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5篇

當我們有一些感想時,寫一篇心得體會,記錄下來,從而不斷地豐富我們的思想。你想好怎麼寫心得體會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5篇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

經過將近三年的本科學習,我們對法學已經有了一個系統的認知,法學基礎理論素養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離法律實踐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說是理論與實際相脫節。這次模擬法庭的舉辦,爲增強我們的實踐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和平臺,對於我們今後的學習方法和方向都有着巨大的指導意義。參與者與旁觀者的體會永遠是不同的,旁觀者能看到別人的不足,參與者卻能從身心兩方面去感受和發現自己。經過此番演練,我感觸頗多,受益匪淺。

本次模擬法庭,我們以晉江康亞鞋業有限公司訴大衆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爲例,運用所學過的相關知識具體地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前準備工作,進行了細緻的人員分工和會場佈置。爲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的莊嚴神聖,在正式開庭前我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排練和演習。

總的來說,我們這次實踐是比較成功的。通過實踐,我們加深了對有關法律知識的掌握和對我國司法制度的瞭解,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思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所提高,思想上增強了創新意識。此外,非常榮幸的是我扮演了人民陪審員的角色,擔任了合議庭的組成人員之一,這對我來說是一次十分難忘的經歷,它讓我真切地體驗到了坐在審判席上的風采,極大地激起了我學習法學的熱情,我必定會永遠記住這段經歷。

下面就這次模擬法庭活動談談我個人的總結和看法:

首先,作爲人民陪審員,在整個庭審過程中需要我表述的內容是不多的,所發揮的作用也比較有限,但我還是全身心投入到了自己的角色當中,靜靜地聆聽、觀察、思考,感知着整個民事案件審理的程序和意義。由於我負責本次模擬法庭中所涉及的包括《立案審批表》、《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傳票》等在內的相當一部分法律文書的寫作,並在此過程中查閱了大量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對法律文書的格式和內容都有了深刻的記憶,寫作水平也有了較大的突破和提高,這點是值得欣慰的。

其次,我深切地體會到了“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基本原則的重要性。它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客觀事實以及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係,並在此基礎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把法律作爲處理案件的唯一標準和尺度。而要想查明案件事實,就要求證據必須是全面的,既要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要聽取被告一方的,必要的時候人民法院還可以依職權主動調查,然後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抽絲剝繭,還事件以本來的面目。此外,它還意味着案件在審理程序上也必須嚴格依照相關程序法的規定辦理,不允許任何階段的顛倒和超越,否則就是違法。

再次,我覺得律師在訴訟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作爲最終的糾紛解決方式,民事訴訟直接關係到當事人權益的實現,而體系龐雜的民事訴訟實體法和程序法卻是當事人很難全面掌握的,律師可以在專業上爲其提供很大的幫助。另一方面,作爲法律專家,律師同樣掌握着運用法律分析案件的技能,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監督法律的正確實施,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當然,這次模擬法庭還是存在着一些不足的。比如原告方在舉證的時候對其證據證明象的交代不是很明確;雙方律師在詢問證人的過程中要求其做了過多推論性陳述;審判人員之間的分工稍微有失合理;審判長在歸納爭議焦點時有所疏漏等。在不斷總結和反省的同時,我會盡量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最後,經過這次實踐,我深刻認識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還只是冰山一角,學的還不夠深,理解的不夠透。其實法學專業知識面是非常廣的,它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要想在該領域有所建樹,必須付出極大的努力和代價,不僅要有紮實的法學理論基礎,能夠正確理解法律法規,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運用。總之,本次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是我大學生涯中一筆寶貴的財富。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2

爲了以後能更好更快地從事法律相關職業,我們在學校學習相關的理論知識是必不可少的,同時法學學科作爲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尤其是對於法律碩士這個本來是專門培養實踐性人才的專業而言,能夠更好的實踐法律對於我們來說至關重要,而模擬法庭是我們認知和實踐法律,體會法律尊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這將對我們學習法律及今後參加工作起到很大的幫助作用。通過這次的模擬法庭的實踐課程,使我之前所學的法學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使我對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通過親身體驗法律的運行,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爲今後從事法律實務奠定了很好的實踐基礎。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以未成年人湯科、龍開波、範波等涉嫌盜竊,搶劫一案作爲案例,我們運用所學的有關知識具體的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緻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佈置。爲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的莊嚴神聖,在正式飾演前我們進行幾次的演練。值得欣慰的是,我們的模擬法庭實踐得很好,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通過這次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另外,對於這次模擬法庭實踐課程,我也積極的參與其中,擔任法警這一角色。這對我來說是一次非常難忘的經歷,它讓我再次的體驗到了法庭的威嚴及公訴人和辯護人的風采,這對我來說是我走進法律實踐的一次預演,我竟會永遠記得這次經歷的。

