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督導隊考覈制度

校園文明督導隊量化考覈辦法

文明督導隊考覈制度

一、考覈目的

提高校園文明督導隊的工作效率,加強校園文明督導隊的督導作用以及影響力,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

二、考覈方式

由校自律會在規定期間進行不定時抽查來監督,並根據情況進行加分或者減分,並按周進行通報。

三、檢查時間與標準

1.檢查時間:

週一到週五 下午:4:15-6:45 晚上:9:10-10:00

週六、週日 上午:10:00-12:00 下午:3:00-5:00 晚上:9:00-10:00

2.檢查標準:

(1)各學院在規定時間提前5分鐘到崗,校自律會在規定檢查時間進行不定時抽查,各學院在檢查時間未到崗視爲缺勤。

(2)規定時間結束後纔可離開崗位,上崗期間必須穿紅馬甲。

(3)在崗期間不得玩手機,不得吃零食,不得打鬧,聊天,不得戴耳機聽音樂看視頻。檢查時要人員分散,不得集中在一點,在工作區域內要進行走動檢查。發現不文明現象及時勸阻並記錄拍照,遇到不文明現象不進行勸阻的.視爲工作不認真。

(4)各學院在進行人員換崗時,若下一班次檢查人員沒有及時到崗,在崗人員要等到下一班次人員到來時纔可離開。

(5)將當天的檢查結果在22:10前報到校自律會辦公室(B6-104),如果檢查中出現問題及時向校自律會反映。

四、量化考覈標準

1.缺勤一人扣5分,遲到、早退扣3分。

2.工作期間違反以上檢查標準的每一次扣2分,其中檢查標準的第(5)條視情節進行扣分。

3.各學院拍攝校園文明照片,所拍照片一經採納每張給予加1分,照片以電子形式發到校自律會紅馬甲信息平臺郵箱(#url#)。分值情況基礎分爲一百分,扣完爲止,若總分超過一百分不累計加分。每週對各學院所得最後分數進行排名,通報全校。

山東科技大學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