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國小校園普通話及規範用字監督檢查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普通話和規範字爲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也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學校作爲實施基礎教育的陣地,應率先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推廣普通話、規範用字的規定和要求,不斷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並努力發揮學校的基礎作用,因此決定在全校推行“校園普通話及規範用字”。學校把每年10月定爲“普通話推廣月”,其具體要求如下:

太平國小校園普通話及規範用字監督檢查制度

一、建立機制、加強宣傳。

1、建立領導小組、檢查小組,由專人負責。

2、加強宣傳和學習,利用全校教職工大會、業務學習、國旗下講話、教研組活動組織學習有關語言文字工作法規和知識,提高知曉率。 領導小組:組長: 趙治銓

副組長:劉兆林

成員:周彬生 趙有志 侯靜

檢查小組:推普小分隊(每年級4人)

負責人:教研組長

平常監督:所有教師

二、推廣校園普通話的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會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文明禮貌用語,禁止說粗話、高聲喧譁,使普通話成爲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必須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集會上必須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必須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教導處定期進行教師普通話培訓及檢測、達標驗收工作。

6、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三、推廣校園用字規範。

1、校名、標語、名稱牌、標誌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傳欄、指示牌用字規範。

3、校通知公告、教案、試卷用字規範。

4、板書用字符合要求。

5、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符合要求。

6、學生能認識並正確書寫規範字。

四、開展教師普通話的訓練、檢測和競賽活動。

1、積極組織教師參加上級舉行的普通話等級水平培訓和測試工作,鼓勵教師在達標的基礎上進行提高。

2、認真開展師生普通話檢測工作。(形式有多種)

3、組織豐富多彩的普通話競賽活動,如:演講比賽、講故事比賽、讀書比賽等。

五、認真自評整改,與師生考評掛鉤。

開展自查自評、補缺整改工作,解決普及普通話、用字管理各方面存在的問題。對教師學生違規行爲納入教師期末考評掛鉤。

自評整改分爲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各處室、年級組對本辦公室、本班教室進行自查,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找出問題,並制定解決措施。

第二階段:規範用字檢查小組對此項工作進行復查,並把檢查的情況,與“文明班級”評比和班級工作考覈相掛鉤。

太平國小校園普通話及規範用字監督檢查制度 [篇2]

太平國小語言文字規範化 爲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範學校語言文字,總結並提高我校語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語言文字應用的規範水平,進一步推動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使全體教職工能自覺講普通話,促進教職員工綜合素質的提高,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 監督檢查採取平時監督檢查和每學期集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

二、在日常工作中,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各教研組組長和各班主任對其所負責科室、教研組和班級區域用語用字情況負有監督檢查責任。

三、校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組成監督檢查小組,除平時加強對各部門用語用字情況的監督檢查外,還要負責每學期組織一次對校園用語用字情況的集中檢查,也可根據需要,對存在較嚴重問題的部門組織專項檢查或抽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教師在課堂上必須使用普通話授課,學生分組討論和代表發言也必須使用普通話。

五、教師的教案、說課稿、文章、板書、評語等必須使用規範漢字;學生作業也必須使用規範漢字,將此納入教師教學水平的考覈標準之一。

六、普通話是學校的校園用語、交際用語,全體師生在校園中必須使用普通話、文明語進行交流,不得在公共場所使用方言大聲喊叫。

七、全體教師要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自己的普通話水平,要求語文教師必須要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它學科的教師要達到二級乙等以上的水平。

八、堅持將語言文字規範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培養目標,滲透到德、智、體、美各項活動之中, 在學生中開展語言文字規範的培訓測試。

九、學校內部的公文、通知、通告、通報、財務報表等必須使用規範漢字。校內公章必須使用漢字,不符合要求的公章立即回收,重新刻制。

十、校園內的路標、牌匾、宣傳標語、電子屏幕、教室、宿舍和教職員工的辦公室的門牌等必須使用規範漢字。

十一、學校在語言文字規範化培訓工作上保證必要的培訓時間和一定的經費支持。

十二、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規範用字。

十三、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太平國小語言文字規範化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