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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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我國新型科技創新人才培養選拔機制,結合自身培養理念和辦學特色,致力於造就一批追求科學夢想、獻身科學事業、立志科學報國的未來科技領軍人才,經浙江省教育廳批准,2017年中國科學院大學(以下簡稱“國科大”)在浙江省繼續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則

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優秀學生。

  二、招生對象

我校的報名對象需滿足以下條件:

1.理想高遠、品德優良、學業優秀、熱愛科學且具備創新潛質的普通高中畢業生;

2. 選考科目包含物理;

3. 向國科大申請參加綜合評價且獲得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資格。

  三、招生計劃和專業

2017年國科大計劃在浙江省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方式招收38人。

招生專業爲: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天文學、電子信息工程、環境科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理論與應用力學。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及相應要求以國科大招生信息網()公佈爲準。

  四、三位一體綜合評價的報名及選拔方式

1. 報名

採用考生自薦方式報名,報名材料要求:所有申請參加“綜合評價”選拔的考生,均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國科大招生信息網()註冊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後,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綜合評價選拔申請表”。

只有生成了含“申請號”的申請表纔算報名成功,請考生務必記住本人申請號。已報名國科大綜合評價的浙江考生信息將直接導入三位一體報名系統,無須重複報名。

2. 遴選

國科大將組織專家審覈考生的申請材料,綜合考察學生高中學習成績、特長、獲獎及參加社會活動等情況後進行遴選。

國科大將從報名的考生中,遴選約10倍於浙江省“綜合評價”選拔招生人數的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測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我校將於5月23日前確定獲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獲得參試資格的考生須於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我校測試和錄取資格。

3. 綜合素質測試

國科大將組織專家團隊參與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測試分爲初試和複試兩輪,初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數理邏輯,複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洞察力、思維方式、人文情懷等。

國科大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綜合素質測試結果,確定2017年度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入圍名單,入圍人數不超過錄取人數的5倍。入圍名單將在國科大本科招生網上公示,並報浙江省考試院備案。

  五、錄取方式

國科大將按綜合評價總成績由高到低將考生排序,由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生計劃審定“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資格,報浙江省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並於2017年6月25日前完成錄取工作。

1.綜合評價總成績

綜合評價總成績由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三個部分構成,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評價成績=X × 60%+Y × 30%+Z × 10%,

其中,X 代表大學聯考成績(含浙江省認定的加分),Y 代表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值與浙江省大學聯考滿分值一致),Z 代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值與浙江省大學聯考滿分值一致)。Z由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而得。對於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成績全爲A者,則Z爲滿分;成績中每增加1個B,在Z中按浙江省大學聯考滿分值的2%扣減;每增加1個C,在Z中按浙江省大學聯考滿分值的3%扣減;出現D或者E者,一般不考慮其申請。

2.綠色通道

具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過所在中學推薦、專家組認定、國科大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其綜合評價總成績可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50%+大學聯考總分×40%”的比例計算。獲得此類資格認定的考生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國科大在浙江省三位一體招生計劃的15%。

3.其他

若國科大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參加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125%,則三位一體錄取人數控制在綜合素質測試參加人數的80%以內。剩餘指標通過“統考”方式錄取。

  六、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4月1日早8:00至4月30日晚12:00

綜合素質測試入圍網上公佈時間:2017年5月20日

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的確認時間:2017年5月27日

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大學聯考結束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具體時間均以國科大招生網(http:// )公佈時間爲準。

  七、其他

1.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前,考生需打印申請表,由中學教務處認定成績並加蓋公章,經中學校長或班主任簽署意見及簽名後,與各種能力和特長的證明材料(如學科競賽、科研活動、省市級三好學生、興趣特長、社會活動等)一併攜帶至測試現場,由國科大招生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審覈。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已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 爲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紀委招生監督舉報電話010-88256029。

  八、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49

聯繫電話:010-88256215

招生網站:

本簡章解釋權屬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