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九年級語文課文知識點總結

《童話》九年級語文課文知識點總結

童話又往往採用擬人的方法,舉凡花鳥蟲魚,花草樹木,整個大自然以及傢俱、玩具都可賦予生命,注入思想情感,使它們人格化。而且還分爲兩大類,一類是由作家創作的,著名的有丹麥的《安徒生童話》,德國的《豪夫童話》,英國的《王爾德童話》。另一類是在人民羣衆口頭流傳,後經有心人搜索、整理而成的,著名的有《格林童話》,如《白雪公主》、《小紅帽》、《灰姑娘》等,都選自於它。

《童話》九年級語文課文知識點總結

童話(fairy tale)是一種小說題材的通俗文學作品,通常是寫給孩子看的。一般童話中有很多超自然人物,如會說話的動物、精靈、仙子、巨人、巫婆等。在現代西方文學的寫作方法中,「童話故事的結局」(fairy tale ending)通常指的也是快樂的'結局,如很多童話故事中一般有公主和王子。

由於在西方的許多文化中,惡魔與巫婆等童話元素常被認爲是存在於真實世界中的,這時童話就可能變成傳說,接近史實。在文體上,童話與傳說、史詩的主要區別是,童話故事往往會在故事中多加入一些對人、事、物的虛構描述以增強故事性。一個範例是故事開頭用「很久很久以前……」來描述,而不是具體的真實時間。

近幾個世紀以來,各種形式的童話在不同的國家及不同的文化中廣泛被發現。童話故事可以口述或寫作的方式存在,但僅有寫作的方式得以流傳下來,使得童話故事確切出現的年代難以考證。但就可考的文學紀錄而言,童話故事至少已經存在超過千年。在西方,早期的童話並不被稱爲「fairy tale」,而是被視爲短篇小說的文體。「fairy tale」一詞被認爲最先是由法國作家d'Aulnoy女士所提出。時至今日,童話故事的流傳仍以寫作方式爲主。

早期「童話」的聽衆羣除了兒童外還包括成人,後來,隨着格林兄弟所蒐集整理的《兒童與家庭童話集》以及其他一些作家作品的出現,童話這一文體被正式與兒童相聯,並且這之後這種關聯性日漸加深。

總結:在童話的分類上,民俗學者採用了許多不同的方法,其中最爲著名的有阿爾奈-湯普森分類法以及弗拉基米爾·普羅普的形態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