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法律顧問前景光明

  導語:個人法律顧問主要爲個人提供各種法律服務,包括財產協議、離婚協議和訴訟、起草和執行遺囑等。現在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個人法律顧問將來的需求量也會不斷增大。

以往一般意義上的法律顧問工作都是指律師擔任企業、機關(包括政府)、社會團體等單位的法律顧問,未涉及律師爲公民個人擔任正式意義上的法律顧問這一領域。公民如遇到法律問題需要請律師幫助,也是通過聘請律師進行專項代理,或通過與律師個人的私交進行非正式渠道的交流。隨着社會的發展和公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律師爲有條件、有需求的公民擔任私人法律顧問勢在必行。

私人法律顧問前景光明

  一、時代的呼喚

用"時代的呼喚"五個字來形容目前我國改革開放進程中,12億公民企盼律師爲他們私人提供優質長期法律服務的需求並不過分。律師的工作特點就是通過掌握的法律知識去爲人民服務的。爲形成羣體(單位)的大多數公民擔任法律顧問是一種服務形式,而對那些情況特殊,需求更迫切,待解決的問題更具體的公民個人擔任法律顧問,爲何不能被同樣視爲另一種形式?伴隨着中國改革開放及民主化、法制化的進程,個體意識已越來越突出。實踐已驗證了一系列解放生產力,讓個體因素髮揮更大作用的政策產生了巨大成就。國家以法的形式已逐步確立了個體因素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合法地位。律師爲這部分社會成員依法提供穩定長期的法律服務合乎中國法制要求。且現實生活中,擔任公民法律顧問有其它法律服務方式無可替代的優點。比如,律師爲公民進行專項事務的代理工作,雖也可爲公民提供服務,但時間是短暫的,而不是長期的;服務是專項的,而不是全面的;活動方式是不確定的,而不是相對穩定的;事發後才請律師往往是被動的,而不是主動的。這些侷限性表明律師的專項法律服務並不能充分滿足當事人的需要。爲企業團體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雖也可爲多數公民服務,但企業團體的顧問不可能面面俱到,滿足每一個公民個體需求,可謂"鞭長莫及"。而只有爲公民個人擔任法律顧問工作的開展,才能滿足社會需求,更加適應中國國情,符合時代發展的節拍。

  二、廣闊的天地

1、爲個體工商戶服務。我國在工商部門正式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到底有多少,恐怕很難統計,這個隊伍每天都在壯大。而這支個體隊伍,正是律師法律服務的一大市場。以下介紹幾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例子。A、某市有着一支數目可觀的個體出租車隊伍。以往這些個體司機們遇到諸如交通肇事、違章處罰、被濫徵費用、流氓滋事、搶劫等情況都是"臨時抱佛腳",出事後現聘律師代理,往往處於被動局面。1994年春該市交通、稅務、物價、公安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實行出租車定標、招標收費。對出租車加強管理的指導原則是對的,但具體操作卻大大觸及了一部分個體出租車車主和司機的合法權益。迫於共同利害關係,近百名個體司機聯合起來,選代表找到律師表達了聘請律師代理解決這一不合理收費專項問題的願望。該市的一家律師事務所在接受要約後派出骨幹律師深入衆司機之中,理順了相應的法律關係,安撫了司機們的情緒,進行了專項代理。在工作中,律師們注意到,在近百名司機中除對增加收費一致有意見外,幾乎每一名司機又有不同程度的具體事項有待律師具體服務。只因司機整天忙於工作無暇向律師反映,但一致有長期聘請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的渴望。律師所適應這一需求,經請示市司法局,專門成立了該市個體出租車司機合法權益維護處。以該律師所的名義分別與每名司機簽訂了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確定了爲個體司機擔任私人常年法律顧問的關係。並採用靈活的形式收費,使多數個體司機滿足了願望。有律師爲他們個人當"法律衛士",化解了許多一觸即發的社會矛盾,該市的出租車風氣力之清新,也促進了該市交通部門的執法和全市依法治市了作的深入開展。B、某市兩百多位個體服裝業戶與一商場簽訂了長期租賃櫃檯合同。1994年末,由於該商場與鄰近商場有糾紛,被迫關閉了使用多年的通道,改變了商場經營佈局,使顧客出入不便,商場銷售額下降,而商場收櫃檯租金不變,犧牲了衆個體戶的利益。筆者有幸接受了幾位個體戶代表委託進行非訴訟代理。先是與商場交涉,協商解決。在協調這起糾紛中,幾名主要的個體戶代表爲防止以後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進一步要求共同聘請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對他們誠摯的請求,律師接受了要約,與他們確定了法律顧問關係,使律師所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雙豐收。這一例成功後,該市幾家個體戶集中的商場紛紛掀起個體戶請律師熱。商場也迫於壓力主動聘請律師作爲企業法律顧問。這樣,就從側面促進了律師法律服務工作的全面發展。

