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招生簡章

導讀:四川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招生計劃不少於本科招生規模的2%,報名時間爲4月17日至2017年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四川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招生簡章

爲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有關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現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在相關省(區、市)所確定的實施區域內,面向全國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五項條件:

1、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4、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立志成爲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合格接班人;

5、勤奮勵志,成績優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覈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

  二、招收計劃及專業

1、招生計劃:不少於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2、招生專業:

理工類:數學類、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臨牀醫學(五年制)、金屬材料工程、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類、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口腔醫學(五年制)、醫學技術類、預防醫學、藥學、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化工製藥類、計算機類、土木類、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軟件工程、水利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核工程與核技術、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金融學類、法學、公共管理類、經濟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旅遊管理類、工商管理類、新聞傳播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英語;

文史類:法學、公共管理類、經濟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旅遊管理類、工商管理類、新聞傳播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英語。

備註:

(1)招生專業名稱如有所變更,錄取時以《四川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專業目錄》爲準。

(2)分省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將根據我校入選資格考生的生源分佈、意向性專業志願填報以及我校在該省普通類專業投放等情況綜合制定。考生在大學聯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專業志願時,以“四川大學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站公佈的分省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爲準。

  三、報名程序

1、網上註冊報名

報名網址: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30日

2、請登錄“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註冊並登陸後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填寫申請表,並將所有申請材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考生掃描上傳的申請材料須清晰、真實、完整,否則報名無效。考生無需再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3、考生須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如若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4、網上填寫報名申請表的溫馨提示:

(1)“報考類型”中選擇“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

(2)“志願信息”中設有6個意向性專業志願欄;

(3)“成績信息”會考生務必將高一上至高三上(共五學期期末)的各科成績及年級排名填寫完整;

(4)個人陳述(800字左右):考生須網上填寫,並由本人簽字,內容包含自我認識,能夠展示自身個性、特長的事件,選擇四川大學的理由,對自己未來的發展規劃等;

(5)考生可儘量提供高中階段能證明自身綜合素質及能力的有效證明材料;

(6)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請認真核對申請表中填寫的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後下載,並用A4紙打印報名申請表(色彩不限),須由學籍所在中學相關負責人審覈並簽字,加蓋中學公章。考生將填寫完整、本人簽字、中學簽字蓋章的.報名申請表上傳至報名系統,上傳申請表的內容和編號須與報名系統內填寫的電子數據內容完全一致。

  四、選拔程序

1、報名資格審覈:我校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四川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招生簡章》的報名條件,對報名考生的戶籍、學籍及報名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審覈,同時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其戶籍、學籍資格進行審覈,最終確定報名資格審覈通過考生名單。

2、綜合考評:我校將對報名資格審覈通過且戶籍、學籍資格審覈通過的考生報名材料進行綜合考評。

3、學校審批: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綜合考評結果,擇優確定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4、結果查詢:我校將於5月30日前完成考生報名材料審覈,請考生登錄 “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和“四川大學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站查詢相關結果。

5、信息公示: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報名資格審覈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分別在 “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和“四川大學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站公示。

  五、錄取辦法

1、分省招生計劃編制原則

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的生源分佈、意向性專業志願填報以及我校在該省普通類專業投放等情況綜合制定分省招生計劃,並通過“四川大學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站公佈。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及專業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2、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的要求

入選資格考生須按所在省(區、市)的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的相關規定及志願批次填報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大學聯考志願,否則視爲自願放棄。

3、大學聯考錄取分數的要求及專業錄取原則

入選資格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重點線),投檔到我校且大學聯考體檢合格者,我校將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分科類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

對於合併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及上海市、浙江省,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相關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江蘇考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爲BB。

5、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六、監督機制及舉報渠道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勵志計劃)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學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實施,我校監察處全程監督。監督舉報渠道如下:

1、電子郵箱:(監察處)

(招生就業處)

2、電 話:028-85404020(監察處)

028-85468002(招生就業處)

3、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四川大學監察處

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 編:610065

  七、其他

1、三級信息公開網址:

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網址:

“四川大學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址:

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開網址見其官方主頁。

2、考生本人、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須本着誠信的原則,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我校將在考生申請、錄取和新生報到環節認真開展考生資格複查,逐人覈查考生報名材料、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等相關信息。對存疑的考生,及時商請有關省級招生機構複覈,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

4、聲明: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代理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事宜,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八、本簡章經四川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爲準。

  九、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28-86080605、028-86081605

諮詢郵箱:

諮詢網址:

諮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 編:610065

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

二〇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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