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用語用字監督檢查制度

爲了充分發揮教職工用語用字的帶頭和示範作用,加強對教職工用語用字情況的監督檢查,在全校形成良好推普推規氛圍,推動我校語言文字工作持續深入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教師用語用字監督檢查制度

一、 監督檢查採取平時監督檢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

二、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小組負責全校的語言文字監督檢查,下設的各教研組負責本組語言文字工作的'監督檢查。

三、 在日常工作中,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各教研組長和各班主任對其所負責處室、教研組和班級用語用字情況負有監督檢查責任。

四、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小組,除平時加強對各部門用語用字情況的監督檢查外,還要負責每學期組織一次對校園用語用字情況的集中檢查,也可根據需要,對存在較嚴重問題的部門和個人組織專項檢查或抽查,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五、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檢查的結果要和教師的各項業務考覈掛鉤。

教師用語用字監督檢查制度 [篇2]

爲進一步規範校園語言文字,根據上級有關推普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監督及督促整改制度:

一、督查領導小組

爲使學校師生在校自覺使用普通話,使用規範漢字,特成立工作督查小組。

組 長:覃峯

副組長:梅德雲 徐芳

成 員:黎華階 董學安

二、督查內容

1、用語部分:包括教師教學用語、宣傳用語、學校集體活動用語、學校工作用語等;

2、用字部分:包括教學用字、各類標牌用字、宣傳用字等。

三、具體要求

(1)督查小組成員必須定期下班巡視,對校園廣播的用語、校園內宣傳櫥窗、標誌牌、標語、指示牌、各班的板報的規範用字用

語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格把關。一旦發現問題要如實填寫在《學校各項工作巡視情況登記表》中,並立刻通知整改。

(2)學校各部門張貼於公共場所的標語須經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審覈,確係沒有用語用字毛病後方能付之實施。

(3)各成員要不定期進行聽課,把教師講普通話、用規範字作爲評課的重要標準。如發現不規範使用語言文字者,應在評課中予以指出。

(4)各成員要深入學校公共活動場所,注意糾正學生用語用字的規範化。

(5)學校、班級的普通話糾察小組要經常開展糾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