爲個體工商戶擔任法律顧問應注意的問題:首先要更新觀念,爲公民個人當法律顧問要和當企業的顧問同樣重視,要瞧得起他們,要走出去、走下去,深入基層,用誠心去增強人們對律師的信任,一旦時機成熟,耕耘必將得到收穫。但注意收費不要過高,應因地制宜,重在社會效益。

2、爲農民服務。寧老漢1985年承包了某縣西鄉的75畝荒山,如今寧老漢親手栽種的果樹已碩果累累。但村裏的一份成倍增加承包費的通知使寧老漢一愁莫展,他怎麼也想不通,國家不是一再強調農村政策長期不變,減輕農民負擔嗎?請律師打了二審歷時一年半的官司。法院判決結果,村裏單方增加收費不合理。寧老漢勝訴了。但他並沒有露出笑臉。因爲判決書上寫明村裏當年收費偏高,不合理,可誰能保證明年、後年的收費是否合理?他可不想再走出心愛的果園重上法庭。深思熟慮後的寧老漢終於下了也許是一生中難得的幾個重大決心:"咱農民把律師留住。也請個咱莊稼人的法律衛士吧。"消息傳開,村裏震動了。律師定期下去走訪時,村裏象過節一樣,農民奔走相告。"農民的律師來了,你家的那點事兒還不快點去請人家律師參謀參謀,拿個好主意。爲農民擔任法律顧問應注意的問題: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工作要耐心,要定期下農村回訪,一旦和農民有約定,千萬不要失約。在維護聘方農民利益的同時,工作要適當,不要偏激,防止激化了另一方,擴大了矛盾,應有理有節。

3、爲工人服務。魏某承包了原一街道辦小廠閒置的設備和廠房,正籌辦一個小型棉紗廠。在請律師代書承包合同時,通過律師瞭解到此事也非等閒小事,面臨理順承包關係、工商登記,產供銷業務、僱工繳稅、產品質量、資金運轉等一系列詳細操作問題。一時間他又失去了承包的勇氣。兩天後,他又來到律師辦公室,以一個朋友的口氣探問,律師能不能入夥和他一起承包,乾點事業。律師入夥專、兼職都可,只要懂法的坐陣,他懂技術,承包的事不難成功。律師笑了。律師人夥辦廠不可能,有多少事更需要律師去做啊!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吧,作承包人的私人法律顧問,律師可"身在所裏心在廠",在心中留份空間給廠裏,是廠子的保護神。

爲工人服務應注意的問題:光懂法律,運用法律是不夠的,應拓展律師的知識面,多瞭解顧問公民從事的專業技能,深入下去,相信懂一、二門專業技能對律師的全面深入發展會有好處。並且,擔任工人法律顧問工作也是一個學習專業技能難得的機會,一舉兩得。

