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體育大學聯考報考辦法及考試要求

  報考辦法及考試要求

2016年廣東體育大學聯考報考辦法及考試要求

  (一)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1.根據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政策,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提前招生,考生需參加文化課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文化課試題由國家統一進行命制,體育專項考試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實施。

2.報考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需由戶口所在地市級招生辦公室統一編排大學聯考考生號,並與普通大學聯考考生同時辦理報考手續。報考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且選報理科綜合的考生,可以兼報體育教育、社會體育等相關體育類專業及對應科類的普通專業。但兼報體育教育、社會體育等相關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省的體育術科統一考試和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文化課統考;兼報對應科類的`普通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文化課統考。

3. 報考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學業成績須符合以下要求:文科類考生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

4. 報考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報考對象必須具有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資格,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已在高校就讀的在校生一律不準報考。招生單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審覈,在考生報名參加考試時,應對考生的運動員等級證書等報考材料進行嚴格認真核查,必要時招生院校要主動商請有關體育行政部門協助覈查運動員等級證書,發現弄虛作假的,應在第一時間嚴肅處理,取消其報考資格。招生院校未履行資格審查責任的,將按國家相關規定取消高校該專業招生資格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5.文化課考試。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6.體育專項考試。報考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招生院校的體育專項考試。招生院校應在規定時間制定包含報考條件、報考手續、專業考試時間、考試實施辦法、招生計劃安排、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原則和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等內容在內的招生簡章,報我院備案後向考生公佈。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安排在4月、5月進行,具體時間由招生院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安排。

  (二)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等體育類相關專業

報考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等體育類相關專業的考生,必須先參加全省體育專業術科統一考試,然後再參加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文化課統考(體育類考生只能選報理科數學和理科綜合,不得選報文科數學和文科綜合)。報考該類專業考生可兼報普通大學聯考理科類專業,填報志願時間與普通大學聯考其他專業考生相同,但不能在同一批次內兼報。在同一批次內只能單獨選擇填報體育類專業志願或單獨選擇填報普通理科類專業志願。

報考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學業成績須符合以下要求:考試須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