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動場地安全責任保證書

在舉行大型的活動時,安全是極其重要的,作爲負責人,你都寫了哪些保證書呢?下面小編爲大家整理推薦了大型活動安全保證書,歡迎大家前來參閱。

大型活動場地安全責任保證書

  大型活動安全保證書篇一

公安局:

由 舉辦的 活動,擬定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舉行。我單位已初步同意活動承辦單位使用場地。待活動通過公安機關安全審批後,我單位將與活動承辦單位鑑定正式場所租賃協議。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大型羣衆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單位保證落實以下責任:

一、保證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安全規定。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置明顯的標誌標識,保證暢通。

三、保證監控設備和消防設施、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

四、各項照明供電、供水設備完好並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並確保完好有效,需臨時增加的廣播、照明設施、會同舉辦單位按照公安要求保證到位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必要時,會同舉辦單位落實看管人員,防止發生被盜等治安問題。

六、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

場地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大型活動安全保證書篇二

我單位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擔 重大活動餐飲服務接待任務,爲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有效防止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本次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圓滿完成本次接待任務,我單位作出以下承諾:

一、堅決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法律法規,保證做到:

(一)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上崗;

(二)所用食品及食品原料從具有資質的單位購進,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驗收制度;

(三)不外購散裝直接入口熟食製品;

(四)食品加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做到加工前檢查原料的感官性狀,燒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的用具有明顯標誌並分開存放,專間操作戴口罩和手套等;

五)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留樣,有專用的留樣冷藏設備,並由專人登記保管;

(六)按規定清洗、消毒、保潔餐具用具。

二、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做到以下幾項工作:

(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菜譜並交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審覈;

(二)食品製作的各環節、各崗位工作人員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拒絕和阻撓;

(三)對於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提出的整改意見,立即予以改正;

(四)每餐結束後,彙總各用餐點的人數並反饋給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五)一旦出現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積極配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調查工作。

三、認真履行作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義務,遵守商業信譽。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確保食品安全。

四、在接待過程中,因我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我單位願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我單位負責與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聯繫的人員爲 。聯繫方式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大型活動安全保證書篇三

爲確保 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業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的要求,特作出如下承諾:

一、 積極配合監督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二、 擬在重大活動期間供應的食品均提供食譜,提前報送監督人員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製作加工並供應。

三、 採購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等應嚴格執行採購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制度,確保所購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四、 不使用下列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一) 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二) 檢驗檢測不合格的生活飲用水和食品;

(三) 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四) 外購的散裝直接入口熟食製品;

(五) 監管部門在食譜審查時認定不適宜提供的食品;

五、 調味品即用即開,每餐次剩下的調味品要及時加蓋保存。

六、 製作加工涼菜在涼菜間內進行,並做到專人、專間、專用冰箱、專用空調、專用工具和容器。

七、 所有食品均燒熟煮透後方供應,自助餐有足夠的復熱保溫設施,保證食品的溫度達60℃以上,食品上架時間不超過2小時。不供應隔餐、隔夜的剩餘食品。

八、 餐(用)具消毒有專人負責,嚴格消毒程序,有足夠的保潔櫃存放備用餐具,餐飲具擺臺控制在餐前30分鐘以內。

九、 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均持有效的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十、 食品留樣按品種分別存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滿足檢驗需要,並做好記錄。食品留樣存放的冰箱專用,專人負責,上鎖保管。

十一、 使用二次供水單位須定期清洗二次供水設施,蓄水池(箱)必須加蓋加鎖。提供的桶裝直飲水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更換時間不得超過7天。

十二、 一旦發現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者或者可疑傳染病病人,應立即向鹽都區衛生監督所報告(0515-88324110),並且協助做好病人的隔離、治療和消毒處理工作。

違反上述規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發生的,本單位和負責人願意配合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餐飲服務提供者(蓋章) :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大型活動安全保證書篇四