4、爲外商提供服務。某市鐘錶廠1990年與德國一家名爲PETER的鐘表公司簽訂了關於引進塑模旅行石英鬧鐘的補償貿易合同。中方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優質石英鬧鐘10萬隻頂付設備款。1992年中方引進的設備試投產,樣品合格。待大量生產時,由於技術和管理原因,批量生產的產品質量達不到要求。雙方多次協商,均未奏效。但中方不能按期供貨的違約事實已定,德方在聲稱準備去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前,最後一次派代表來協商解決。與其說協商解決,不如說來最後通碟。德方全權代表系一名華裔德籍鍾先生,對祖國有着血濃於水的感情。而此次回國他又不得不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頗感爲難。在他去律師所諮詢中國有關法律時,律師的公正、精明、唯法至上的解答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爲能幫助他正確理順好跨國商務職責與愛國情感的關係,鍾先生誠懇要求以他個人名義聘請一名中國律師爲法律顧問。顧問合同十分特殊,期限是鍾先生在華居住期間。他還特別要求中方律師應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商業及本案談判機密。工作方式爲律師以祕書身份參與談判,不暴露真實身份,以免有損談判誠意。律師"遙控"指揮。在律師的全面幫助參與下,這起一觸即發的國際糾紛找到了解決的方案:德方無償再次援助中方工廠,提供合同外設備零件,並派技術員負責對工人技術培訓和質量把關。如再生產不出合格產品,雙方分擔責任。一起國際商務糾紛平息了。雙方合作的情感和信心增強了,鐘錶廠的機器又響起,可又有誰知道,在此案中幕後英雄、外商私人的法律顧問--律師起了關鍵的作用呢?

爲外商擔任法律顧問應注意的問題:以精幹、淵博的涉外法律學識震撼對方;以誠摯唯法至尊的公正心征服對方;以細緻高效的工作作風感染對方;以崇高的民族氣節和律師風度贏得對方。同時,保持良好交際禮儀和工作形象,與外方當事人交往適可而止,避免涉及外商個人或與案件無關的其他敏感問題。答疑儘量用書面形式。

5、爲"知名人士"服務。知名人士範圍很廣,包括一些演藝界的明星"大腕",也包括當地社會上的實力派人物,如著名企業家,有名氣的"大款"等等。這個階層的公民往往都是經過艱苦的奮鬥纔在改革開放的'社會大舞臺上脫穎而出的。他們有實業或事業,有問題需要律師長期提供幫助。他們也有經濟能力支付律師服務費。目前,全國各地的知名藝人請律師維護自己名譽權的案件不少,律師爲他們訴訟代理結束轉爲他們的法律顧問也不是新鮮事,此種情況本文略去實例。而爲其他類型的知名人士服務有待推廣。比如,某市在改革開放大潮中涌現出一位青年實業家,在幾年間由一名在露天市場擺攤的小商販一躍而成爲擁有幾千萬資產的私營企業家。其個人擁有三星級酒店、地下超級商場、經貿公司等實業。自然,爲其擔任法律顧問,是律師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多元化發展作貢獻的好機會。然而,只請一名律師爲其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工作的設想早跟不上了時代的發展。1993年,由該實業家出資提供一層樓諸間辦公室,以專爲該企業家提供法律服務的"某某律師樓"經司法局批准正式成立。何止請一位律師!具備了一定的實力,又有業務量,請個律師團作顧問又有何不可?爲這樣的公民提供法律幫助,分憂解難,同時也促進了律師事業的發展。何樂而不爲!

