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制度

爲更好的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幹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幫助照顧好老幹部,努力發揮好老幹部餘熱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制度

一、指導思想

第一條 老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是不能忽視的一支力量,關心照顧好老幹部是我們的出發點、落腳點,老幹部工作人員的標準是:“三心,四負責,二到位,一滿意”即:三心:解決問題要有誠心,聽取意見要有耐心,對待老幹部要有孝心。四負責:政治負責,生活負責,生命負責,家屬負責。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務到位。一滿意:讓老幹部滿意。。

第二條 要教育好廣大幹部對老幹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幹部,使他們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條 建立離退老幹部黨支部,每月組織黨支部活動一次。

第四條 爲保證離退休幹部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政治待遇,對有關重要文件,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次老幹部閱讀,對年老多病不能參加學習的老同志,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五條 按照有關規定,爲不同級別的老幹部訂閱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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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誌。

第六條 必要的會議和報告要組織老幹部參加,縣上組織的各項活動,視老幹部的身體狀況,吸收老幹部參加。

第七條 逢重大節日,縣上領導及老幹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幹部。

三、生活待遇

第八條 醫療保健,老幹部住院期間老幹部局領導要去探望。

第九條 文娛活動,購置老幹部活動器械,如撲克、象等放在活動室中供老幹部娛樂之用,購置日常生活用書,供老幹部閱讀。

第十條 生活困難補助,離休老幹部生活確有困難的,經研究批准後予以補助。

四、參觀、考察、學習

第十一條 老幹部參觀、考察堅持個人自願,出發前應進行體檢,集體外出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有醫務人員前往。

五、加強領導

第十二條 要把老幹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親自抓,縣委、縣政府領導每季聽取一次老幹部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 老幹部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由老幹局負責。其它部門也要給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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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制度 [篇2]

一、各類活動的服務工作

(一)離退休老幹部的活動和管理服務工作,由離退休工作科承擔。負責爲離退休老幹部組織的各項政治學習、參觀考察等活動準備有關資料,安排活動場所,聯繫有關單位。及時瞭解掌握老幹部的思想、生活等情況。機關老幹支部按黨章的要求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時收繳黨費。

(二)機關離退休幹部統一參加的集體活動,由離退休工作科按要求協調組織。機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

(三)廳有關部門組織部分離休老幹部參加的集體活動和有關會議,由離退休工作科配合搞好協調服務工作。

(四)機關組織的老幹部參觀、遊覽等活動,由局辦公室安排專人服務。

(五)每月一次的閱文學習活動,由離退休工作科提前準備好有關文件和資料。活動中反映的問題和意見,要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六)組織到外地參觀的活動,要充分考慮老幹部的身體狀況,徵求老幹部的意見,周密計劃,嚴格按既定的日程路線進行,必要時,要安排專業醫護人員陪同。

(七)外出活動使用的車輛,要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對外出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

二、生活服務工作

(一)機關發給老幹部的'學習和生活用品等,要及時發放到老幹部家中。需要轉交給老幹部的信件及物品,要通知老幹部本人,按老幹部的意願及時處置。凡送交老領導的現金、較重要的信件或貴重物品必須登記,並簽字備查。

(二)及時到老幹部家中走訪慰問,瞭解老幹部的生活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三)老幹部交辦的事項,能辦的馬上辦,有困難的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三、醫療保健服務工作

(一)副縣級以上離、退休老幹部到外地就診,局辦公室負責安排車輛,離退休工作科做好相關的聯繫和服務工作。凡經醫院檢查,病情較重或需住院治療的,要注意及時瞭解病情,配合家屬做好相關工作。對住院進行治療的老幹部,要經常看望,及時給領導提供信息。

(二)每年一次的健康查體,辦公室要事先作好計劃和協調工作,並搞好服務,保證查體順利進行。

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制度 [篇3]

爲了搞好我局離退休幹部工作,切實落實離退休幹部“兩個待遇”,更好地發揮離退休幹部的作用,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情況通報制度

1、每年向離退休幹部通報情況兩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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