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流程:
(一)受理、初審:主體是區(縣)住建委。
初審標準:
1.提交網上信息;
2.複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
3.複印件是否每一頁加蓋企業公章。
初審材料: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報紙遺失聲明原件及複印件。
初審時限:
5個工作日。
(二)複審:主體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行政綜合服務大廳人員資格窗口。
複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及複印件。
複審標準:
1.查看複審材料是否齊全;
2.查看申請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處是否加蓋齊全;
3.查看區(縣)住建委數據是否提交;
4.查看申請表區(縣)住建委簽字蓋章處是否簽字蓋章。
完成時限:
5個工作日。
(三)制證制章
複審合格後,申請材料移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註冊中心彙總,並將遺失補辦合格人員名單轉交行政綜合服務大廳制證。若印章丟失則向印章公司傳送制章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