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承諾書

爲認真開展治理“庸懶散軟”活動,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優化殯葬環境,服務“四大一高”戰略,市殯葬管理所向社會公開承諾:

殯葬管理承諾書

一、認真履行各項工作職責,公開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爲廣大人民羣衆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二、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對前來辦理、諮詢各項殯葬事務的,做到主動、周到,對職責範圍內的事項,嚴格依法按工作程序及時辦理。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做好詳細耐心解釋。對羣衆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在規定時間內辦結,並及時反饋結果。

三、對“庸懶散軟”行爲和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等現象認真剖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加強內部管理和教育,改進服務質量,讓羣衆滿意、讓社會滿意。

四、加強廉政建設,樹立行業形象。堅持廉潔從政,在殯葬管理和執法中,要堅持依法行政,杜絕辦人情案和吃、拿、卡、要等行爲,自覺維護部門良好形象,嚴格執行和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監督,做遵紀守法模範。

五、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本所工作人員未能遵守上述承諾,將按相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做到不包庇、不護短。

以上承諾,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2182026投訴信箱:#url#

織金縣殯葬改革承諾書(1)

爲全面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確保殯葬改革工作順利推行,充分發揮本單位黨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推行殯葬改革工作中的積極帶頭作用,本人鄭重承諾:

一、全面宣傳貫徹殯葬改革法規、政策和相關制度,確保幹部職工及其親屬對殯葬改革的宣傳率達100%,幹部職工及親屬對殯葬改革的知曉率達100%。

二、嚴格按照縣人民政府與單位簽訂的殯葬改革管理目標責任書落實殯改目標任務。

三、積極報告、制止和協助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查處管轄區域內違規殯葬行爲,確保單位轄區內殯葬行爲文明、合法。

四、加強殯葬管理,不參與違規治喪和土葬活動;不非法運輸遺體;不出具虛假證明;不非法買賣、轉讓或出租墓穴墓地;不非法生產、加工、經營、銷售喪葬用品或土葬用品;不違反規定亂埋亂葬亂建墳墓(含活人墓);在家治喪不違反殯葬管理規定出現佔用公共場所搭蓬設宴,擺放花圈、安放遺體、遊喪放炮、拋撒冥錢等影響交通、助長迷信、影響安全等違規違章行爲。 以上承諾,敬請監督。

單位職務

承諾人:

承諾時間:2015年8月29日

無錫市殯葬服務機構公開承諾書

一、嚴格落實服務項目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費依據公開、服務程序公開、服務承諾公開、服務監督公開的“六公開”制度。

二、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覈准的殯葬項目收費標準,實行明碼標價;落實基本服務項目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制度,不違規收費;非基本服務項目收費實行雙方協議制度,不強推強收。三、着力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做到接待熱心,服務細心,解答問題耐心,接受意見虛心,爲喪戶提供優質、快捷、文明、熱情、細緻的服務。四、嚴格執行廉政紀律,嚴禁請吃、吃請和“吃、拿、卡、要”現象,對違反紀律規定的,予以嚴肅追究。

五、保證喪葬用品質量,杜絕假冒僞劣商品,全面接受相關部門和全體市民羣衆監督。

六、暢通信息渠道,對於各類投訴及時受理、處理,並在10個工作日內答覆,確保事事有落實,件件有迴音。

真誠歡迎社會各界對我們的承諾進行監督!

鎮2015年殯葬管理目標責任書

爲深入貫徹執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貴陽市殯葬管理辦法》、《清鎮市殯葬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開創殯葬改革新局面,經鎮人民政府研究,對鎮屬各村(居)殯葬改革工作實行目標任務考覈,各村(居)要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努力完成目標任務,其考覈內容如下:

一、目標任務

1、各村(居)支兩委高度重視,將殯葬管理工作納入綜合目標考覈,做到有計劃、有總結、有專人負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和管理網絡,完成各項殯改目標任務(5分)

2、火化率指標達100%(10分)。

嚴禁骨灰裝大棺埋葬, 骨灰裝大棺埋葬視爲土葬,不計火化率。凡發現和接到舉報遺體土葬或骨灰裝棺土葬的,要嚴肅查處。對各村自行查處並整改到位的不扣分,由鎮責令查處並整改到位的扣5分,發現未上報未查處遺體土葬的取消當年的考覈資格。

3、骨灰入墓率達100%(按程序報批,經市殯葬管理所批准,並派專人監督按指定地點拋灑、深埋、樹葬或寄存也算入墓率)(20分)。

4、加強村級公益性公墓的規範管理,完成2012年村級公墓的規範化建設目標任務,加強對已規範化建設的村級公益性公墓的綠化管理。(30分)

(1)完善公墓管理制度,確保不出現違法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接收非農業人員骨灰安葬);

