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職工招聘制度

一、目的:爲規範煤礦招聘錄用工作,吸引、招募、留住符合煤礦要求的人員,特制定本細則。

煤礦職工招聘制度

二、 適用範圍:本細則適用於煤礦中層管理及以下所有崗位員工的招聘管理工作。

三、 招聘原則:

1. 公司招聘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先內後外、親屬迴避”的原則,使招聘錄用機制更趨科學、合理。

2. “親屬迴避”是針對礦中層管理及以上人員、重要崗位人員及其配偶的親屬原則不能在同一個煤礦工作,禁止在同一煤礦同一部門工作,公司人力資源部將對各礦中層管理及以上人員親屬在同一礦工作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完善親屬迴避管理辦法。屬於親屬迴避範圍的人員各礦可以推薦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面試,合格者安排到其他煤礦工作。

3. 各煤礦嚴禁招用:童工;55歲以上人員從事井下生產工作;三無人員(無身份證、上崗證、勞動合同);國家規定屬於井下崗位、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等其他禁忌女工崗位上招用女性員工。

四、 招聘權限:

1. 煤礦在公司審定的編制範圍內負責煤礦中層管理及以下人員的招聘管理工作,超出編制的招聘需求必須報公司進行審批,否則不予發放薪酬。

2. 煤礦中層管理崗位嚴格按照公司批准的任職資格、編制人數、薪酬標準進行招聘,特殊情況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複試,公司行政辦公會審批。

3. 照顧當地相關部門特殊人員的招聘,由煤礦在《應聘登記表》(附件7)上提出聘用意見,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覈,公司行政辦公會審批。

五、 招聘崗位類別和審批權限:按照煤礦用工性質劃分,招聘崗位可分爲中層管理崗位、一般管理、輔助崗位、井下一線生產崗位。

1. 中層管理崗位包括:煤礦副總工程師;科、室、隊正副職;面試小組成員提出面試意見,礦委會審批入職;

2. 一般管理、輔助崗位包括:科、室、隊一般工作人員、技術員;面試小組成員提出面試意見,礦委會審批入職;

3. 井下一線生產崗位:一線採、掘、修等崗位人員;用人部門提出面試意見,主管副礦長審覈,礦長審批入職。

六、 招聘職責:

(一) 煤礦辦公室(以下稱“辦公室”)職責

1. 嚴格執行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規範招聘流程,按照公司管理要求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2.根據煤礦生產需要,結合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制定年度招聘需求計劃和年度招聘費用預算,經礦委會審覈後,報公司審批執行。

3. 負責實施人員選拔、考覈,併爲用人部門提供錄用建議。

(二)煤礦用人部門職責

1. 編制部門年度人力需求計劃,提出正式人力需求申請交煤礦辦公室。

2. 做好本部門職位職責和任職資格的分析,制訂並完善職位說明書。

3.對候選人專業技術水平進行測評,做出錄用建議或決定。

(三) 面試考覈小組職責

1. 面試考覈小組成員爲:礦長、總工程師、分管副礦長、辦公室、用人部門負責人。

2.對煤礦中層管理人員進行綜合測評。

3. 做出錄用建議,中層管理以下人員可做出決定。

(四) 礦委會職責

1.指導煤礦招聘工作、監督煤礦招聘規範性操作。

2.審覈煤礦年度招聘需求計劃和超出編制招聘需求。

3.對面試考覈小組錄用決定進行評判,做出錄用決定。

(五)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1.負責公司招聘管理制度、招聘流程的制定、發佈,各煤礦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指導、服務各煤礦招聘工作。

3.負責各煤礦年度招聘計劃的審覈、報批。

4.負責煤礦中層管理以上管理人員的招聘工作。

5.負責煤礦中層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編制、薪酬標準的制定。

6.負責煤礦上報人員的複試工作。

七、招聘管理流程。(詳見附件1)

八、 年度需求申請與審批

1.煤礦辦公室每年11月份下發《部門年度人力需求計劃表》至各部門。(見附件2)

2. 各部門根據煤礦下一年發展目標及部門工作需要和人員使用狀況,嚴格、合理填寫《部門年度人力需求計劃表》,於11月中旬送辦公室審覈。

3. 辦公室對信息覈實彙總並編制《煤礦年度招聘計劃表》(見附件3)報礦委會批准後於每年12月1日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覈,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審批後方可執行。

九、 日常的招聘需求申請與審批

1.部門對於因人員調動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員短缺的臨時需求,在確認內部調配難以滿足情況下,需提前申報人力需求,填寫《人員需求表》(見附件4)。

2.人員需求申請分爲增員申請和補員申請。

3.增員申請:指人力需求在公司覈定人員編制之外,有增設職位、原職位增加員工數量,儲備人才三種情況。

《煤礦職工招聘制度》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