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與處理常考知識點

  一、發文字號

公文寫作與處理常考知識點

發文字號是一個機關在同一年度制發的公文的順序號,它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三個部分組成,如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2年發的第10號文件,發文字號應寫爲:魯政辦發〔2012〕10號。考生在複習備考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發文字號的書寫格式,一是三個部分的順序是不是正確,如順序顛倒則錯誤;二是年份和序號是不是阿拉伯數字,如不是則錯誤;三是括號是不是六角括號,如不是則錯誤;四是序號前是不是加了“第”字,如有“第”字則錯誤;五是序號前是不是有“0”,如有則錯誤。總之,發文字號必須符合“魯政辦發〔2012〕10號”格式,和示例有差別則錯誤。

  二、主送機關

指發文機關要求對所發公文內容進行答覆或處理的對方機關,也稱“受文機關”。在考試中,題目中出現了主送機關,考生應予以注意,對於主送機關的書寫可以參照範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做題時需要特別注意所使用的標點符號,兩個機關之間所用的標點符號必須符合的原則是:相同性質的機關之間用“、”,不同性質的機關之間用“,”。

  三、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是公文生效和查考的'依據。在公文糾錯題中也是考查頻率較高的一個知識點,對成文日期的考查,主要體現在它的書寫是否規範上,公文成文日期的規範書寫是用公元全稱,用漢字標明年、月、日,“零”寫爲“O”,如“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做題時注意觀察成文日期的寫法是否規範,年月日是否齊全,是不是用的漢字,如果不齊全或者未用漢字則錯誤。

  四、附件

附件是正文的補充材料或參考材料是,公文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做公文糾錯題時要注意公文正文中是否涉及附件,如果有附件,是不是在規定的位置書寫出來,數量是不是符合正文中所出現的附件個數。公文中附件的格式是在正文

下方空一行左邊空兩字註明“附件:”,然後再寫上附件的名稱即可,如有一份以上的附件,則用阿拉伯數字標明序號,縱列排開,公文的附件名稱不加任何標點符號。如:附件:2012年度先進工作者名單

  五、其他

在公文糾錯題中,還有可能在公文的標題上設置題目,比如事由不明確,標題中所涉及的事由和正文的內容不符合,或者文種錯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