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異地大學聯考2016年起實施 隨遷子女可在陝報名

昨日,陝西省考試管理中心就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有關事項發出通知。通知中明確,各縣(區)招辦要提前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2016年起,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陝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陝西戶籍在陝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其學籍所在地的縣(區)報名參加大學聯考;陝西戶籍考生大學聯考報名仍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區)進行。

陝西異地大學聯考2016年起實施 隨遷子女可在陝報名

  非陝戶籍符合條件隨遷子女可在陝報名

2016年起,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陝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陝西戶籍在陝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陝報名參加大學聯考。隨遷子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由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居住情況,由所居住縣(區)公安部門負責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由辦理參保登記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負責審查。

隨遷子女在各地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到其學籍所在縣(區)招生辦領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陝參加大學聯考報名申請表》,分別前往本人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居住登記地縣(區)公安部門及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辦理報名資格審查手續,通過資格審查後在學籍所在縣(區)招生辦辦理大學聯考報名手續。

各縣(區)招生辦負責彙總轄區內通過資格審查的隨遷子女報名申請表,並報所屬市(區)招生辦備案。市(區)招生辦負責將轄區內隨遷子女登記造冊,並會同本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安部門、養老保險經辦處進行資格複審。對於資格複審不合格的'隨遷子女,取消其大學聯考報名資格。

  申請在陝報名須連續學籍滿3年

根據《通知》,申請在陝報名參加大學聯考者,截至大學聯考當年,其高中階段在陝連續學籍應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註冊學籍並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並可獲得陝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中畢業學生還應有全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此外,報考者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截至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籍在陝滿3年;截至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本人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西省居住3年以上並持有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按照國家規定在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截至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籍在陝不滿3年,但在戶口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居住並持有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這期間在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居住時間與取得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

  錄取而未就讀報名應提供退學書面材料

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但因某些原因被錄取院校勸退而未在錄取院校就讀的,報名時應向縣(區)招辦出具所錄取院校爲其辦理退學的書面材料。

無法提供書面證明材料或被認定爲“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的考生,將其上一年度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的事實記入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可以將此作爲退檔理由。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報第一院校及其專業志願錄取的考生,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2016年公佈大學聯考成績時,將其位次排在同分數的最低位次。

  嚴查假戶籍假學籍嚴防“大學聯考移民

陝西省考試管理中心要求,各地要嚴把考生資格審查關,嚴查使用假戶籍、假學籍違規報名問題,切實保護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正當權益,嚴查嚴防“大學聯考移民”。

各級教政部門及中學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中學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審查考生在陝中學學籍取得方式和註冊手續,堅決杜絕高級中等教育學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省籍考生違規報考。把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籍列入報名資格審查範圍。

加大信息公開公示力度,各種對考生資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類型,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後都必須將審查結果在考生所在中學和當地進行公開公示,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的廣泛監督。

對組織或參與“大學聯考移民”活動以及爲僞造中學學籍檔案等行爲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員,將按照黨紀、政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涉及“大學聯考移民”的違規案件,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將追究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