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會考體育評分標準是什麼

體育會考是通過統一測試的形式對應屆國中畢業生作出體質評價的統一測評模式,即通過測運動成績和測現階段身高、肺活量、體重所得的指數來進行體質評價。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棗莊會考體育評分標準是什麼,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棗莊會考體育評分標準是什麼

  考試計分辦法

1.體育考試滿分爲50分

必考項目10分;選考項目各20分。考試不設最低分數線。

2.免考、緩考、缺考

(1)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病、傷長期免修體育課,確屬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棗莊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持國中階段體檢表,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傷、殘、病證明,經區(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面覈批準後可免試,其成績按30分計入總成績。免試學生的名單在國中及招生學校公示3個工作日,在體育成績記錄表中註明。證明材料由區(市)彙總後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備案。

(2)因生理原因或突發情況需要緩試的考生,本人向考區和考點提出申請,經考試領導小組簽字同意,進行一次補考,補考辦法同正常考試。

(3)缺考考生記零分。

(4)各考區對成績彙總,將全部考生成績刻錄光盤,裝袋密封並加蓋單位公章、有關人員簽字,於考試結束當天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

  棗莊會考體育考試規則

1.800米、1000米跑:

場地要求:400米、300米、200米田徑場跑道,地質不限。也可使用其他不規則場地,但必須丈量準確,地面平坦。秒錶若干塊,使用前需要校正。

考試方法:受試者至少兩人一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當聽到口令或哨音後開始起跑,同時開表計時,考試者的軀幹部到達終點線垂直面時停表。以分、秒爲單位記錄成績,不計小數。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終點的以實際成績計分。

注意事項:考生穿運動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釘鞋、皮鞋、塑料涼鞋。發現有搶跑者,要當即召回重跑。

2.實心球:

在長度30米以上的平整場地進行,地質不限,場地一端划起擲線。考試用實心球若干,球重爲2千克。兩腳前後或左右開立,身體面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後仰,原地用力連貫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雙腳不得移動,不能踩線。每名考生連續擲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投一次作爲最終成績。如遇風天,應順風擲。

3.立定跳遠:

在沙坑或土質鬆軟的平地上進行,考試者兩腳自然分開站立,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丈量起跳線後緣至最近着地點後垂直距離。每名考生連續跳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跳一次作爲最終成績。如遇風天,應順風跳。

4.跳繩:

在平整、乾淨的場地進行。動作規格爲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回環(一週圈),計爲一次。開始信號發出後方可開始跳繩,跳繩時絆腳(無論繩停在身後或身前),該次不計數外,可繼續進行,結束信號發出時立即停止。測試員報數並記錄考生在1分鐘內的跳繩次數。考生在成績播報後可以申請第二次測試,以最好成績爲準。

5.籃球運球:

在木質、塑膠或者水泥場地進行。場地長20米,寬7米,考試所用籃球爲國家標準籃球。考生聽到出發口令後,按規定線路單手運球依次過杆,受試者與球均返回起終點線時停表。每名考生連續運球兩次,記錄其中成績最好一次。以秒爲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1位,小數點後第2位數按非零進1原則進位。

  棗莊會考體育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高度重視體育考試工作,實行“一把手”工程。各單位要認真制定本考區、本學校的具體實施方案和細則,各初中學校要做好對考生的考風、考紀、組織紀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認真組織學習考試標準,正確引導學生妥善處理好考試與平時鍛鍊的關係。各招生學校,要在市和區(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教務處、藝體處、班主任參加的體育考試工作組。有條件的考區、學校要採用電子智能儀器進行考試,要提前對國中學校體育教師進行技術培訓,加強對考生的教育與指導,使考生充分了解、掌握體育考試的方法、規則和要求,熟悉瞭解電子智能儀器考試的技術要點。

(二)要加強體育考試工作管理,按照市教育局部署的時間、內容組織體育考試工作。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要把關心學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按規定參加國中的.常規體格檢查,對不能參加劇烈體育運動特別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統疾病的學生,堅決實行免考制度。加強考生的安全教育及防範措施,制定“應急預案”防止責任事故的發生,在體育考試期間,各學校必須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組織考生集體到考場參加考試。嚴禁使用車況不良及三無(無牌照、無營業證、無駕駛證)車輛。車輛使用過程中,要做到不超員、不超速、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帶隊老師要與學生同車往返。各考場要加強醫療救護措施,至少配備兩名專業醫護人員(內科、外科)和救護車,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要加強對考務人員的管理。要選派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作風正派的人員參加考試工作。考試前必須對考務人員進行紀律教育和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肅考場紀律,確保考試工作陽光、公平、規範、平穩實施。

(四)要實施陽光工程。實行全員監督和公示制度,增強透明度,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各考點要在醒目位置設立考風考紀接待處、公示欄和舉報箱,自覺接受家長、羣衆諮詢和社會監督。

要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家長代表組成的考務監督組,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並向社會公佈體育考試監督舉報電話,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對體育考試工作的監督,確保體育考試陽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