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諮詢工程師考試《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模擬題

2018年諮詢工程師考生們開始備考了?知識的鞏固在於平時的積累與準備,備考需要用心去學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諮詢工程師考試《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模擬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8年諮詢工程師考試《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模擬題

  案例

某政府投資項目,主要分爲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三部分。項目投資額爲5000萬元,其中,估價爲80萬元的設備由招標人採購。

招標文件中,招標人對投標有關時限的規定如下:

(1)投標截止時間爲自招標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15日上午9時整。

(2)接受投標文件的最早時間爲投標截止時間前72h。

(3)若投標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須在投標截止時間24h前提出。

(4)投標有效期從發售招標文件之日開始計算,共90d。

並規定,建築工程應由具有一級以上資質的企業承包,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應由具有二級以上資質的企業承包。招標人鼓勵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在參加投標的企業中,A、B、C、D、E、F爲建築公司,G、H、J、K爲安裝公司,L、N、P爲裝修公司,除了K公司爲二級企業外,其餘均爲一級企業。上述企業分別組成聯合體投標,各聯合體的組成見表4。

在上述聯合體中,某聯合體協議中約定:若中標,由牽頭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然後將該聯合體協議送交招標人;聯合體所有與業主方的聯繫工作以及內部協調工作均由牽頭人負責;各成員單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潤並向招標人承擔責任,且需向牽頭人支付各自所承擔合同額部分1%的管理費。

  問題

1.該項目估價爲80萬元的設備採購是否可以不招標?說明理由。

2.分別指出招標人對投標有關時限的規定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3.按聯合體的編號,判別各聯合體的投標是否有效?若無效,說明原因。

4.指出上述聯合體協議內容中的錯誤之處,說明理由或寫出正確做法。

  參考答案:

1.估價爲80萬元的設備採購必須招標。理由: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如果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也必須進行招標。該項目設備採購估價雖然爲80萬元,但項目總投資額爲5000萬元,所以必須進行招標。

2.招標人對投標有關時限的規定的判斷及理由如下。

第(1)條不正確。理由:投標截止日期是從招標文件開始發售之日起最短不得少於20日。

第(2)條不正確。理由:招標人接受投標文件爲投標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時間。

第(3)條不正確。理由:投標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須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

第(4)條不正確。理由:投標有效期應該從投標截止時間起開始計算,而不是從發售招標文件之日開始計算。

3.聯合體的投標是否有效的'判斷及理由如下。

(1)聯合體Ⅰ的投標無效。理由:投標人不得參與統一項目下不同的聯合體投標,聯合體Ⅰ中的L公司參與了聯合體Ⅶ的投標。

(2)聯合體Ⅱ的投標有效。

(3)聯合體Ⅲ的投標有效。

(4)聯合體Ⅳ的投標無效。理由:投標人不得參與統一項目下不同的聯合體投標,聯合體Ⅳ中的E公司參與了聯合體Ⅶ的投標。

(5)聯合體Ⅴ的投標無效。理由:聯合體中缺少建築公司,若其中標,主體結構工程必然要分包,而主體工程分包是違法的。

(6)聯合體Ⅵ的投標有效。

(7)聯合體Ⅶ的投標無效。理由:投標人不得參與統一項目下不同的聯合體投標,聯合體Ⅶ中的E公司與L公司分別參與了聯合體Ⅳ和聯合體Ⅰ的投標。

4.聯合體協議中的錯誤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1)錯誤之處:牽頭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正確做法: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2)錯誤之處:簽訂合同後提交聯合體協議。正確做法:聯合體協議應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併提交招標人。

(3)錯誤之處:各成員單位按投入比例向招標人承擔責任。正確做法:聯合體各方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