根據《大型羣衆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爲確保大型活動的安全,活動主(承)辦、活動舉辦場所法定代表人和活動經營負責人簽訂責任如下:

大型活動安全責任部分:

一、嚴格按照《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落實大型活動的治安安全條件。

二、按照《條例》第六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向公安機關提交活動的相關材料

三、建立、健全大型活動的安全制度,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四、嚴懲履行公安機關對活動票證印製工作的監印監銷制度。未經公安機關覈准同意,不得印製和發售通用票卷。

五、活動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增設的.電氣線路和懸掛物品須符合相應的安全鑑定。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活動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保衛工作。

七、公安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要求落實的其他安全條件。

八、任何參展企業和個人禁止免費發放禮品。

九、禁止與此次展覽無關的其它類演出活動。

十、現場音樂音量應該控制在一定範圍內。

十一、禁止在通道處發放宣傳單。

十二、服從現場安保人員管理,違反相關規定安保人員有權阻止或沒收禮品。 十三、易燃品(油漆、塗料等),嚴禁實物展出。

消防安全責任部分: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四、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八、對本存在的火災隱患,本單位保證依法落實整改措施,立即改正; 若未履行上述職責,一旦發生火災事故,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參展單位名稱:

參展單位安全責任人(簽字):

移動電話:

搭建單位安全人(簽字)

移動電話:

年 月 日

  大型活動安全保證書篇五

北京國貿大酒店的宴會區域擔負着繁重的宴會任務,是典型的公衆聚集場所,存在着人員密度大、流動性大、臨時搭建及臨時用電頻繁、易產生安全隱患等因素。爲保證酒店宴會活動的安全有序進行,保障宴會及住店客人、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證酒店的良好運營,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要求,活動主辦方和主辦方指定的施工方(以下稱“布展商”)應遵守以下宴會活動安全要求:

1. 嚴格遵守政府有關消防及安全的法律、法規。

2. 施工和舉辦大型活動前須向酒店提供詳細施工方案及活動安排表。布展期間,施工方應派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工作,嚴格遵守酒店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制度,重點部位專人看護。任何裝飾品的佈置圖必須提前3天經過酒店宴會銷售總監和保安部總監的批准。

3. 任何時間嚴禁堵佔、遮擋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嚴禁堵塞、遮擋消火栓及管井門,防火捲簾門下方嚴禁堆放物品或進行搭建。

4. 活動期間,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活動區,嚴禁在活動及布展現場及非吸菸區吸菸。一經發現,將按違約處理,將扣除違約金1000元/次,且吸菸者將被逐出。

5. 調光調音臺、臨時配電箱、投影機臺、追光燈臺、同聲傳譯房的現場設置不能堵佔、遮擋安全出口及消火栓。

6. 所有安全出口指示燈、疏散方向指示牌嚴禁被遮擋,如大型活動確需遮擋安全出口指示燈時,應在附近區域加裝指示燈指明安全出口位置。

7. 愛護消防設施設備,未經許可嚴禁挪用消防器材。

8. 製作展板及搭建裝飾物時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或燃燒後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材料(如:聚氯乙稀泡沫板),嚴禁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9. 展板的搭建:當展板遮擋安全出口或消火栓時,展板兩側及後面應留出不小於1.5米寬度的疏散通道(展板後寬度指展板支架末端距離牆的距離),保證通道暢通,並且做好“安全出口”或“消火栓”標示。展板的搭建必須牢固可靠。布展搭建的舞臺及裝飾物與地毯接觸部分需加10毫米以上的墊板以保證地毯不被破壞。

10. 舞臺燈的搭建,不得影響疏散通道,不得遮擋疏散標誌及消防噴淋。

11. 舞臺燈光施工須符合規範,金屬燈架要有良好接地,聚光燈須安裝防爆網和防墜鋼絲,並與可燃物保持50釐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12. 懸掛的幕簾、圍帳等必須進行防火處理,嚴禁使用遮光布。如幕簾、圍帳遮擋安全出口、消火栓,應在相應位置做好標示牌,並在幕簾、圍帳上留出出口。

