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規及相關知識考點: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

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工程項目,有着各自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對建造師實行分專業管理,不僅能適應不同類型和性質的工程項目對建造師的專業技術要求,也有利於與現行建設工程管理體制相銜接,充分發揮各有關專業部門的作用。下面梳理了一建法規及相關知識考點: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

一建法規及相關知識考點: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

1、知識產權的基本類型和特徵

(1)包括:著作權(包括鄰接權)和工業產權。我國知識產權的主體: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

(2)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徵:

a、具有人身權(如文章署名權)和財產權(如獲得稿費報酬)的雙重屬性。

b、專有性:絕對的排他性,他人不得侵犯。 c、地域性:只有在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地域範圍內有效。但對於有形財產則不存在這個問題。 d、時間性: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有效。

2、專利權

(1)發明: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是專利權保護的最主要對象。具備以下條件:a、必 須是一種能夠解決特定技術問題作出的創造性構思;b、必須是具體的技術方案;c、必須是利用自然規律的結果。

(2)實用新型: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使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用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4)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a、發明和實用新型: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b、外觀設計:新穎性、富有美感、適於工業應用。

c、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前6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5)發明專利權的期限是20 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是10 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國務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專利申請書之日爲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爲申請日。

(6)申請專利應提交的文件: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

(7)專利審批制度:a、初步審查和公佈申請: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

b、實質審查: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滿3年內;c、專利權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商標權

(1)商標分爲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2)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具體權利。同其他知識產權不同,商標專用權的內容只包括財產權,商標設計者的人身權受著作權法保護。

(3)申請中的異議程序: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

(4)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 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可以無數次提出續展申請,其理論上的有效期是無限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爲10年。

4、著作權

(1)建設工程活動中常見的著作權作品:a、文字作品:如投標文件、工作報告、招標文件;b、建築作品。

c、圖形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

(2)單位作品: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 人或其他組織視爲作者。如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著作權完全歸單位所有。

(3)職務作品:公民爲完成法人或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

a、與單位作品的區別:單位作品的作者是單位,職務作品的作者是公民個人。

b、一般情況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行其他組織可以給

予作者獎勵: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製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 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4)委託作品:如,勘察設計文件是勘察設計單位接受建設單位委託創作的委託作品。 a、委託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 b、合同未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5、計算機軟件的法律保護

(1)軟件著作權屬於軟件開發者。

(2)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合作開發的軟件,其著作權由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

(3)受他人委託開發的軟件,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者與受委託者簽定書面協議約定;如無書面協議或者在協議中未作明確約定,其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4)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的軟件,著作權的歸屬由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規定;如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確規定,軟件著作權屬於接受任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其他組織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軟件著作權由該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

a、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b、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

c、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製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軟件。

(6)爲了學習、研究軟件內含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件等方式使用軟件的,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7)保護期限,(自然人終身及其死亡後、法人的軟件首次發表後)50年,即第50年的12月31日。

6、建設工程知識產權的保護:民法保護(主要的)、行政法保護、刑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