(2)做到村有公墓標誌碑,在村公墓之外不得見墓立碑(包括遷墳和包墳);

(3)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控制墓穴佔地面積長×寬=1﹐,嚴禁立大碑、築大拜臺,裝大棺;

(4)出現殯改違規重大事件信息立即報送鎮社會事務辦,發現和接到舉報遺體土葬或骨灰裝大棺土葬的,要嚴肅查處,積極配合做好起屍火化工作,骨灰裝棺未查處及不報送事件信息的每次扣10分;

(5)村委會指定專人監督骨灰處理,監督骨灰安葬情況(含死者姓名、埋葬地點、時間、墓穴佔地情況、裝骨灰的物品、監督人員簽名等)有記錄;

(6)逐步推行樹(花)葬、深埋、拋撒等新方式處理骨灰;

(7)按照市政府安排,完成村級公墓規範化建設任務;

(8)加大公益性公墓綠化力度,對已建公墓進行全面綠化。

5、加大殯葬管理力度,及時配合查處違規行爲(15分)。

(1)各村必須有殯葬信息員,各村轄區內出現死亡人員或其他與殯葬相關事宜,應在24小時內上報鎮社會事務辦;(5分)

(2)轄區內出現死亡人員,村支書、主任要親臨現場,做好死者家屬的工作,按照殯葬管理相關規定動員其家屬做好火化工作。(10分)

6、規範完善殯葬工作檔案管理,長期保存死亡火化報表,按要求參加會議,確保信息暢通和情況快速反饋,及時研究處理殯改問題,避免處理不當造成上訪案件。(5分)。

7、加強喪事活動管理,切實做好本村內喪葬用品規範管理工作。強化喪事活動中的安全防範工作,合理安排羣衆祭奠活動,要求死者家屬須簽訂城區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爭當文明市民,在春節、清明期間,根據本村實際情況採取措施,杜絕一切祭奠引起的火災安全事故(5分)。

8、認真配合衛城殯葬管理執法隊實施骨灰憑證領取制度,嚴禁村(居)委會及轄區內有關單位或個人出具虛假骨灰領取證明,違反的及時查處。對存放家中的'骨灰嚴格監管,對偷埋亂葬的及時查處。對骨灰拋灑、深埋、樹葬的,按程序報批,並聯系鎮殯葬管理執法隊參與實行監管(5分)。

10、積極開展殯葬法規宣傳工作,採取多種切實有效的宣傳形式,使殯葬法規廣爲人知(5分)。

二、考覈辦法

1、年終由鎮人民政府組成考覈工作組進行考覈評分,統一納入鎮年終目標考覈,未盡事項參照鎮目標管理考覈辦法執行。

2、總分爲100分,完成目標任務爲100分,全鎮通報表揚一次在鎮目標總評分中加1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爲不達標。

撫州市殯葬管理處拒收“紅包”承諾書

爲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做好廉潔從政典範,確保部門和個人絕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服務對象及死者家屬索取、暗示和收受紅包,以實際行動積極參與省、市紀委部署安排的拒收“紅包”廉政承諾活動。我市殯葬服務機構鄭重承諾如下:

一、積極參與拒收“紅包”廉政承諾活動,率先垂範。全市殯葬服務機構及個人絕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接受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紅包”;絕不利用生日喜慶、婚喪嫁娶、喬遷新居之機收受“紅包”,對無法拒收的,全部及時登記上繳。

二、積極組織實施拒收“紅包”警示教育活動的開展,抓好班子,帶好隊伍,有效推進單位和各部門的政風行風建設,增強廉潔從政意識,提高殯葬服務的羣衆滿意度和信任度。

三、杜絕吃、拿、卡、要行爲,加強監督,對“紅包”問題“潛規則”說不,有效抵制“紅包”問題,堅決拒絕和不收“紅包”。明確紅包的危害性以及收受紅包的嚴重性,改善服務,切實做到一視同仁。

四、服務對象或死者家屬給予的“紅包”,要在第一時間(24小時內)設法退還;對無法拒收的“紅包”,要及時上繳,做好登記,另設法退還。

五、對私自收受“紅包”的業務部門人員,所屬部門必須及時提出處理意見,絕不容忍;在職黨員幹部一經發現收受“紅包”行爲,一律先免職再處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六、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如有違反,接受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

七、自覺接受廣大社會羣衆監督,全市各殯葬服務機構主管部門舉報電話:

撫州市殯葬管理處 0794-8816906

東鄉縣民政局 0794-4235279

金溪縣民政局 0794-7181951

南豐縣民政局 0794-3202242

黎川縣民政局 0794-7522713

崇仁縣民政局 0794-6365313

樂安縣民政局 0794-6576419

宜黃縣民政局 0794-7602537

資溪縣民政局 0794-5292233

廣昌縣民政局 0794-3622348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