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對於辯護人的角色談談以下的幾點看法:第一,作爲辯護人應該抓住案件爭議的焦點,對爭議的焦點作出有利於我方的辯護。例如在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中,被告人龍開波是否應該認定爲搶劫罪是案件的爭議焦點之一。本案的被告人龍開波的父母,迫於生活壓力,忙於養家餬口,疏忽了對孩子的關心和教育,被告人自身,由於缺乏父母的管教,自幼養成了不良的習慣,又因爲在學校缺乏針對性的教育,很早就輟學了,受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以致於犯下今天的錯誤。由此來看,責任不應該僅僅規則於龍開波一人身上,家庭和社會都有責任。從本案來看,在被告人實施的一共18次搶劫中,所有的受害人,陳陳李月剛滿十八週歲外,其他的人均在14週歲一下,本案被告人龍開波也僅僅只有15歲,因此被告人龍開波所實施的17次搶劫行爲,雙方均爲未成年人,符合司法解釋的未成年人主體的要求。從搶劫的數額來看,被告人龍開波的18次搶劫行爲一共才搶得76。5元和一部價值480元的手機,二者相加的數額,沒有達到刑法中800—20xx元“數額較大”的起刑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使用輕微暴力或者威脅,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隨身攜帶的生活、學習用品或者錢財數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學習、生活等危害後果的,不認爲是犯罪。並且被告人龍開波在實施搶劫行爲的時候,多以言語威脅爲主,手段柔和,沒有達到刑法所規定的關於搶劫罪的暴力程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第八條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出於以大欺小、以強凌弱或者尋求精神刺激,隨意毆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對其他未成年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擾亂學校及其他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而公訴人以搶劫罪提起公訴,所以本案的爭議焦點之一就自然而然的應圍繞被告人是否構成搶劫罪問題而展開。作爲辯護人的我必須明確本案的爭議焦點,如果我不能抓住這一點的話,而是把精力放在無關緊要的問題上,那麼必定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俗話說“用刀用在刀刃上”,作爲辯護人分析問題更也應到做到這一點。

第二,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作爲辯護人掌握辯護技巧也是很重要的。雖然大家常說“事實勝於雄辯”,但是作爲辯護人必須知道事實自己並不會說話,如果只需要事實就能解決案件的話,那麼還要辯護人做什麼呢?事實是處理案件的依據,但是更需要雄辯來辨析事實,作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明。辯護人在辯論時應當注意辯論切題、抓住要害,做到主題明確、論點集中、言簡意賅,在發表言論時應當注意語言清晰、快慢適宜,語言柔和,切記趾高氣昂、態度生硬,在談論到實質性問題時要堅持原則、據理力辯,注意身爲法律人應該具備的穩重的心理和語言上的氣勢。在這次實踐中我真實的體會到了作爲辯護人的辯論風采,有的放矢的辯論表現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維,語言的恰當運用調節了枯燥無味的生活,語調的變換又爲法庭辯論增加了幾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幽默語言的閃現,也爲法庭辯論增加了一個亮點。

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再次經歷模擬庭審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爲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對於自己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又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後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意義。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爲只瞭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研究生生活以來參加的又一次意義的一次活動,它不僅使我的實踐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穫很多多。首先,將理論應用於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穫。對於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佈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佈判決,看起來很乏味無趣。但通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後,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並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瞭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穫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昇華。

最後,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並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麼的有成就感。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後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麼重要。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瞭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3

進入大學兩年來,我們專業陸陸續續學習了《法理學》﹑《民法學》﹑《經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法律文書》。上兩個星期,我們07級法學全體同學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了一次法學知識大演練:舉辦模擬法庭。這也算是我們進入大學兩年多來,學習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

這不但是我第一次參與到庭審中來,還十分榮幸的當了一回審判員。這能夠說是我人生的一次十分美妙的體驗,心得體會自然是頗多,真有一種迫不及待的要與大家分享喜悅情緒的衝動。

訴訟源於紛爭。那麼,紛爭又源於什麼呢?我認爲,源於兩點:一是過分要求,一是無知。

何所謂過分要求呢?因爲一方想着欺詐或者欺負另外一方,於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實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對方要求本來不就應是自我的東西。這是極不誠信的行爲。總有那麼一些人這樣貌想:反正糾紛已經構成,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還不乘機摸上幾尾魚,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也!難得的機會,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敗訴的成本不高,抓緊機會告上一狀,勝訴了就是發橫財(其實是把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敗訴了就當是逛了一回街,區別但是是這個商場或店鋪是法庭罷了。

與此相對應的是那些死皮賴臉不肯承認錯誤的人,在產生糾紛的時候,明明明白自我存在過錯,就是不肯低下自我高貴的頭。他們就應是這樣貌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樣樣,你要是敢動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狀。你要是沒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動我的毫毛,我就賴着不承認,看你能把我怎樣樣。當然了,這樣貌的人,在確定的法律事實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我高貴的頭之外,是沒有其他任何事情能夠做的。生動的奴性主義的闡述!

在那裏我還想說一句題外話,就是當這樣的人觸犯我們的時候,我們大可不必與之理論,以至於糾纏不請,甚至糾纏着糾纏着我們本來有理的也變成無理了。我們務必向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們必須會得寸進尺的。我們取回公道的手段就應是強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則正中他們的下懷。我們直接報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隸一樣的人嘛,欺軟怕硬的就怕比他們強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東西爭搶過來只能滿足自我的留意眼,懂得放下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話說到這一點子上,我倒覺得生活得智慧點也很容易。想着欺詐或者欺負別人時勇於放下就能夠了。更何況,放下的又不是自我的東西。這個借花獻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麼又是無知呢?因爲當事人沒有基本的法律知識,當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當然的以爲就應怎樣樣,於是蠢蠢欲動的、或者是貿貿然的糊里糊塗的就進行訴訟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噹噹事人認識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之後,就不會堅持自我的立場,以至於悻悻然地放下自我的訴訟請求了。

同樣的事理,爲什麼原告和被告之間說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去到了法庭,跟在自我的家裏,有什麼區別呢?多了一個國徽,多了幾個法官。僅此而已!我們不得不拜倒於國徽的威嚴!但是話又說回來,多了幾個法官,至少我們的訴訟費用增加不少。原告和被告雙方,在出現糾紛的時候,在自我家裏協商爲什麼就不能像在法庭上辯論一樣呢?既然在法庭上能夠剋制自我的情緒,心平氣和的擺事實講道理,那麼爲什麼當事人之間私下就不能這樣呢?如果在自我家裏協商就像在法庭上辯論一樣,我們將會省卻多少的心力,多少的時光,多少的金錢啊?

