、工程項目,如開山、伐木、改變水系、改變自然面貌等都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再付諸實施。

2 、本景區開發分兩期進行。一期工程開發週期

3 、甲方負責制定該旅遊景區的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4 、甲方負責該景區的宣傳、旅遊項目開發資金的引進及利用。

5 、項目建設期間免收一定稅額;建成後 3 年內免徵旅遊方面的稅,三年後協商適當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