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證遺失補辦指南

 業務流程:

二級建造師證遺失補辦指南

 (一)受理、初審:主體是區(縣)住建委。

 初審標準:

1.提交網上信息;

2.複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

3.複印件是否每一頁加蓋企業公章。

初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報紙遺失聲明原件及複印件。

 初審時限:

5個工作日。

  (二)複審:主體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行政綜合服務大廳人員資格窗口。

  複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及複印件。

 複審標準:

1.查看複審材料是否齊全;

2.查看申請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處是否加蓋齊全;

3.查看區(縣)住建委數據是否提交;

4.查看申請表區(縣)住建委簽字蓋章處是否簽字蓋章。

完成時限:

5個工作日。

 (三)制證制章

複審合格後,申請材料移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註冊中心彙總,並將遺失補辦合格人員名單轉交行政綜合服務大廳制證。若印章丟失則向印章公司傳送制章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