人性的弱點,爲什麼就不能爲着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暫時克服呢!?呵呵,人就是這樣,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話也還是得說回來,應對糾紛,與其爭吵得面紅耳赤還是久拖不決,還不如狠心一點追加一時的成本,上法庭去。威嚴的國徽之下,嚴格的法律面前,把問題解決了,還樂得心安理得、高枕無憂。

神聖的訴訟,原先還是效率與公正的妥協的結果。

公證之下,判決還有別?

同樣的法律事實,不一樣的律師或者不一樣的當事人,往往會有不一樣判決。這是爲什麼呢?難道是法官貪贓枉法?

非也非也!這並不是說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審判之下的必然結果。

首先說到法官,法官的職責就是公正審判:“不告不理”是我國法院受理民事糾紛的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說民事糾紛需要當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纔會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當事人告什麼法院就受理什麼,當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萬不能自作主張。真可謂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然後法院根據審出來的事實依法判決。

既然法官正確的認定事實,並且依法判決,那麼同樣的法律事實又爲什麼還會有不一樣的判決呢?因爲不一樣的律師或者不一樣的當事人會有不一樣的訴訟請求。法官是根據認定的法律事實,依照法律條文,結合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來判決的。法律條文,法律事實與訴訟請求,三者任何一個有所不一樣,都將可能導致最後判決的不一樣。所以說,爲了贏得訴訟,一個好的律師對於當事人來說,真可謂十分重要。

這就是我關於模擬法庭一些想法。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4

我是,是第五組的成員,在民事模擬法庭中擔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簡稱,即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民事模擬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進行的,它是學生在大學時期瞭解和運用法律,學習法律的最好實行的方法,它能夠使學生更好的瞭解和運用法律,使同學學習到更多的法律知識,讓同學們瞭解和學習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讓同學在出入社會後少點錯誤,爲同學們多積累點經驗,爲同學們出入社會打下基礎。

經過民事模擬法庭以後,讓我看清了法庭的相關程序,讓我明白了民訴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活動,讓我明白在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我們應採用什麼方式,什麼訴訟請求維護自身的權利,並用相關的法律來約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公正司法,公正審理。對案件認真負責,要堅持爲人民負責的原則,用相關的法律維護人民的利益,訴訟當事人要運用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手段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並同時監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舞弊,運用法律知識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社會趨於穩定。經過民事模擬法庭以後,讓我懂得一個人無論做什麼事都要用相關的法律知識來約束自己,時常心中有法律,這樣,才能更好地處理和解決事情,無論什麼時候都要記住相關的法律知識,在權利受到侵害時能及時地運用相關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解決事件。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5

我們法專班全體同學在法律系班主任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了一次法學知識大演練——舉辦模擬法庭。這次舉辦模擬法庭是按照學校法學法律實踐報告的要求,爲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這次模擬法庭的實踐活動,是由學生進行模擬法庭庭審表演。通過形象逼真、生動,內容豐富,規範合法的程序,以及採取當庭審判等一系列審判程序實際的操作和表演,使同學們增長見識,而且受到了很大啓發,學到了在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意義深遠,收穫很大。

在大學的學習生涯裏,我們專業陸陸續續學習了《法理學》﹑《民法學》﹑《刑法學》﹑《經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法律文書》等等。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也算是我們進入大學以來,學習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這是我第一次參與到庭審中來,此次模擬法庭中,我所擔認的角色是原告。這可以說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特別的體驗! 以下便談談我在這次模擬法庭庭審中的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簡單闡述一下庭審過程:這次模擬法庭我們第二小組的同學們角色是這樣分配的: 案情簡介

xx公司訴xx中心國小買賣合同糾紛案

XX年12月,羅晟以xxxx建築工程公司名義承建xx中心國小教學樓工程,工程款也由羅晟以xx建築工程公司名義領取。期間,羅晟因建教學樓向xx物資公司購買鋼材,經XX年6月23日雙方結算,羅晟欠物資公司鋼材款61000元,由羅晟出具欠條一張。XX年2月1日,羅晟書面表示其所欠物資公司鋼材款願意由中心國小直接付給物資公司。中心國小也於同日作出書面表示,羅晟因承建該校教學樓所欠物資公司鋼材款,同意物資公司要求,在今後拔付給羅晟的工程款中扣除後,直接轉匯給物資公司。之後,中心國小向xx建築公司(羅晟)支付教學樓工程款110000元,僅扣下11000元付給物資公司。羅晟至今仍欠物資公司鋼材款50000元未付。該案在我們06秋法班“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本院依法由謝謙,李海英和羅彤宇組成了合議庭公開進行了審理。在公開開庭時,原告(也就是我)以及我的代理律師黃建榮,被告xx建築工程公司定代表人羅晟以及辯護方的律師李治樑等全部到庭。06秋法班全體“人民”以及校其他班部分“人民”到庭旁聽。參加旁聽的還有“人大代表”班主任老師和董建興老師。

