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連財經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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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連財經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大連財經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大連市金州新區人文街80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民辦)

4.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5.學制及學習年限:學制爲四年專業,學習年限爲三至六年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主要辦學條件:校園佔地面積53.26萬平方米(約合798.5畝);建築面積278315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912.88萬元;圖書89.9萬冊;專任教師546人,其中:具有副高級以上職務教師佔專任教師的比例爲30%,具有研究生學位以上教師佔專任教師的比例爲67.8%。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經學校招考委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

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普通類預留計劃比例爲1%。在使用預留計劃時,我校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特別是符合上述條件的中西部地區,適當調整招生計劃,在批次投檔前投入。

所有專業不設語種限制;因商務英語專業教學需要,我校不建議除英語外的其他語種考生報考。(所有專業新生入校後外語教學均爲英語)。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無限制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覈准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在上海、浙江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網站公告爲準。

  三、專業設置說明

須按下表中內容填報專業情況(高職專業不填寫“科類”和“授予學位門類”),並提供專業及學位授予權審批文件。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大連財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大連財經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大連財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高職(專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大連財經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五、學費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本科:會計學、資產評估、審計學、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經濟統計學、金融工程、稅收學、投資學、市場營銷、物流管理、旅遊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人力資源管理、工程造價、商務英語、法學以上專業每年18000元/生;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每年19000元/生。

專科:會計、金融管理、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以上專業每年13000元/生;視覺傳達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藝、廣告設計製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以上專業每年14000元/生。

住宿費

根據宿舍條件不同,實行優質優價,每人每年宿費1000-3500元不等,由學生自願選擇。

2.學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照《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遼價發〔2011〕53號)相關規定辦理退費。

3.(1)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生

遼寧政府獎學金:8000元/生

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每年4000元/生、二等助學金每年2500元/生兩個等級

大連財經學院獎學金:十佳大學生獎學金每年5000元/生、學習獎學金每年1000元/生、科研獎學金每年500元/生或1000元/生、道德風尚獎學金每年1000元/生、特長獎學金每年500元/生或1000元/生、生活管理獎學金每年500元/生、創新創業獎學金每年1000元/生。

(2)其他資助方法

學校對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申請生源地貸款,學校協助辦理貸款手續。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實行有序志願投檔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調檔比例控制在100% 。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大連財經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後,我校將對學生體檢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複查後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3.院校志願及錄取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不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的'省份及批次,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依次錄取;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多於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願及其他志願考生檔案。

4.對大學聯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我校認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專升本

錄取時根據當年的招生計劃和考試總成績(文化基礎課、專業綜合課、技能考覈成績總和)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其中技能考覈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績的取消錄取資格。若出現考生同分情況,按照遼寧省招生錄取文件中有關規定錄取原則執行。

(2)中職升本

錄取時根據當年的招生計劃和考試總成績(文化基礎課、專業綜合課、技能考覈成績總和)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其中技能考覈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績的取消錄取資格。若出現考生同分情況,按照遼寧省招生錄取文件中有關規定錄取原則執行。

(3)普通類

對於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如各別省份有明確要求的其他錄取原則,我校按各別省份的錄取原則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英語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英語成績再相同時,文科生按語文成績高低依次錄取,理科生按數學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若各省份招生錄取文件中有相關規定,我校按各省份招生錄取文件中有相關規定執行。)

(4)藝術類

我校藝術類專業只錄取參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試部門組織的藝術專業聯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

對於進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2+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份,美術類專業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錄取。不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省份的美術類專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錄取。

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先按英語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英語成績再相同時,錄取文科生按語文成績高低依次錄取,錄取理科生按數學成績高低依次錄取,錄取文理綜合生按專業課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七、聯繫電話、網址

電話:0411-39265023

傳真:0411-3926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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