  三、應有的對策

針對公民私人法律顧問工作的廣泛開展,適應公民私人法律顧問工作的市場需求,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本人應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做好這項工作:

1.加強代理工作,爲進一步建立顧問關係培養感情。實踐證明,目前我國公民還極少有不通過先請律師進行專項代理工作而直接就聘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的情況,絕大多數都是有了糾紛纔想起聘請律師代理。因此,代理工作的好壞,給當事人留下的印象,直接影響和決定當事人是否再進一步與律師加強關係。代理工作成功,案子辦得漂亮,令當事人感激和賞識,這樣代理事務結束時雙方再確定顧問關係是順其自然的事情。反之,代理工作一團糟,當事人有沒有律師無所謂,即使有人推薦律師當顧問,當事人也不會心甘情願誠聘。

2.抓住重點案件,打開突破口。律師擔任公民的私人法律顧問在法制尚不健全的我國畢竟屬新生事物。人們普遍有觀望、考驗、最終決斷的過程。這是正常的,合乎規律的。律師如想有意識地打開這項工作的局面,需要先辦一兩件的實事,擺在衆客戶面前,這樣就不愁沒有業務。作爲法律顧問爲客戶服務,不一定非得是訴訟才"出名",有很多是通過非訴訟服務,甚至不通過辦法律事務,而通過講課、進行法制宣傳、法律方面的寫作、翻譯等等,也可使當事人爲之傾慕,確定顧問關係。好名聲是良性循環的,這給律師全面開展工作帶來了契機。

3.律師事務所可成立專項服務小組,有重點、有計劃地拓展局面。這方面應先分析透本地區公民私人法律服務市場的特點、服務對象的類別,再適當調配各有所長的律師班子,形成團結互助的專項小組,互相配合,"共同作戰"。比如,有的律師在農村長大,擅長爲農民服務;有的律師外語好,便於爲涉外客戶服務等等。

4.健全律師所的管理制度。應有公民私人法律顧問工作的登記制度,有適當的收費制度,有定期走訪和顧問公民反饋意見制度等等。定期組織律師交流這方面的經驗,組織律師與顧問公民聯歡等等。

5.收費制度靈活,因地制宜。對於那些有經濟實力和條件的客戶,可按常規收取固定數額的法律顧問費;對於那些條件一般,客戶繳費有一定困難,或客戶有要求律師先投入工作,後補交法律顧問費願望的,在簽訂法律顧問合同時可先收一部分費用。比如,收"簽約費",或"手續費"等。待以後律師作爲法律顧問爲客戶做具體工作時,可再根據標的按比例另行收費。

6.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律師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對那些暫不具備繳費條件,但確有困難急需法律幫助的客戶,義務提供援助。這方面,律師所和律師雖未能取得直觀經濟收益,但由此產生的社會效益是難以估價的。律師的名望和威信往往通過這方面的奉獻得以體現。

7.根據顧問公民的類別特點,可適當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對於有待開發的顧問公民服務市場,律師可主動去法制宣傳,義務辦班,定期去解答諮詢等。比如,對比較集中的個體戶羣體,律師可定期去開展合同法、稅法、競爭法宣傳。在宣傳中瞭解他們的困難,聽取他們呼聲,有針對性地擬定服務方案。

8.要佔領新聞媒介這個宣傳陣地,儘可能地擴大律師影響面。利用報刊、廣播,開辦律師服務節目,介紹宣傳公民私人法律顧問方面的成功經驗,使公民私人法律顧問觀念深入人心。我們不應等着記者們主動來找律師要題材,而應主動出擊,適應現代社會的節奏和旋律,高奏一曲律師全方位爲人民服務的凱歌。

  四、應注意的問題:

1.避免律師"唯利而顧",只注重經濟效益,忽略了社會效益。律師的服務不應是"短期行爲","誰花錢請得起就爲誰服務",應有遠大的胸襟和職業的責任感。

2.顧問律師應堅持法制原則;明辨是非,合法合理地提供法律幫助,而不能損人利益幫助客戶鑽法律空子,律師應不爲金錢所惑,堅持原則。律師是公民私人法律顧問,更是法律衛士。

3.注重律師禮儀、形象和尊嚴。由於律師爲公民私人服務,難免有隨同客戶一起出入各種社交場合的情況,自愛、自重、自尊是律師起碼的一種職業美德,應避免參加有失律師身份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