庭審開始之後,“班級合議庭”聽取了我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辯護詞。經過原告和被告雙方激烈的辯論後,由我們06秋法班“人民法院”作出最後判決。開庭審理的任務是充分調動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積極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強制力的法律文書確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與義務關係,制裁民事違法行爲,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社會成員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因此,我認爲開庭審理是人民法院處理各種類型案件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訴訟活動,沒有開庭審理,各類案件就不可能產生公正的處理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審理的法定程序是:1.庭審準備,2.公佈開庭,3.庭審調查,4.法庭辯論,5.法庭調解,6.合議庭評議,7.公佈判決。這次模擬法庭的庭審活動比不上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的庭審活動規範使同學們增長見識,而且受到了很大啓發,學到了在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意義深遠,收穫很大。

通過庭審中公訴人的陳述,使同學們充分認識到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其次,對於各種類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關係的特徵和區別在理性上有了明顯的提高。

此次的模擬法庭的審判表演,是在校領導和老師的關心、支持下完成的。它是同學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通過這次教學實踐活動,使學我們所掌握的法律理論知識得到進一步深化和鞏固,同時也起到了法制宣傳的作用。通過實踐,使我們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體悟。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6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後將被告人起訴於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採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複,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於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着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衆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後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鑑。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於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着“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覈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並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後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後,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後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

法庭調查結束以後,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爲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後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紮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後被告人做了最後陳述後,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後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着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爲嚴重的錯誤:

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後,由於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迴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於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後宣佈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於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爲我今後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爲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於刑事類案件,對於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爲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爲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爲是否爲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爲承擔刑事責任?爲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

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於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後,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衆,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鬥毆,在鬥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後,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於警車內,後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後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併罰,並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爲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於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後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於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爲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爲和犯罪主體並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於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爲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爲其行爲不構成搶劫。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爲。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爲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爲並不是爲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後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爲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

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爲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後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爲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聖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穫,也受到了很大的啓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並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7

上了大學這麼久了,我的思想還停留在高中階段,因爲我所處的環境與高中的差不多,也是固定一個課室。但唯一使我知道自己已經是大學生的是:我在階梯室上課。階梯室給我的印象就是寬闊的,自由的座位,這是體現出大學生活當中的無拘無束。雖然每週只有兩門課才能進入這個天堂,但已滿足了。

雖然我沒參加旁聽庭審,感受不到那些真實事件的審判過程。但我從旁聽者口中可知,法庭並不是我想象之中那麼嚴肅,竟然也會有輕鬆的一刻夾雜着,就如最近那個“紅顏禍水”事件,兩男爭一女,原告人代理人並不會說普通話,但審判期間突然插進一句普通話,那個審判官就當場責怪他:“叫你講普通話的時候就不講,現在纔來……”(本人大概印象所述)。原來印象之中的法官也有滑稽一面。我很後悔沒參加這精彩的旁聽庭審。而我們所組織的模擬法庭其實可以算是我們親身經歷,存有虛擬性,各方辯論起來有點信息不對稱,缺乏真實法庭的真實性,爲我們提供了對法律認識的渠道。(不過,我也發解到審理案件大概基本步驟。)

當班裏舉行了《人權與主權》討論時,我演講了這麼一段:“在和平時期,沒到迫不得已的時候……這裏可以說人權大於主權。”我是中立的。因爲我覺得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不能太絕對化。演講之前,我查閱了許多人對《人權與主權》發表,他們都是各抒己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自己就像法官爲他們評理。如果自己不是口才不行話,早就參加了。其實我很欣賞能說能道的人,充滿了自信。對開展《人權與主權》討論活動,我個人感到大學的言論自由權,無論自己的意見有所與衆不同都中暢通無阻讓你辯過夠,這種感覺實在太舒暢了,使每個人都能有感而發。

辯論賽可以互相交流知識,最好不要看着紙一個字一個字讀出來,有點像背臺詞一樣,覺得沒什麼意思。當然,這只是第一次而已。其實,大多數都發表個人意見,辯得翻天覆地,蠻精彩的。還有,建議不要規定正方或反方的人數,讓大家很各自選擇,這樣更有意思。

考《思想道德》之前,每個人都非常緊張的,畢竟是大學第一次考試。我以爲都是離不開書本的了,誰不說,當我看完試題的那一刻起,既有點吃驚,又有點開心。這簡直是開放的題目,想寫什麼就什麼,就如辯論賽,討論會……不用再翻破萬卷書才找到完整的標準答案。我很贊成這種考試,雖然當中的題目有點敏感卻又聯繫到生活實際,但能發表個人感想,感覺不錯,很輕鬆。

預習提綱對於我來說,鍛鍊了閱讀速度,整理重次之分。如果課堂上的案例,能通過書上的法律解析說明一下就更好了。因爲這可清楚到法律的功能,掌握起來就容易多了。

當初,我還認爲課前演講隨便找一些新聞讀一遍就能過關,然而現在才明白,找新聞當中已經訓練出自己實際與理想相結合,現在回想,自己的演講詞都是自己的感想,卻缺乏了結合資料,有點自愧不如,怪不得每次都講得不好,幸好,我練大了點膽子。

