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法律作文

篇一: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

大學生法律作文

每當我們隨意地翻開報紙,輕鬆的心情總會被一些沉重的新聞所打破。以下是報紙上摘錄的關於校園安全事故的新聞:2006年9月23日18:50時左右,內蒙古二中的學生上完晚自習從教室擁向樓梯。由於學生相互擁擠,一樓樓梯欄杆被擠壞,一些學生摔到在地,後邊的學生不知道前面出事仍向前擁擠,結果導致慘劇發生。事故導致死亡21人,傷47人,其中6人重傷。

2003年1月5日,陝西省寶雞縣國中學生在放學下樓時,一個學生不慎踩空,撞到前邊同學,後繼學生髮生擁擠踩踏,造成3名學生死亡,6名學生重傷,13名學生輕傷。

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告訴我們:危險、傷害事故在我們身邊頻頻發生,威脅着我們的生命,這血的教訓一次又一次地爲我們敲響了安全的警鐘:生命誠可貴。

“安全教育”。這是一個老的不能在老的的問題了,從二十多年前我國就開始進行安全教育了。前不久,某校一位九年級學生因爲上體育課不慎摔倒,頭部受了傷,耽誤了學業。爲什麼至今還會出現什麼什麼地方、發生什麼什麼事故、死了多少人、傷了多少了人這些事情呢?

同學們,我們擁有花樣年華,擁有美好的未來,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安全”這一基礎上,都需要我們時刻警惕隱患,防範危險事故。

操場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鬧的同學,你的腳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樓梯口,那些你擁我擠的同學,你的動作能否輕一點,再輕一點。因爲你一個小小的過錯,有時會釀成無法挽回的損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學過早地凋謝了。所以無論你出於何種原因,請你優先考慮生命安全,想想自己的親人,想想自己的朋友,更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爲將帶來的後果,想象因爲你的父母、朋友、老師,將要承受怎樣的打擊?

篇二:讓法律走進心靈

近年來,在法律面前蠢蠢欲動的人可謂是逐年增長,按數字統計,2009年的犯罪率比2000年時增長了幾十個百分點。難道如今犯法也是社會上一大“時尚”嗎?如果是的話,那隻能說人們的法治觀念相當薄弱了。

一、現象

“A君昨日被搶包,B君家昨天被小偷關顧了!”諸如此類話語,你可以從鄰居Z大媽嘮嗑時聽到,亦可以從報刊、雜誌上瞟見。這種現象就已經直接表明了當今犯罪現象是多麼地“普遍”啊。

誒,爲什麼那黑惡勢力就這麼猖狂,我們的公安人員就整治不好嗎?!

恩,這就又涉及了個犯罪――受賄,黑惡勢力用錢買通我們的公安人員來保全自己,這纔是個真正的大問題啊,如果再不加以整治,那再讓他過個幾年,那這個問題就會變得非常棘手了。

二、根源

“拒絕不良誘惑。”“不以小錯而不改。”這樣的宣傳話語在我們生活中不可謂不多,爲得就是想以此來整治一些不良的社會現象。可這讓我很不解,難道就這寥寥幾句話就能起到什麼作用嗎?當然不能!不過這卻可以警示人們防微杜漸,警告不要任自己的不良習慣得到發展,從根源治起,從而減少犯罪率。

因爲,人的惡性不是從下就有的,就是因爲不注重一些小細節從而發展致成。例吸菸――吸毒――販毒,偷竊――搶劫――傷人。如果在他們吸菸和小偷小摸時就杜絕了它們的惡習,那犯罪就從根源杜絕了。

三、措施

“世界上解決問題的方法永遠比問題多。”現象出來了,根源找到了,措施當然是雷厲風行的“打前陣”了,想各地開的法律講堂,提高着民衆的法律意思,各地的反黑活動,抓捕了那些社會的蛀蟲。還有像我一樣的人,用作文的方式詮釋着法律的重要性,如果這一切的一切能讓法治觀念能走進羣衆的心裏,那麼我想我寫着篇文章,也不爲徒勞了。

篇三:法律在我們身邊

呵護人類共有的家園,享有人類共創的文明,都要遵守社會的規則。規則是歷史的財富,是文明生活的保障,是社會有序運行的基礎。

“法律”多麼威嚴的字眼,總以爲離我很遠,其實不然,現在卻覺得離我們越來越近,愈來愈近了……

月色入戶,欣然起行,念無與爲食,遂至福海百貨尋美食。途中,我看見幾個人在一家照相館門口爭論,仔細一看,個個面紅耳赤,不可開交。出於好奇,我不由自主地向他們走近……

在那,我豎着雙耳,想捕捉爭論的來龍去脈,天不從人願,聽了一會兒,還是一頭霧水。直至另一個旁聽者告訴我,才拔開雲霧見太陽,一切知了。

原來,他們在此拍了幾張藝術照。但這家相館未經他們許可,就將照片擺放在門口做廣告宣傳。只見,他正與照相館老闆交涉,要求收回照片並賠償他們的損失。仔細打量一番,其中,一位氣質非比一般的人吸引了我的目光,只見他高高的鼻樑上架着一副高度數的眼鏡,他的'言行舉止無一不具博學之勢,鴻儒之態,似乎腹有墨水一大池啊!