13. 嚴格控制宴會活動的人數,實際人數不得超過宴會區域的承載能力和申報人數。

14. 各類大型活動(出席人數在500人以上並設有舞臺或攤位的活動),須提前一週向市消防局重點處申報,並在活動前將申報批文交工程部備案。

15. 在酒店區域進行釋放煙霧、使用噴射裝置、室內試驗飛行物、安裝大型升降載人載物設施、安裝大功率電氣設施、展示汽車等威脅防火安全和生命安全的布展,要求宴會施工方活動前必須申報,並由酒店安全部門驗明其安全可靠性或由施工方寫出明確安全保證書後,經保安部總監、工程部總監批准後方可進行。

16. 活動期間安裝的各種電器及線路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並由專業人員操作,嚴禁亂拉電線和超負荷使用,酒店工程技術人員確認後方可送電。在地面鋪放的電源線、音響線等要鋪放整齊,位於通道上的線路要做過橋固定處理。使用功率總和超過2千瓦的設備時,爲了保證用電安全請不要使用牆插座,各廳均有可以提供相對較大功率的專用外接電源(附會議、宴會廳外接電源位置及容量),在使用這些電源線接電時,必須按照國家電氣規範要求接線操作,做到接線要整齊、安全、絕緣良好,全部接頭要處理妥善,任何裝飾、裝置、敷設電纜等使用電源或其它能夠導致火災的設備必須經過確認和批准,並由酒店工程部人員進行監督。(三層羣賢宴會廳A廳電箱負荷100安培,羣賢宴會廳B廳電箱負荷200安培,羣賢宴會廳C廳電箱負荷100安培,地下一層中國宴會廳A廳電箱負荷32安培,中國宴會廳B廳電箱負荷63安培,中國宴會廳C廳電箱負荷63安培,中國宴會廳D廳電箱負荷32安培)。

17. 重要活動,大型活動,使用酒店臨時電源及自備發電車的活動,要求施工方在活動開始前進行消檢、電檢。

18. 酒店區域內嚴禁展示和使用煙花、冷煙花、爆竹等各類危險品。

19. 吊飾物品不準超過吊架的最大負重能力,所有硬性懸掛物應設防墜裝置。布展搭建時禁止隨意動用飯店財物或拆裝吊頂的燈具及使用燈杆吊掛各種燈光電源線和其它物品。燈架、線纜可懸掛在天花板主吊鉤上。(每個主吊鉤承重爲每1.2米承重150公斤,燈架在懸掛時應保證牢固,至少是用三個吊點以保持平衡。)

20. 宴會活動現場嚴禁動用明火,嚴禁使用液化氣罐、電烤箱、煤氣燈等。如需動火必須得到酒店的認可並開具動火許可證,在指定區域操作。

21. 布展完成後,布展公司攜帶的物品要整齊有序地擺放在飯店工作人員許可的區域內或B2卸貨區域,垃圾要清理出會議現場。

22. 施工方有責任保護好酒店的宴會場地及設施,嚴禁在天花、牆壁、地面等基礎設施上進行裝釘、塗抹、粘貼、刻劃等,嚴禁在宴會區域進行刷漆、噴漆等,施工方有責任保護好宴會區域的地毯,使用飯店認可的膠帶、梯子等。如宴會活動損傷了飯店設施設備,施工方須照價賠償。

