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文寫作與處理考點:建議類文書概述

建議類文書是以書面形式提出建議、意見的一類公務文書。隨着人民羣衆主人翁意識的逐漸增強,建議類文書愈來愈成爲人民羣衆表達意見,提出建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工具。建議類文書一般可分爲議案、提案和建議等。 由於議案屬法定公文,已在有關章節講述,這裏主要介紹提案和建議。

自考公文寫作與處理考點:建議類文書概述

1.提案 “提案”是指提請機關或一定組織的會議討論、處理的意見或建議的文書。通常由出席會議的'代表或法律、章程規定的有關機關或個人把下級組織、單位或羣衆的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寫出並提交給會議審議。

提案一般在各級政協會議和職工代表大會中使用。各級人民政協會議的代表們就國家事務等有關方面的問題提請大會討論的建議和批評意見,稱爲政協會議提案;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就本單位的生產管理、技術改造、產品開發、職工教育、勞保福利等問題提請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的意見和建議,稱爲職工代表大會提案。

在我國,議案或提案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生動體現,是人民全面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有效途徑和形式;是調動人民羣衆積極性,充分發揮基層羣衆聰明才智的好辦法。認真處理議案和提案,是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重要職責,也是這些機關和機關祕書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

2.建議 “建議”是組織、單位或個人對某項工作、某項活動或某方面的問題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建議時使用的文書。 有的“建議”是經過一定的會議討論通過的。全國人大組織法規定:代表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它的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對各有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稱建議。

“建議”的作用在於,有關組織、單位或個人對某方面的工作經過認真的調查瞭解和分析研究之後寫成書面材料領導機關或部門提出的合理化的意見,以利於開展某項工作,完成某項任務,解決某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