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臨時工退休制度

一、 員工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不需經本人提出申請,各部門應在其達到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通知本人,並在達到退休年齡後的一個月內辦完有關手續,不再列入在編人員。

煤礦臨時工退休制度

二、 退休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的年齡退休,未達到年齡提前退休者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 員工雖已達到退休年齡,但因工作需要,報經人力資源部審覈,總經理批准,辦理延期退休手續。

四、 不具有退休條件,但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五、 各部門每年年初應填寫本年度員工退休人員名冊,做到按時退休。

六、 辦理人員退休,應按各部門管理權限報經批准,查對本人工資臺賬,計算並填寫測算統計表,連同審批表一併交人事部。

七、 退休人員勞保福利規定:

1、 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員工,按政府勞保規定,由財務部按退休標準計發退休費,不再列爲在編人員。

2、 領取退休費的職工,享受本單位在職員工洗理費標準。

3、 退休員工,享受國家的副食品補貼。

4、 員工退休後,其醫療待遇,直系供養親屬醫療待遇不變,外購藥品憑醫院外購單予以報銷。

5、 退休員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直系供養親屬救濟費標準同正式員工。

八、退休人員的檔案:

1 人力資源部建立退休人員檔案,對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有系統地記載,定期統計、歸檔。

2 建立部門退休人員檔案,包括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家庭住址、技術專長等。 3 對退休人員實行動態管理,隨時登記並統計退休人員情況。

煤礦臨時工退休制度 [篇2]

(一)規章概述

退休是指員工到一定年齡,從工作崗位上退職,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人事活動。員工退休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項內容,體現公司對員工的尊重和關愛。對於退休員工,企業要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多照顧他們,使之老有所養,安度晚年。因此,制定員工退休管理辦法應當充分體現這一精神。

(二)主要內容

該規章的主要內容包括員工退休的條件、待遇、退休金的發放等。

(三)製作要求

制定員工退休管理辦法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制定該制度的目的是爲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因此,規章中要充分考慮退休人員對企業的貢獻以及國家相應的退休政策,爲職工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2.明確退休的條件和退休金的種類和給付方法。現在大多數退休金的發放都通過銀行,要告訴職工領取退休金的具體途徑。

3.企業應當設立相應的退休人員管理部門,使退休職工的生活有人負責,體現社會主義企業的優越性。

(四)範本

格式一____公司員工退休管理辦法

年 月 日發佈( )人字第 號

1.總則

本公司爲鼓勵職員長期服務於公司,爲了維護退休職員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在公司工作達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職員,訂有1年以內期間的僱用契約者除外。

3.種類

3.1正常退休——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

3.1.1服務滿25年以上;

3.1.2早期退休——服務20年以上,年齡滿50週歲;

3.1.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條件後,經總經理認爲必要時予以覈定,可延長服務期間,至年齡滿60週歲爲止。

3.2命令退休——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

3.2.1年齡滿60週歲;

3.2.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喪失或因身體殘廢不能勝任職務

4.退休金的給付

4.1退休金的種類:

4.1.1一次退休金;

4.1.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務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職員就上列兩種任擇一種,但確定後中途不得變更。 服務5年以上未滿15年者僅可採用第一種。

4.2基數——以退休職員最後6個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職務津貼)總數爲一個基數。服務滿5年者,給付10個基數,每增1年加付2個基數;滿15年時,給付30個基數;滿15年至滿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個基數;滿25年以後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

最高以10個基數爲限;對於延期退休期間,其年資滿40年以後,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

4.3年金——採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時,除給付一次退休金15個基數外,另給付年金。服務滿5年者,年金之月額按1個基數的16%計算,以後逐年增加。

4.4早期退休——在達到正常退休年齡以前,每提前一年減少基數4%。

5.退休金的加發

5.1退休職員在服務期間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而功績昭著者,可經總經理擬定提請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覈定,加發退休金。

5.2本辦法第3條第4項第2款規定的退休職員,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系因公傷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條第2項加付20%,年金一律按1個月基數的50%給付,其服務未滿5年者以5年計。

《煤礦臨時工退休制度》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