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外語水平考試簡介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是國家教育委員會舉辦的外語水平考試。包括了英、日、德、法、俄語五個語種。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全國外語水平考試簡介,歡迎大家閱讀!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簡介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簡介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是國家教育委員會舉辦的外語水平考試。最初只有英語水平考試(PET),專門用來鑑定赴英語國家留學人員的英語水平。隨着我國對交流的擴大,考試的語種逐漸增至英語、法語、德語、日語和俄語五個語種。其成績主要用於選拔公費出國留學人員,也用於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聘用外語人才或其他用途。 該考試由國家教委設立,由國家教委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成績滿分爲160分,出國合格線爲110分,其中聽力成績必須達到24分。成績合格者可申請辦理“全國外語水平考試合格證”並可申請公費出國進修。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分英、日、德、法、俄語五個語種。分別爲:

1、全國英語水平考試(PETS)

2、全國日語水平考試(NNS)

3、全國俄語水平考試(тпря )

4、全國德語水平考試(NTD)

5、全國法語水平考試(TNF)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的英、日、俄語三個語種的考試,程度相當於大學外語專業本科二年級結束時水平。英語考“寫作、聽力、語法結構和詞彙、完形填空、閱讀理解”五個部分。

日語考“聽力、文字詞彙、語法、閱讀理解、對話理解、翻譯”六個部分。俄語考試項目與英語相同。以上三個語種的考試時間均爲140分鐘。

德、法語兩個語種除了參加筆試以外,筆試成績合格者還須參加口試,口試合格方可申請辦理“全國外語水平考試合格證”。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每年考試三次。

WSK是對非外語專業人員的外語水平考試,具有不同於專業外語考試的一些特點。首先,它不依據某一教學課程的學習內容來命制試題,凡能滿足考試要求的課和或教材都適於考生的'語言訓練和應試準備。其次,作爲非外語專業人員的外語考試,測試的重點不在於考生掌握外語的精確性,而在於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

WSK是標準參照性考試,各語種評價標準的設定,比照了國內或國外有關語言能力的等級。考慮到各語種的語言特點及其普及程度的不同,它們的某些能力要求不盡一致。但是,它們通過嚴格的試題編制程序,題目預測,專家定性分析,計算機評卷,分數加權及線性迴歸等標準化技術手段,保證了參加同一語種不同年度間考試的考生成績的等值。

WSK的這些特點及其技術保障,爲擴大它的使用範圍提供了可能。目前WSK除用於考覈出國留學人員外,還適用於:

1、有關外語培訓中心對其學員外語水平的評估;

2、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對其工作人員外語水平的鑑定;

3、非外語專業人員職稱評定時的外語水平鑑定、

4、其他外語自學者對其外語水平的評估。

實際上,它的英語考試(PET)成績已經得到了某些外國院校的承認。德語考試(NTD)的成績在1994年以後,還將被德國駐華使館作爲對中國赴德留學生人員簽證的德語水平依據。

WSK在全國設立了31個考點,考生個人或集體可就近報考。

  考試時間安排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是爲鑑定非外語專業人員的外語水平而設置的考試,其成績主要用於選拔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每年舉行三次考試,第一次考試定於3月的第四個星期六,考英語(PET)、日語(NNS)和俄語(ТПРЯ);第二次考試定於7月的第一個星期六,考法語(TNF)和德語(NTD),口試於次日舉行; 第三次考試定於9月的第三個星期六,考英語(PET)。

  報名日期和辦法

(一)報名日期: 第一次考試報名時間爲每年的1月第一個星期一開始持續十天;第二次考試報名時間爲5月第一個星期一開始持續至十天;第三次考試報名時間爲7月的第一個星期一開始持續至十天。考點可根據當地情況提前報名。考生可以函報,但必須提前20天與考點聯繫。

(二)報名辦法: 採取集體報名和個人報名兩種辦法。集體報名須持單位介紹信, 詳細寫明每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個人報名須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軍人憑相應的身份證件)。報名時, 考生須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張。

  考試報名地點

英語(PET)、日語(NNS)和俄語(ТПРЯ)三個語種可在全國各考點報名考試,函報請在報名開始前20天與考點聯繫。

法語(TNF)和德語(NTD)的考點設在:

北京語言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考試成績及發送辦法

(一)考試成績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簽發。

(二)成績報告單一般在考試後六週左右, 由各考點轉發給有關單位或個人。

(三)考試成績對於出國人員有效期爲兩年, 如作爲其他用途的參考不受此年限限制。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適用範圍

目前WSK除用於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外,還適用於:

1、有關外語培訓中心對其學員外語水平的評估;

2、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對其工作人員外語水平的鑑定;

3、非外語專業人員職稱評定時的外語水平鑑定;

4、其他外語自學者對其外語水平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