對於模擬課堂,我對所聽的案例感興趣之外,對“模擬老師”講的課感覺一般般,這可怪不得,我們纔讀了一年[增]??學,而且又不是師範班,但他們也擁有了身爲老師的英姿與表達能力,值得學習。

我對這門課程最感興趣的就是——第七章刑法學。就如故意傷害罪,侮辱罪,誹謗罪,搶劫罪……而偏偏就是缺了“詐騙罪”吧。難道不屬於刑法,還是……社會真的複雜得很,就連生活在學校十幾年的我也深受其害。以前回家路上也見過“雙搶”,幸好都只是小傷害,恐怖的話,我就不敢獨自回家了。更殘忍的就更多更離譜,真的一言難盡。我也體會過,不過不嚴重,印象特別深。那天早上,我正走在人行道上,正當腳踏在十字路口的一瞬間,殺出一部男裝摩托車,一時反應不過來 ,車上的“乘客”一手搶過我的包包,連帶都斷了,抓也抓不到。過程五秒鐘還不到,但心跳停頓十多分鐘,呆呆地站住,外傷卻沒有內傷就有。本人得到教訓:儘量少揹包,就算背也千萬不要手提的那種。現在的搶劫簡直是一種潮流,而且手段極爲恐怖,對於“搶劫罪”應該加重,千萬不要輕易放過。發泄人們心中怒火,相信,邪不能勝正。總有一天,能過上和平安樂的日子的。

我認爲邊觀看法庭錄像邊研究分析討論,這樣子就最好不過了,讓人人都能體現一下。

上到大學,我真的有點不不知所措,因爲這裏只有我們這四個大專班,缺乏師兄師姐的照顧,只能獨自成長,學習的機會就少了。不能照搬高中那套學習方法,不能存在太大的依賴;不能兩耳不聞窗外事;我們應該學會獨立自學,這是重點,多瞭解國家時事,多閱讀書……一年就快過去了,收穫也不少,人生充實了很多,我體驗了甜酸苦辣,做過自己想不到的東西,人生價值提高了不少,希望新的一年新的人生。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8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模擬法庭課。通過這次模擬法庭,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受益匪淺。

第一,把理論運用到實踐中是我最大的收穫。對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審判準備,公佈開庭,審判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佈判決,看上去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是經過這個具體的審判操作過程,我比較感性地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而且我們在每個程序中都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逐一克服問題,我對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有了更深入的瞭解,這在課堂上是學不到的,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其次,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堅定的法律信仰。在法庭上,莊嚴嚴肅的氣氛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每個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與此同時,我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任進一步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扮演了原告的角色。原告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心情讓我深深感受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這是一種從未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麼的莊嚴與神聖。

這是我自己對模擬法庭實踐的三種感受:

第一,模擬法院是法律實踐的重要環節

作爲一名以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開放教育試點法律專業的學生,應該說我們主要依靠自己的學習和老師的指導,在學習中很難結合現實生活思考問題,模擬法院爲我們提供了一個非常難得的法律實踐平臺。在老師的指導下,我們自己和同學一起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國家公訴人、原告、被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規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我們從提供的零散案件資料入手,分析實際情況,找出相關信息

律文書、尋找適用的法律規範、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這種親身參與使我們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以後我們當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爲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使自己由靜態的接受知識轉向動態的思考分析,由理論分析進而投入到評判審理的實踐之中,這是單一的學習或者實踐是無法提供的。

第二、主動參與、精心設計是“模擬法庭”成功的關鍵

爲了舉行這次“模擬法庭”,×大及班主任、指導老師事前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制定嚴謹的方案,從案例的選擇到時間安排,在角色分配上出充分考慮了同學的性格特點,在法庭中還對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雙方出示證據,控辯雙方進行質證並發表公訴詞和辯護意見書,由合議庭閉庭合議等審理過程進行了合理引導;尤其是法庭審理過程中明辨是非的舉止,法庭取證時各種證物、證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辯論時的引經據典脣槍舌劍讓模擬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實踐活動十分成功,同學們深受教育,一致認爲表演是安排的,但過程是真實的;法庭是模擬的,但觸動是深刻的。

第三、加強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識至關重要

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此次“模擬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擔保人最終要承擔部分償還責任,案件本身有着深刻的啓示,即使再好的朋友也要看清事實,不能盲目接受別人的請求。因此要實現法治國的目標就必須在人民羣衆中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制教育,引導他們學法、懂法、守法,使羣衆學會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認識到法律不僅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神,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只有這樣,類似的悲劇纔不會重演。

最後,在本案的審理中,雖然這次是採用庭後和解並由被告承擔部分責任。但我還是感謝模擬法庭,讓我當一回被告的滋味,驅動我學習了不少知識,是一次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通過實踐,使我們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體悟,受到了很大啓發,學到了在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意義深遠,收穫很大。大家共同的努力讓我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並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

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麼的有成就感。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在我們以後的工作中,團隊精神是那麼重要。總之,在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中,我將課本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庭審中,還進一步加深對課本知識的理解,鍛鍊了語言運用能力、表達能力,使原本複雜抽象的課本內容變得生動有趣,使我對法律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體悟。提高了法律素養,對今後的學習有很大的幫助作用。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9

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爲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療事故案爲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緻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佈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爲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爲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在舉證責任倒置中,反對的一方應當就某種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負擔舉證責任。

