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國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摘要:本文作者依據多年工作經驗,對我國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分析,以便和同行進行切磋交流。

分析我國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關鍵詞:養老保險;多元化;問題

從1951年政務院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開始,便和新中國相伴相隨。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發展,我國養老保險基礎得到鞏固、養老保險制度得到完善,養老保險發展態勢趨於良好。但是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危機、支付危機凸顯。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問題

1.我國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的衝擊很大

2.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不足

基金風險大、保值增值難、投資渠道狹窄,保險基金的安全問題一直是困擾政策制定和執行的難題,並且養老保險資金的增值難是催生基金安全隱患的主要原因。基金管理和增值,依然缺乏更加具體、可操作的安排。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和管理,仍然只能存銀行或是買國債,束縛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渠道。我國目前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採取嚴格的限制措施,國務院於1997年出臺的《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規定,養老保險基金結餘額除預留相當於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銀行賬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事業。這樣嚴格的強制性措施,實際上限制了基本養老金的入市投資。

3.隱性債務呈遞增態勢

隱性債務指的是在現收現付制下尚未支付、未來需要支付給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由於從現收現付制向積累制轉變,已經工作和退休的人員過去沒有積累,但按照新制度看, 本應該有這種積累,於是隱性債務就顯性化了。養老保險隱性債務只是說明政府或企業在養老保險方面潛在的債務趨勢,如果不進行制度轉變,隱性債務會一直存在下去。由於經歷過現收現付制的人數非常龐大,加上平均壽命、職工工資增長率、養老金替代率等因素影響,我國養老保險存在鉅額隱性債務。世界銀行估計,中國養老金的隱性負債高達GDP的50%;國務院體改辦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和美國安泰保險公司對中國養老保險隱性債務規模進行精算的結果表明,如果按目前企業和個人的繳費率、退休年齡和投資回報率計算,在未來30年,中國可能將負擔7.6萬億人民幣的隱性債。

4.改革配套措施不完善

一是繳費基數、比例不統一。目前,各省市在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方面不盡相同,有的地方按照人事部門覈定的.檔案工資爲基數徵收;有的地方按工資總額爲基數徵收;有的單位是以“單基數”徵收,即以在職人員的工資總額作爲繳費基數;有的單位是以“雙基數”徵收,即以在職人員工資總額和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之和作爲繳費基數。二是徵繳計發辦法不統一。目前,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徵繳計發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全額徵繳,全額撥付”,即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應徵繳的保險費向事業單位全額徵收,再按照應撥付的養老金全額撥付結算給單位;另一種是“差額徵繳,差額撥付”,即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應徵繳的保險費與應撥付的養老金的差額向事業單位徵收或撥付保險費。三是社會化發放程度不高。目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已基本實現100%的社會化發放,但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只有少數地方採取社會化發放的辦法,大多數地方的養老金仍發放到參保單位,再由參保單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的建議

1.企業採用彈性退休制度,延長退休年齡

中國當前實行男60歲、女55歲的統一退休年齡制度,並且工資替代率一直較高。與發達工業化國家相比,中國的退休年齡偏低。因此,一些行業適當延長退休年齡,可以提高社會生產力,促進經濟的增長。但直接提高退休年齡,會受到既得利益者強烈反對,不利於經濟社會的穩定。所以,將退休工資替代率與退休年齡掛鉤。假如當前某企業法定退休時的工資替代率爲80%,可以按每遲退休一年工資替代率增加的方式遞增,這樣,既可以發掘潛在的生產力,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又減輕了社會的養老負擔。

2.完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體制

(1)建立多元化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機制

政府應制定適當政策以引導養老保險基金向低風險高收益的領域投資,如基礎設施、住房貸款、教育產業等。國家必須爲養老保險基金創造更多適宜的投資渠道,放寬投資限制,允許養老基金進行多種形式的組合。一方面能促進資本市場的良性發展;另一方面能提高基金的投資收益率。

(2)完善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

①重視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設計的效率性。在制度設計的時候要考慮到成本與收益比,努力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益最大化。②從嚴格監管制度向審慎監管制度轉變。要想更好的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可有條件的使養老保險基金進入資本市場進行投資。③完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3)加快基金專業化運營的探索

參考智利等國的經驗,可考慮把基金委託給多家專業管理公司,按市場法則投資運作。專業基金管理公司在兼顧安全的同時更加註重基金資產組合結構的優化,有利於基金的保值增值。在這種管理模式中,政府不直接參與基金的投資,其主要職能是對基金公司進行監督。

3.多方籌集資金,加快償還隱性債務

個人賬戶的空賬是由養老保險體制轉變造成的,是制度轉軌所帶來的問題。目前僅僅依靠提高企業繳費率和動用在職人員的養老金來填補養老保險基金的欠債是不合理的,國家和政府應該擔當起相關責任,對解決這一問題,有關專家學者的一些建議可以參考:

(1)從國有資產或土地批租收益所得中劃出一部分資產轉入養老保險基金;

(2)各級政府在每年的財政收入中劃出一定的比例納入養老保險金,進行補償;

(3)增加稅種或提高稅率,如開徵遺產稅、社會保障稅,或提高現有稅種如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用增加的收入補償養老保險基金;

(4)發行養老保險債券。

4.加強各項改革配套環境

(1)科學合理地制定繳費基數和比例。在國家最新頒佈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指導下,各地區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以及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制定繳費基數和比例。

(2)建立徵繳統籌機制,實行養老保險金的結構化計發辦法。要改變現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徵繳和撥付的單一體制,實行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新機制。

(3)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政府應改變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一家事,兩家管”的狀況,將養老保險政策、離退休審批權限等統一納入社會保障部門管理,以提高工作效能。四是逐步實現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金完全社會化發放。積極創造條件對退休人員實行社區管理,逐步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提高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

養老保險作爲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基本保障,對老年人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們應該在探索中不斷完善社會養老保險模式,積極響應國家的政策,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優化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結構,從而不斷完善中國的養老保險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