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師風監督考覈制度

爲提高學校教師的師德師風建設,根據《教育局關於師風師德主題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及本校的實際,制訂了以下制度。

師德師風監督考覈制度

一、 每學期末進行一次教師師德考覈,師德考覈由學校具體組實施。

二、 師德分由教師自評、民意測驗、學校行政領導評二部分組成,其中教師自評佔20%,民意測驗50%,學校領導評佔30%。

三、教師自評:根據《國小教師師德考覈細則》逐項對照打分。

四、民意測驗:由辦公室組織全體教師根據《國小教師師德考覈細則》進行無記名打分,取平均分按比例計入總分。

五、學校領導評:由學校全體行政領導,對全校教師進行打分。

六、師德考覈總分爲100分,考覈分爲四等:90—100分爲優秀;70—89分爲合格;60—69分爲基本合格;59分以下爲不合格。

七、教師師德考覈得分:教師自評、民意測驗、學校領導評三項得分,按各項所佔比例計算出實得分,然後把各項實得分合計爲考覈最後得分。

八、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直接定爲不合格: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校內造成影響,在社會上造成影響的。

2、教師由工作失職,出現問題受到學校通報批評的。

3、由於失職造成學生較大安全事故者。

九、師德考覈得分作爲教師考覈,職務晉升和評優獎勵的'重要依據。

師德師風監督考覈制度 [篇2]

加強師德監督,是提高教師自身形象,做到爲人師表的重要保障,依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結合我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對學習時間的檢查和考勤,對學習筆記每學期檢查不少於兩次,對不遵守學習紀律的人員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2、加強黨組織的監督,學校黨支部對師德建設各項活動和各個階段工作進行驗收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發揮社會力量的監督,聘請師德建設監督員,參與監督讓學生和家長評價學校、教師,向社會發放師德調查問卷。

4、設立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安排接待接待羣衆來信來訪的具體人員,處理好羣衆的意見。

新和縣幼兒園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