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爲加強和完善本公司普法依法治理監督檢查工作,促進本公司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正確實施,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普法工作監督檢查,是指本公司及子公司實施和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推進普法工作的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的活動。
第三條 本公司普法監督檢查工作由本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 本公司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
(二) 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實施情況。
(三) 經營行爲的合法性和適當性。
(四)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過程中違法或失職行爲的查處情況。
(五) 其他應監督、檢查的內容。
第五條 普法依法治理監督檢查工作採用定期和不定
期相結合,全面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聽取彙報和調查、徵詢意見相結合等方法。
第六條 普法工作人員應經常對普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普法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問題的,普法工作人員應該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進行及時處理。
第七條 公司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對在普法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部門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對沒有要求開展普法工作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八條 公司各部門及控股子公司對監督檢查工作要予以配合,不得干預和阻撓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
第九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普法監督檢查制度 [篇2]
爲了加強對全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領導,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問題,總結工作中的成功經驗,有效促進依法治鎮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普法依法治鎮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各村(社區)、各部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鄉鎮和各部門檢查指導普治工作的開展。
二、各領導小組成員要嚴格按照分片負責的職責要求,經常深入所負責的村(社區)、部門檢查指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人大、政協要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加強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定期審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四、普法依法治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作好全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工作,認真按照市、縣要求組織全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並作好資料的收集、歸檔。
五、每年年底必須組織對全鎮普治工作進行檢查考覈,普治辦要及時總結全鎮普治工作的典型經驗向全鎮推廣,以促進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