“我們自已拍的相片,自已有權掛出來”。照相館老闆一隻手叉腰,一隻手指着相片,並略帶理直氣壯之勢,聲如雷鳴,令人畏懼。

“老闆,非也,非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那人擡高度數眼鏡,拾指豎立並左右搖擺,尖銳的目光似一把利劍直掃照相館老闆。

“這個……”老闆聞之,張口結舌,無言以對,但臉仍露不服之情,大腦正急速運轉尋詞反抗。

“還有根據……”。沒等老闆回答,那人正準備長篇大論一番。

“別說了,別說了,我賠償還不行嗎?老闆低着頭,臉紅如火,心裏正悔恨自己當初沒有學法,要不然……

啊,直佩服此人的腹中墨水永不枯竭,源源不斷,連綿不絕。在現代社會,漠視法律,就會漠視生活,理解法律,才能理解生活;要過好生活,就應該用好規則。

知法,懂法,守法,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千萬不能目無王法,似法律爲一紙空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篇四:法律在我身邊

法律無處不在,當人們出現事故時,法律可以制止一切,法律是合理的,無論是在公共交往、婚姻家庭、經濟交往、勞動與社會保障還是訴訟行爲問題,法律都可以依法,公正的解決。

法律就在你我身邊。日常生活離不開法律,國家的治理離不開法律,而法律在哪裏呢?你們想過嗎?它就竟在那裏?讓我們走進感受他吧!

有一天,我忽然在我那滿滿的書架上發現了一本書,書的名字叫:《舉案說法100例》,書中有一個案例使我記意深刻,事情發生在2004年8月16日,陳女士帶孫子到超市購物。當陳女士從二層樓梯下到一層樓梯的最後一級臺階時,因拽孫子未果被摔傷,經診斷爲左髕骨骨折。當日,公證處對現場進行了勘查和公證,證明現場未設置警示標誌,且在陳女士摔傷後超市工作人員沒有對其進行救治。後陳女士認爲超市當時未設置防滑設施和警示標誌是造成其摔傷的主要原因,而且超市未及時對其進行救治,故要求超市賠償其醫藥費及精神損失費等損失共計四萬多元。超市則認爲,陳女士摔傷完全是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市的經營場所不存在安全隱患,當時,超市地面上無任何油漬,水漬,故不同意陳女士的要求。陳女士將超市告上法庭。

我認爲,陳女士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帶領兒童一起購物,完全有能力注意自身安全,其摔傷系自身原因造成,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超市未在陳女士摔倒處設置防滑設施和警示標誌,不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但其在顧客摔倒後沒有及時救助,故應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賠償責任。

從這件小事可以看以法律的偉大,法律的權力和法律的解決方式是公平公正的。

如果你做了壞事,當然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所以,我們要多學法律知識,增強法律觀念,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祖國是要我們共同去發展創造的。如果人們都來破壞,那麼祖國人民的生活要如何保障,因爲有法律我們纔有機會創造出更美好的生活。

只有人人遵紀守法,社會纔會和諧,祖國會更好的發展下去。

篇五:法律在我心中

今天下午,我們五年級組聽了一堂有教育意義的講座,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當聽到這個消息時,我心潮難已,心中充滿了期待。我懷着激動的心情入了場,靜悄悄地坐下來,等待張爺爺來給我們上“法律課”。

聽完講座後,令我最難忘的故事是關於一個孩子偷東西的真實故事。故事情節大約是這樣的:這個孩子生活在一個貧窮的農村家庭,在冷天裏,家裏面沒有煤燒火取暖,於是,這個孩子到一家煤廠裏去偷煤,他的父母不但不制止這件事,還投來讚許的目光。漸漸地,這個孩子的膽子大起來,偷同學的文具盒,偷同學的衣服……這一偷不要緊,長大了居然去搶劫銀行,被公安局抓去了,那可是要被判死刑啊!在押赴刑場之前,這個孩子唯一想見的就是他的母親,他心裏對她的母親充滿了忌恨。就因爲那第一次偷煤,母親沒有及時制止他,而是默許了他,讓他的膽子漸漸地越來越大,導致他最終走上了不歸路。

多麼發人深省的故事啊!張爺爺用血的教訓告訴了我們:“法律就猶如一根看不見的高壓線,若你犯了罪,這根高壓線就會電你;更嚴重的話可能會電死。若你遵法、守法,那麼這根看不見的高壓線你就碰不到它。”劉備也曾說過:“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所以,我們青少年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與法律同行。做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讓法律永遠在我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