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史密斯和籃球

籃球運動是以投籃、上籃和扣籃爲中心的對抗性體育運動之一,兩隊參與,每隊出場5名隊員,目的是將球投入對方球籃框中得分,並阻止對方獲得球權和得分。隊員可將球向任何方向傳、投、拍、滾或運,但要受規則的限制。籃球比賽的形式多種多樣,其中包括最流行的街頭三人籃球賽。當今世界籃球水平最高的聯賽是美國籃球職業聯盟(NBA)比賽。

奈史密斯和籃球

籃球運動,創建時間爲1892年1月(另一種說法是1891年12月),創建人爲美國馬薩諸塞州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男子籃球在1904年被列入奧運會的表演項目,到1936年柏林奧運會成爲正式項目。而女子籃球則到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才成爲正式比賽項目。

1891年12月初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後爲春田學院),該校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爲了解決冬季室外寒冷,橄欖球、棒球無法正常開展而發明了籃球,他借鑑了籃網球(netball)的規則,當年的籃球規則只有13條,奈史密斯博士於1939年逝世,終年78歲。

1891年,奈史密斯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他從當地兒童喜歡用球投向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家各戶都備有桃筐)的'遊戲中得到了啓發,創編了籃球遊戲。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隻籃筐別釘在健身房內看臺的欄杆上,籃筐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約10碼),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爲活底的鐵籃,再改爲鐵圈下面掛網。人們稱這種遊戲爲“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經過他與同事們反覆商量才定名爲“籃球”。

奈史密斯30歲時便發明了籃球,但籃球誕生後近半個世紀始終被人們所忽視,直到1936年柏林奧運會上才受到應有的尊重。75歲高齡的奈史密斯隨美國籃球隊抵達柏林,但美國籃球隊教練只負責他從美國到柏林的機票費,不承擔其在柏林的旅館費和入場券費用,當時籃球還不夠普及。而美國奧委會對此置之不理,使得這位籃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首任祕書長威廉·瓊斯則很尊重和敬佩他,不僅解決了他的旅館費用,並邀請他爲奧運會首場籃球比賽開球。開球前,瓊斯向全體參賽運動員介紹了這位籃球發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熱烈歡迎。全部比賽結束後,瓊斯又安排奈史密斯主持發獎儀式,並授予他一枚奧林匹克特別勳章表彰他發明籃球的功績。當一位德國小姑娘向他敬獻月桂冠時,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動得把帽子拋向天空。

奈史密斯於1939年逝世。爲了永遠懷念這位籃球運動先驅,國際籃聯在1950年第1屆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期間舉行的第一次中央局,決定把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的金盃命名爲“奈史密斯杯”。詹姆斯·奈史密斯未曾料到,由他創建的籃球項目竟然已經發展爲美國國內的第三運動以及世界第十大球類運動,參與人數甚至略高過了冰球。爲了紀念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籃球的功績,在春田學院校園內修建了美國籃球名人館—詹姆斯·奈史密斯紀念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