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會考體育考試自選項目測試辦法

一、籃球運球

荊門會考體育考試自選項目測試辦法

1.場地器材

測試場地長20米,寬7米,起點線後5米設置兩列標誌杆,標誌杆距左右邊線3米。各標誌杆前後杆距3米,共5排杆,全長20米,並列的`兩杆間隔1米(如上圖)。測試器材包括秒錶(使用前應進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發令哨、30米捲尺、標誌杆10根(杆高1.2米以上),籃球若干。測試用球應符合國家標準( 球重爲600—650克, 球圓周爲75~76釐米)。

2.測試方法

受試者在起點線後持球站立,聽到出發口令後,按圖中所示箭頭方向單手運球依次過杆。發令員發令後開表計時,受試者與球均返回起終點線時停表。每名受試者測兩次,記錄其中成績最好一次。以秒爲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1位,小數點後第2位數按非零進1原則進位。

3.注意事項

(1)測試中籃球脫手後,如球仍在測試場地內,受試者可自行撿回,並在脫手處繼續運球,不停表。

(2)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均屬犯規行爲,取消當次成績:出發時搶跑、運球過程中雙手同時觸球、膝蓋以下部位觸球、漏繞標誌杆、碰倒標誌杆、人或球出測試區域、未按圖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線、通過終點時人球分離等。

(3)受試者有兩次測試機會,兩次犯規無成績者可再補測一次。

二、足球運球

1.場地器材

在堅實、平整場地或足球場上進行,測試區域長30米,寬10米,起點線至第一杆距離爲5米,各杆間距5米,共設5根標誌杆,標杆距兩側邊線各5米(如上圖)。測試器材包括足球若干個(測試用球爲國家標準5號球),秒錶(使用前應進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30米捲尺,5根標誌杆(杆高1.2米以上)。

2.測試方法

受試者站在起點線後準備,聽到出發口令後開始向前運球依次過杆,不得碰杆。受試者和球均越過終點線即爲結束。發令員發令後開始計時,受試者在繞完第五根標誌杆後,必須觸球將球運過終點線時停表。每人跑兩次,記錄其中成績最好的一次成績。以秒爲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數按非零進1原則進位。

3.注意事項

(1)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均屬犯規行爲,取消當次成績:出發時搶跑、漏繞標誌杆、碰倒標誌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線等。

(2)測試結束後不得將球隨意亂踢。

(3)有兩次測試機會,兩次犯規無成績者可再補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