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瑣記抒情散文

辦事瑣記抒情散文

從2019年到現在,不算過去沒有正式行文只是口頭醞釀討論的時間,歷時3年多,一位職工生活待遇的事情今天終於辦了下來。聽到消息的她在微信裏一再致謝,說沒想到能辦得下來,過去做了許多努力都擱淺的事,今天能辦下來,你一定出了不少力。她在一段語音裏哭着說,聽到這個消息時不敢相信,激動得一會兒哭一會兒笑的,不知道該怎麼表達感激之情,真是太感謝太感謝了。我說沒什麼,我們就是給大家辦事情的,事情能辦好,是領導的關心,是經過一個時間段後有瞭解決問題的機遇。我只是想,在年前把你的事情了結一下,大家都能歡歡喜喜過個年。

客氣話是這麼說,其實辦事情的難度還真如她所說,不是一般的難在政策不清情況不明,而是難在大家都心知肚明卻都覺得不好辦、辦了怕別人攀比,還有一個情況是,當事人是位老領導的孩子,身份特別,但現在遠在他鄉,老領導已經逝世。這好像是個比較怪的情況,老領導家的子女是有人關照過的,可她的事情總是說着辦又辦不下去;別的一般人家職工的事情,倒也有人給辦過。於是,她的事情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一些領導“慎重”下來了。

慎重確實是個好詞,也是在工作生活裏極爲需要遵循的原則之一。慎重初戰,慎重行事,可以防範可能的風險,把失誤降到最低。

但是慎重也能成爲一個拖着不辦事、能辦不想辦事的好藉口。世上的事情沒有十全十美,辦事不會讓所有人滿意。慎重,用來權衡利弊、審時度勢沒什麼問題,但是在明確知道這件事情辦了結果是什麼樣--沒什麼風險、可能有些人議論幾天,不違背政策規定、只是具體情況具體處理--的情況下仍然用慎重做擋箭牌,就有些故意了。當然,哪個領導也不承認這種故意,而是會強調或放大事情的一些負面情況—再有人這樣辦怎麼行啊,造成影響怎麼辦啊,過去領導沒辦下去考慮的是什麼呢?在沒完全弄明白他們怎麼考慮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再等等再看?說話的口氣和緩到你沒有任何理由拒絕,但誰心裏都清楚:他們是不會承擔責任辦這件事的,他們是不想爲你辦這件事情的。

其實在她的事前事後,是有人辦過同類事情的。可是你不能拿出來比較,因爲他們不是你,你說出來,領導的話也早就等在那裏的:他們啊,情況不一樣吧,當時領導可能可慮到其他問題吧;還有,上邊領導有安排的話,我們這一級不辦也不好,你說呢?

你還能說什麼呢!老一輩在位的時候不知道培植自己人,再也沒有哪個上級明確爲你說什麼了啊!

辦事當然是需要機遇的。不光是辦事,做什麼事都需要機遇。她的事情今天能辦好,天時地利人和都湊到了一起。其一,領導換了,新領導大院裏長大,比較瞭解老前輩,也瞭解老領導的家庭情況,當然也知道這位當事人。這是極爲重要的。好比領導舉薦人,他總得了解人吧,之所以祕書等身邊人升遷得快,是有理由的。因爲領導瞭解他們比了解其他人多得多。主動到領導那裏彙報工作的'人機會多,也是同樣的道理。過去我的認識非常狹窄,認爲只要幹好工作,其他事情不需要自己做,更不用說經常到領導那裏彙報了。現在知道領導的精力、視力都非常有限,他們受矇蔽、被忽悠的可能遠遠高於其他可能。所以說,事情辦得怎樣,領導是不是瞭解、能不能理解、是不是在感情上有定勢,非常重要。二是各方面情況都有了新變化,工作也做到位了。情況的變化就是改革正在步步推進,領導認識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看問題的角度有了新的變化、處理問題的願望愈加主動積極,同時,作爲主辦機關,我也利用好多機會給領導灌輸了應當解決這位同志問題的觀點,這些觀點很好地被領導所接受。

對那些仍然存在的阻礙,處理上是需要一定技巧的。首先,盡力做工作,把道理講到前邊。其次,充分了解阻攔解決問題者的想法理由,並跟他們多方交流,表明解決問題的決心意志,並適時把領導的看法傳達出來,讓他們知難而退。三是採用迂迴包抄等方法,或者避其鋒芒,找到突破時機,利用各種機會。目前正當過年前夕,解決遺留問題,避免老問題拖下去,讓大家都過一個好年,理由正當、時機合適。

其實爲她辦事,是有一點“私心”的,是有一點打抱不平的。“私心”是我瞭解這個人的家庭,跟老領導有些交集,非常敬佩老一輩的高風亮節。曾經是軍級單位常委的老領導兩個女兒竟都是平常工人,沒有一個被安排當幹部。雖然老領導逝世了,在我看來,更需要關心他們的家庭和子女的生活。所謂抱不平,是因爲在我們大單位,跟他同樣的職工,退出工作崗位按一定百分比拿生活費的人有近百人,雖然她所在的單位沒有實行那個政策,但其他單位要求比照辦這種事情的、上邊安排的、其他情況的,不乏其人。她要求辦這樣的待遇,有政策依據、有前人的車轍,應當不算什麼事情。可是,10餘年來,因爲她家庭中出現變故的特別情況,提出的這個要求一直沒有人正面答覆。而且對於工齡20多年的職工,離崗後一分錢的生活費都不給,甚至連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都被忽略了等現象說明,她的個人權益沒有得到應有尊重。明顯的,曾經的領導子女,現在成了弱勢。我幫她辦的,就是在我們這個單位實行了10多年,按退養享受一定生活費的事情。今天領導們在呈批件上籤完同意之後我們一算,她每月能在繳納養老保險之後拿到4000多元的生活費呢!

怪不得她聽到消息又哭又笑的。上班近20年離崗後10多年一點兒生活費都沒有啊!

辦事的依據其實就兩個,一個是政策規定,一個是感情。如果你對職工羣衆沒有感情,再好的政策也落實不下去;如果有爲羣衆解決實際困難的情感,政策規定不完備的,可以促進完善,一時完全不能解決的問題也可以分步適當地予以處理。比如這位職工這麼多年沒有保險、沒有生活費的情況,過去是可以解決一些的。只因大家都推諉,所以形成了一個怪圈,誰都知道這個事情不太對,但誰都不主動努力去解決。

辦事的經歷讓我更加理解了黨爲什麼提倡要帶着深厚的感情去解決羣衆關心的切身利益問題的重要性。沒有情感,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啊!

“人在做,天在看”

我想天也是有眼的,不過,要有人努力去把矇蔽天眼的塵垢和霧霾擦去,它才能心明眼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