23. 使用酒店升降車,布展施工方需攜帶身份證件、租用升降車發票(租金500元人民幣)前往工程部辦理租用手續。

24. 在3米以上高空作業時,須使用施工平臺,並正確使用保險帶。

25. 各類大型活動(出席人數在500人以上並設有舞臺或攤位的活動),須提前一週向市消防局重點處申報,並在活動前將申報批文交工程部備案。

26. 展覽、展銷等大型活動結束後,各種物品搬出酒店都要有保安部開具的物品出門單(含有效簽字),並接受保安部值班人員檢驗,不得隨意拉出。

27. 嚴禁外帶食品及飲料進入飯店,如需訂餐,請與酒店銷售人員聯繫。

28. 展商在會議期間出入,運送儀器設備及必要物品需按要求走規定通道並佩戴名牌。

29. 施工人員在酒店布展,應穿着整齊,配帶布展證,並提前將出入證件出示給保安部門。嚴禁飲酒或睡覺等有損飯店形象或破壞性的行爲。

30. 請於布展前提前到保安部辦理布展證,辦理時需抵押身份證,活動結束後,布展證如無任何損壞或丟失,酒店將返還身份證。如有損壞或丟失每張布展證需賠償人民幣10元。如酒店員工發現有布展人員違反以上規定,立即沒收當事人布展證並通知相關人員。 布展人員須將布展證件(臨時出入證)掛胸前,嚴禁放在兜內或者一個人保管多個證件,且布展人員只能在證件規定區域內活動。

31. 在搭建期間工程人員不能使用客用衛生間,必須使用員工後區的洗手間。

32. 搭建期間必須將酒店財產(地毯及傢俬)加蓋保護措施,對酒店造成的任何財產損失,按酒店提供成本報價進行賠償。

33. 熟悉施工現場周圍的消防設施,施工人員要能夠正確使用。如遇火警,應撥打酒店的報警電話65052299-通報自己的姓名,講清火災的地點,燃燒和火勢大小,或者打破走道上的破玻璃報警器。

34. 發現火災應及時撲救,並組織他人疏散。當聽到應急廣播緊急疏散時,應走消防樓梯,不要乘坐電梯。

35. 主辦方(布展商)同意根據酒店要求在搭建活動開始前向酒店支付押金,押金的支付和返還事宜如下:

35.1 押金數額將根據不同的酒店財產和建築安裝活動的規模大小而不同(注:押金以現金方式支付,如以支票形式支付押金,應至少在布展前4個工作日將支票交給酒店)。 押金金額如下:宴會廳每廳 10,000元;宴會廳續廳10,000元。收到押金後,酒店活動管理部總監將會簽發一封授權書給主辦方或布展商 (請見授權書)。

35.2 確認押金已交後, 主辦方或布展商負責人同酒店公共區域負責人,共同檢查工作場地,包括水晶燈在內,如有破損須在檢查單上詳細註明,經雙方確認無誤由主辦方或布展商負責人簽字確認。

35.3. 撤展完畢後,經酒店宴會部、客房部及工程部確認無任何物品(包括水晶燈等)損壞,丟失,場地內和進貨區布展垃圾完全清理乾淨後,主辦方或布展商憑酒店出具的押金收據同酒店客房部負責人一同從前臺將押金取出退還,任何一方不得單獨領取。

35.4. 撤展時,如對酒店物品或場地造成損壞,經酒店工程師現場作價,所需費用從押金中扣除。押金將會在活動結束後第十天14:00-16:00)內退還,支票將10天之內退還,客房部PA主管將通知具體領取時間。如押金不足以彌補酒店的損失,主辦方或布展商應對超出押金部分的損失予以賠償,並在活動結束當天支付。

主辦方指定一名現場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活動)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主辦方及布展商表示完全遵守酒店的以上規定,接受酒店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同時對違章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負法律責任,酒店方面有權對違章者進行處罰,直到停止施工和停辦活動。

本協議一式肆份,活動主辦方、布展商、酒店保安部、宴會銷售部各執一份,協議自簽署之日生效。

本協議將作爲主辦方與酒店所籤會議服務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活動主辦方(協辦) 布展商(施工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

酒店方

宴會及會議統籌簽字

日期 負責人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