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牀執業醫師考點:頸椎病的診斷

  一般原則:

臨牀執業醫師考點:頸椎病的診斷

臨牀表現與X線片均符合頸椎病者,可以確診。

②具有典型頸椎病臨牀表現,而X線片上尚未出現異常者,應在排除其它疾患的前提下,診斷爲頸椎病。

③對臨牀上無主訴及體徵,而在X線片上出現異常者,不應診斷爲頸椎病。可對X線片上的異常所見加以描述。

除以上原則外,各型頸椎病的診斷如下:

  (1)頸型頸椎病

①主訴頭、頸、肩疼痛等異常感覺,並伴有相應的壓痛點。

②X線片上頸椎顯示曲度改變,或椎間關節不穩定,具有“雙邊”、“雙突”、“切凹”、“增生”等表現。

③除外頸部扭傷(俗稱“落枕”)、肩周炎、風溼性肌纖維炎、神經衰弱及其它非因頸椎間盤退行變所致的肩頸部疼痛。

  (2)神經根型頸椎病

①具有較典型的.根性症狀(麻木、疼痛),且其範圍與受累的神經根所支配的區域相一致。

②X線片上顯示頸椎曲度改變、不穩或骨質增生。

③壓頸試驗或上肢牽拉試驗陽性。

④痛點封閉治療效果不明顯。

⑤臨牀表現與X線片上的異常所見在節段上相一致。

⑥除外頸椎骨實質性病變(如結核、腫瘤等)、胸廓出口綜合徵、肩周炎、網球肘、肱二頭肌腱鞘炎等以上肢疼痛爲主的疾患。

  (3)脊髓型頸椎病

①臨牀上有脊髓受壓表現,分爲中央及周圍兩型。中央型症狀先從上肢開始,周圍型者則從下肢開始,又分爲輕、中、重三度。

②X線片上顯示椎體後緣多有骨質增生,椎管前後徑出現狹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