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正在進行中,同學們準備專升本嗎?趕緊來了解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專升本招生報名工作吧!

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爲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我校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招生對象

2017年安徽省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安徽工程大學學校代碼:10363

第四條 學校校址:安徽省蕪湖市北京中路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學校概況

安徽工程大學是一所以工爲主的省屬多科性高等院校和安徽省重點建設院校,坐落在國家級開放城市蕪湖。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全國畢業生就業50強高校。

目前,學校佔地面積1500餘畝,校舍建築總面積50餘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78億元。圖書館館藏圖書150餘萬冊。現有教職工近1300人,其中專任教師近1000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佔專任教師總數的85%。學校聘請一批包括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在內的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兼職教授,引進“長江學者”等高層次人才擔任學科領軍人才,50餘人被選拔爲安徽省教學名師、安徽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拔尖人才、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等,形成了一支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科研能力較強的教學科研隊伍。

學校現有學科涵蓋工、理、文、管、經、法、藝等門類;設有機械與汽車工程學院等14個教學院部。本科生培養方面,有67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省級特色專業11個,國家級、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4個,國家級、省級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專業12個;建有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研究生培養方面,有10個一級學科和42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建有省級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

學校有控制科學與工程省級重大建設學科,以及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檢測技術與自動化裝置、紡織工程、發酵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設計藝術學等6個省級重點學科;有國家級紡織行業創新服務中心、“設計藝術研究中心”省級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皖江高端裝備製造協同創新中心等15個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學校分析與測試中心具有省級食品檢驗機構資質。《安徽工程大學學報》被美國《化學文摘》和俄羅斯《文摘雜誌》選作收錄源期刊。

學校辦學指導思想明確,堅持“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與和諧興校”的辦學理念和“誠實做人、踏實做事、紮實做學問”的育人理念,堅持走深度融合地方經濟建設,產學研用相結合,積極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內涵式發展道路。學校是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示範高校,2009年被評爲安徽省就業工作先進集體,連續8年獲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表彰,其中近5年連續爲標兵單位。

學校積極開展科學研究,近年來,承擔86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級科研項目80項,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科研項目30餘項,省級科研項目400餘項;榮獲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40餘項。學校與美、英、法、德、韓、泰等國和臺灣地區的20餘所知名大學建立了合作交流關係,積極開展合作辦學、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等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安徽工程大學教務處(招生辦)是我校組織和實施專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和安徽省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等。

第九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報名考試

第十條 招生專業、計劃、招生範圍和考試科目

序號

專業

名稱

學制

科類

計劃數

招生範圍

考試科目

01

工業工程

2

管理學

85

1.農林牧漁2.資源環境與安全3.能源動力與材料4.土木建築5.水利6.裝備製造7.生物與化工8.輕工紡織9.食品藥品與糧食10.交通運輸11.電子信息12.醫藥衛生13.財經商貿14.旅遊

《高等數學》《企業管理

02

行政管理

2

管理學

85

1.農林牧漁2.資源環境與安全3.醫藥衛生4.財經商貿5.旅遊6.文化藝術7.新聞傳播8.教育與體育9.公安與司法10.公共管理與服務

《大學語文》《行政管理學》

03

輕化工程

2

工學

85

1.農林牧漁2.資源環境與安全3.能源動力與材料4.土木建築5.水利6.裝備製造7.生物與化工8.輕工紡織9.食品藥品與糧食10.交通運輸11.電子信息12.醫藥衛生13.財經商貿14.公安與司法

《高等數學》《基礎化學》

第十一條 報名須知

報名分考生基本信息採集(網上信息填報)、招生院校現場報名和資格審覈兩個階段。

考生於2017年3月14日至3月17日在高職(專科)畢業學校審覈報名資格,完成信息採集錄入,生成考生號(具體要求見畢業學校通知)。

考生於2017年3月23、24日持由畢業院校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的考生信息採集表、《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報名表》到安徽工程大學現場報名和資格複審。(具體信息見安徽工程大學本科招生網通知)。

考生本人面報攜帶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②專升本招生報名信息表;

③4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④交納報名考試費120元/生;

(2)獲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報考畢業專業相近專業可申請面試錄取,申請面試的考生應攜帶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應加蓋畢業院校公章。複審通過的考生學校將通知其參加面試。

第十二條 志願填報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志願,須現場填寫《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報名表》。報名表填報後,不得修改。

第十三條 考試

1.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在省教育廳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全部實行自主測試錄取的模式。

2.每個專業設置兩門考試科目,(具體內容見《安徽工程大學2017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各科目考試大綱》)。每門科目總分均爲150分,考試地點在安徽工程大學校內。

3.考試(筆試)時間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4月15日上午9:00—11:30

大學語文/高等數學

4月15日下午15:00—17:30

專業加試

考生須於2017年4月13-14日8:00-17:30至安徽工程大學行政樓A座104教室領取准考證。

4.獲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應報考相應專業(專業範圍同筆試),學校將針對學生所獲獎項類別,於2017年4月12日組織相關專業的教師對獲獎技能進行面試,面試通過後向省考試院上報擬錄取名單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面試未通過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筆試。面試錄取人數各專業不超過2017年專升本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0%。面試辦法詳見學校“本科生招生”網。

  第五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1.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祕發[2016]183號)和《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皖招考函[2017]17號)定執行,本着“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覈。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對於報考我校的考生,按擬錄取計劃數與合格生源數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各專業每門考試科目的最低資格線。在同時滿足考試科目要求的合格生源中,各專業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向省考試院上報擬錄取名單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如擬錄取考生總成績爲平行分且超出招生計劃數,則錄取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 )公示一週後,於2017年5月10日前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覈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所有被預錄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陸進行錄取確認。被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預錄取但未網上確認的考生將視爲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將根據錄取確認考生名單,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並及時寄發考生本人。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對新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複查,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不具備入學資格標準和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安徽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

學費標準: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覈准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 享受學校四年制本科生同等待遇。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爲一體的特困生扶助體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九條 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證書的內容須填寫 “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皖教祕高[2014]06號文件精神,我校及教職工2017年不組織、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普通專升本輔導班,不爲社會中介或培訓機構進行教學、宣講、講座等輔導活動提供場所。社會上所有形式的普通專升本輔導班均與我校無關,請廣大考生謹防上當。

第二十一條 爲便於學校與考生的聯繫,安徽工程大學所有考試信息將通過學校“本科生招生”網發佈,廣大考生應適時關注,學校不具體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損失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考試大綱請上學校網站“本科生招生”網查詢。未盡事宜,按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 聯繫電話及學校網址:

1.諮詢電話:0553-2871043

2.監督電話:0553-2871521

3.學校地址:安徽蕪湖市北京中路

4.郵政編碼:241000

5.學校網址:

本章程由安徽工程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