民事責任特別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般包括損害事實、因果關係和過錯,這些要件事實的存在也構成了決定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但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原告不必要就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否都負擔舉證責任,而應當由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與否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指證明責任依據法律的規定發生特定分配的現象,同時還意味着反對一方所證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限定,即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反對的一方究竟應該反證證明什麼,必須要由法律規定。通常,由被告方證明的事實是由實體未能加以明確限定的,其證明人後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係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生與被告的行爲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爲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二、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由被告承擔證明某種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無法就此加以證明,則承擔敗訴的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爲一旦倒置以後,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

敗訴後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僞不明時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的難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繫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繫,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舉證責任轉換的現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範,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三、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案件中,發動訴訟的原告一方,也應當對部分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着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爲,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於過錯、因果關係等,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爲被告的行爲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麼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爲被告的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爲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爲的危害後果事實、危害後果與被告的行爲間有關聯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爲加強對一些處於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並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基於法律規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

通過實踐,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理解。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0

20xx年3月26日上午,我參加了由長春電大-法律系組織的一次特殊法律實踐“模擬法庭”,“模擬法庭”在電大指導老師、廣大同學的精心準備和認真參與下,就一件現在生活中經常發生的虛擬刑事犯罪案例展開了審理,電大模擬法庭心得體會。我在“模擬法庭”上扮演了一名重要角色“國家公訴人”,通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我加深了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得到基本訓練,對所學課程的掌握程度以及專業知識水平認識和觀察社會的能力進行了自我檢測,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

一、“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內容,必不可少作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的學生,應當說我們主要是依靠自己學習爲主、老師指導爲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提供了非常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自己和同學們一起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國家公訴人以及原告、被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規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我們從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經歷分析實事情況、找出有關的法律文書、尋找適用的法律規範、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這種親身參加使我們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同時在模擬法庭的訓練過程中,我們作爲當事人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爲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因而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使自己由靜態的接受知識轉向動態的思考分析,由理論分析進而投入到評判審理的實踐之中,這是單一的學習或者實踐是無法提供的,心得體會。

二、精心組織、認真參與是“模擬法庭”成功的關鍵

爲了舉行這次“模擬法庭”,電大及班主任、指導老師事前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制定嚴謹的方案,從案例的選擇到時間安排,在角色分配上出充分考慮了同學的性格特點,在法庭中還對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雙方出示證據,控辯雙方進行質證並發表公訴詞和辯護意見書,由合議庭閉庭合議等審理過程進行了合理引導;同學們扮演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公訴人”、“被告代理人”等等相應角色,審判人員、控辯雙方、原被告雙方和證人言行均在忠於案件的基礎上十分投入,尤其是法庭審理過程中明辨是

非的舉止,法庭取證時各種證物、證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辯論時的引經據典、脣槍舌劍,讓“模擬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實踐活動十分成功,同學們深受教育,一致認爲:表演是安排的,但過程是真實的;法庭是模擬的,但觸動是深刻的。

三、加強對人民羣衆的法制教育至關重要

此次“模擬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識淡薄是最後因攔車這一小事而致人重傷的根本原因,案件本身有着深刻的啓示。我國家普法宣傳還不能深入到千家萬戶,普通老百姓特別是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率相當高,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學社會青年犯罪佔絕大多數。因此,要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就必須在人民羣衆中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制教育,特別是加強對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導他們學法、懂法、守法,使羣衆學會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認識到法律不僅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神,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只有這樣,類似的悲劇纔不會發生。

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兩年多的學習,特別是在這次“模擬法庭”以後,我深刻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着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麼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

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於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不能頭腦發熱,做事不計後果。必須不斷加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1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好處的一次活動,它不僅僅使我的實踐潛力得到必須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對於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說,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穫個性多。首先,將理論應用於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穫。對於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佈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佈判決,看起來個性抽象,難以理解。但透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後,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並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透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瞭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不僅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認識。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糾紛和損害職責賠償。在瞭解案情後,我們翻閱了超多關於合同和賠償職責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後對着一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瞭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並不是我們想像中那麼簡單。記得老師說過,對於法條的理解並不僅僅僅在於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說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並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穫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主角,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情緒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我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麼的莊嚴與神聖。

最後,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並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麼的有成就感。記得準備了一段時光後,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老師給我們作簡評。老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意,當時我們的情緒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明白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後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麼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瞭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潛力如口才表達潛力、應變潛力、思維潛力、運用綜合知識的潛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潛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中沒有的知識,提高了我的潛力,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2

本學期即將結束,同時也就宣告我們兩年的專科學業接近尾聲了。臨近畢業有些許的興奮和不捨,可是老師提醒了我們一句:你們別高興的太早,還有模擬法庭要參加呢,是啊,差點就忽略了這一點。在模擬法庭老師的指導下以及各位同學的努力學習下,我們於20xx年5月10日順利地參加了這次模擬法庭的現場考覈,我們所模擬的是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全過程。當老師在監考席上坐下後宣佈:請同學們安靜,等待開庭。

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佈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後宣佈法庭紀律,接着是審判組法官出庭並宣佈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爲清楚,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的辯論。時間飛快的流逝,一個小時過去了,最後,法庭宣佈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從庭前準備到庭審結束,整個實踐過程學到了教科書上許多沒有的知識,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爲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麼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瞭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着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覈,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於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於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爲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

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爲:第一頁第二頁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覈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佈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並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三、法庭辯論階段。由於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爲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爲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四、對於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覈,原以爲我學的很棒,可現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爲我還年輕,我有着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現。在此,我非常感謝福建廣播電視大學泉州分校永春工作站爲我們提供了這麼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爲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

對於自己兩年多來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後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意義。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爲只瞭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讓我們共同爲我們的教師和校園歌唱吧,預祝明天更美好。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3

按照學校法學本科法律服務的要求,爲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實踐出真知這是不變的真理,這是對於本次我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的最大感受,從接到通知,到公演完畢,在這當中,我們經歷了尋了實踐出真知的道理。

我們以夏根搶劫案爲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緻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佈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模擬法庭一直是我們政法學院的一個特色活動,是我院實踐教學的一項很有意義的內容。我是第一次參加這樣的模擬教學活動,以前只是在觀看,這次親身體驗一番,才領會到他的真正的益處。

在這次活動中,我作爲審判員,在開庭的過程中,雖然並沒有說多少內容,但是卻體會了整個開庭審理的經過。雖然我們的程序還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認爲我們的準備還是很完全的,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我們都做了精心的準備。通過這次實踐教學,我瞭解了整個案件審理的基本過程,覺得關於行政案件方面的法律文書的格式和內容都記憶深刻。把理論付諸實踐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學的知識,並且融會貫通。這樣的學習方法是很有效的。

首先最大的體會就是做個審判長真的很不容易,原本以爲審判長只是在不斷地重複着一項機械性的工作,但做過之後才知道審判長的任務是很艱鉅的,也是很累的。實踐中的法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突發事件,作爲審判長就必須掌握好各種情況的應對方法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在審判過程中,對審判人員的體力也是個很大的考驗,有些案件審理的時間很長,審判長在體力消耗的情況下對案件審理的進展也會有一定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審判長掌握着當事人的命運。所以,能不能時刻以清醒的頭腦去審理案件也是很關鍵的。因此,我覺得審判長是一個又費神又費力的工作。

其次,感受頗深的是在我們準備審判材料的時候,我們發現在實踐中運用的知識與停留在理論層面上的有很大差距。雖然很多知識拿到試卷上我可以毫不猶豫地寫出,但到了實踐中卻有些手忙腳亂、不知所措的感覺,我想這也是現在法律實務教育上的一個缺陷。

最後,在參加模擬法庭的過程中,我感受到了程序對於保護當事人權利的重要性,程序公正對於限制審判人員的任意裁判也有積極的作用。

我們常常說要學以致用,在現在這個階段最直接有效、鍛鍊實踐我們知識技能的方式就是參加模擬法庭的活動。在活動中我們需要充分發揮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寫訴狀,自己找證據,自己練程序等等,這所有的自己做,讓我感到了現實法庭審判工作的繁重和當事人尋求法律幫助的艱辛。法官要秉公執法,不偏不倚,當事人要尋找一切有利證據,維護自己的權利,絲毫不是我們在課堂學習上停留在書中的那些理論知識所能簡單闡述的。通過這次模擬法庭的活動,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識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確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在整個實踐當中,我們經歷了尋找案件、活動策劃、確定演員及其他分工,編寫劇本及反覆修改、多次排練、指導老師親臨指導等等過程,加上後面的後期製作,大家齊心協力,共同走過。回首這段歷程,有我們灑過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着我們經歷過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經過實踐的磨練而得到的收穫。

一、走過的路

前面說了,這次模擬法庭包括後期經歷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在期末考快要來臨的時候,抱着一顆對知識的渴求之心,開始着手準備模擬法庭了。經過同學們的積極討論,我們最終確定了我們的案件保險合同詐騙案。之後我們就開始了整個活動的策劃,確定演員和分工,及編寫劇本。最辛苦的是我們長達6次的反覆排練,同學們犧牲了自己寶貴的時間,不辭辛苦,不論風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時間允許,就隨時準備排練。到公演圓滿結束那天,我們才知道,付出的沒有白費。當然,這其中不能忘記指導老師的功勞。

二、收穫及一些不足

付出就有回報,這次模擬法庭我們班的收穫如下:

1.對庭審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編寫劇本的過程中,我們同學才發現,儘管以前有過對刑事訴訟法的學習,大家的成績都還湊和,但實踐方面的不足還是讓我們對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編寫劇本的時候,我們就出現過了一些爭吵,大家各執己見,各不讓步。最後還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我們才發現了自己的錯誤之處,最終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在編寫劇本,以及多次排練過程中,所有的同學都對庭審程序有過更加深刻的瞭解。

2.對法庭中各個角色有了切身體會。儘管學院以前也舉辦過模擬法庭活動,但是對於本班的同學來說,大多數都是第一次參加模擬法庭活動。同學們在確定角色的那一天,就開始準備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訴人和合議庭成員開始了整體劇本的框架設計。公訴人制作證據,撰寫公訴意見;審判長和審判員們開始準備法庭上的各種提問;辯護人開始編寫辯護詞,其中,爲了寫好辯護詞,還仔細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託人的細節,參考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一些定罪量刑的問題有更加深刻的認識。此外,爲了做好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和辯護人還多次進行交流討論,相互交換意見,加強了法庭辯論的鍛鍊。其他角色也對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過這次活動,很多同學喜歡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確了自己將來要走的路。

3.一些不足。在這次活動中同樣認識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認識到自己平時太過拘泥於課本,缺乏對實踐的瞭解;在法庭準備當中,過於注意法庭上的事項,對法庭外的程序諸如審問、偵察等尚缺乏瞭解;另外,同學們在做自己角色的時候缺乏在實踐中應有的那種對所擔任角色的負責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擬法庭做好,卻忽略了角色中應有的職業精神,比如,辯護人缺乏和自己的委託人交流,被告不積極爲自己辯護等等。這些和現實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後改進。

總的來說,這次模擬法庭活動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點也不少,大家在演出過程中都能進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導老師的肯定,但其中問題也不少,需要日後改進。當我們結束演出,回到現實生活的時候,我們應該對這場法庭進行思考,因爲這對於我們這些法律學子的意義不僅僅停留在以上所舉的這些觀點。而且,我們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不僅僅培養了我們的個人能力,還增強了我們的團隊精神。整個活動重提問、重交流、重討論。此外,這次活動也更加和諧了我們同學之間的關係。大學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機會將同學們聚在一起互相瞭解,時間長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擬法庭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機會,同學們在一起討論法庭程序的進行順序,一起找證據、寫證詞,一遍一遍地不斷排練,共同找出排練中的錯誤來不斷完善我們的模擬法庭。可以說這是我們所有成員團結的結果!而這正是我們將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質。活動中每個同學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實做好了自己的任務,所有的這些體會都將成爲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它使我懂得了個人能力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最後,祝願09法學專業在實踐結束後越走越好。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4

這一學期在班裏舉行一次模擬法庭活動,此次法庭審理的是民事案件。案由是由於某校老師的疏漏,學校的設備簡陋,客觀環境的影響,一位大學聯考生沒有補填上志願。將老師和學校告上了法庭。這次活動給我的感覺就是四個字————亂七八糟。以前只是在電視上看過律師辯論的情景,從未注意過其程序,而且我們都不懂那法庭程序,所以此次模擬法庭有點像辯論賽,笑哉!笑哉!

經過班裏的模擬法庭,深知自己對民事案件審理程序知之甚少,決定去旁聽法庭和認真學習訴訟法,以下是我個人的體會。

我們來到恩平市人民法院,旁聽一宗民事案件,總的來說就像“鴨子聽雷”,因爲他們講的都是恩平話,不過也有一點點收穫,大概明白民事審理的程序和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

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起訴和受理;起訴應具備四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與事實,理由。(4)屬於人民法庭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經過對起訴的審查,認爲符合起訴條件,予以立案審理的訴訟行爲。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包括以下四個階段(1)開庭準備。(2)法庭調查。(3)法庭辯論。(4)評議和宣判。

還有從中懂得執行措施主要有:

(1)向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3)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存款;

(4)強制交付法律文書指定的財產或票證;

(5)搜查被執行人的財產;

(6)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8)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爲;

(9)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等。

雖然這次是採用庭後和解,但我還是感謝模擬法庭,旁聽法庭這兩次的活動,驅動我學習了不少知識。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5

法律實踐“模擬法庭”,“模擬法庭”在電大指導老師、廣大同學的精心準備和認真參與下,就一件現在生活中經常發生的虛擬刑事犯罪案例展開了審理。我在“模擬法庭”上扮演了一名重要角色“國家公訴人”,通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我加深了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得到基本訓練,對所學課程的掌握程度以及專業知識水平認識和觀察社會的能力進行了自我檢測,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

一、“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內容

必不可少作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的學生,應當說我們主要是依靠自己學習爲主、老師指導爲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提供了非常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自己和同學們一起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國家公訴人以及原告、被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規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我們從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經歷分析實事情況、找出有關的法律文書、尋找適用的法律規範、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這種親身參加使我們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同時在模擬法庭的訓練過程中,我們作爲當事人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爲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因而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使自己由靜態的接受知識轉向動態的思考分析,由理論分析進而投入到評判審理的實踐之中,這是單一的學習或者實踐是無法提供的。

二、精心組織、認真參與是“模擬法庭”成功的關鍵

爲了舉行這次“模擬法庭”,電大及班主任、指導老師事前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制定嚴謹的方案,從案例的選擇到時間安排,在角色分配上出充分考慮了同學的性格特點,在法庭中還對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雙方出示證據,控辯雙方進行質證並發表公訴詞和辯護意見書,由合議庭閉庭合議等審理過程進行了合理引導;同學們扮演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公訴人”、“被告代理人”等等相應角色,審判人員、控辯雙方、原被告雙方和證人言行均在忠於案件的基礎上十分投入,尤其是法庭審理過程中明辨是

非的舉止,法庭取證時各種證物、證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辯論時的引經據典、脣槍舌劍,讓“模擬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實踐活動十分成功,同學們深受教育,一致認爲:表演是安排的,但過程是真實的;法庭是模擬的,但觸動是深刻的。

三、加強對人民羣衆的法制教育至關重要

此次“模擬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識淡薄是最後因攔車這一小事而致人重傷的根本原因,案件本身有着深刻的啓示。我國家普法宣傳還不能深入到千家萬戶,普通老百姓特別是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率相當高,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學社會青年犯罪佔絕大多數。因此,要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就必須在人民羣衆中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制教育,特別是加強對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導他們學法、懂法、守法,使羣衆學會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認識到法律不僅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神,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只有這樣,類似的悲劇纔不會發生。

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兩年多的學習,特別是在這次“模擬法庭”以後,我深刻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着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麼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

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於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不能頭腦發熱,做事不計後果。必須不斷加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