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結核藥物的不良反應

世界上約有20億人(1/3人口)感染了結核分枝桿菌,其中,每年有960萬例發展爲活動性結核病。據世界衛生組織(WHO)2015年報告,中國結核病患病例數爲120萬例,估算髮病例數93萬例。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抗結核藥物的不良反應的知識,歡迎閱讀。

抗結核藥物的不良反應

  一、重視臨牀資料收集

疾病診斷第一步驟是收集患者臨牀資料,包括病史採集、體格檢查、實驗室及輔助檢查。結核病是一種慢性疾病,機體免疫功能低下是其發病的主要原因。因此,在結核病診斷明確後,不能忽視其他次要診斷,特別是與結核病相關疾病的診斷。在診斷上,應堅持以患者爲整體的原則,關注其營養狀況、肝臟情況、是否併發糖尿病及免疫功能受損的疾病。在治療上,要注意結核病治療週期較長,一般在6個月以上,而耐多藥結核病(MDR-TB)治療週期爲18〜24個月;同時,要注意結核病治療需聯合4種一線抗結核藥物,而在MDR-TB治療強化階段應包括至少4種可能有效的二線抗結核藥物(包括一種注射抗結核藥物)和吡嗪酰胺。因此,在制定治療方案時應重視既往病史採集,對患者本次發病的誘因、基礎疾病、既往用藥史及藥物ADR史,以及可能影響肝、腎、血液功能的相關全身性疾病進行分析,以減少ADR發生。

  二、慎重超說明書用藥

隨着結核分枝桿菌耐藥性的快速發展,研發全新機制的有效藥物已是必要選擇。一方面,新型藥物如貝達喹啉、德拉馬尼等,已納入抗結核藥物中;另一方面,如何發揮好現有抗結核藥物的作用與潛力,根據藥物的藥效動力學和藥代動力學特性,科學地改變常規給藥方法和必要的超說明書應用等。如高劑量異煙肼應用也已納入了第5組抗結核藥物中。無論是新型抗結核藥物應用,還是現有抗結核藥物的超說明書用藥,均必然會增加ADR的發生。

超說明書用藥(藥品未註冊用法)是指疾病治療中藥品使用的適應證、給藥方法或劑量未列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藥品說明書之內。超說明書用藥的具體含義包括適應人羣、適應證、給藥途徑或給藥劑量等與藥品說明書註冊內容不符,或超出規定的範圍。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發佈的第64期《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中報道,由於超劑量使用導致嚴重ADR所佔的`比例高達65.10%。

因此,在超說明書用藥時,要充分了解藥品相關知識和臨牀使用情況,包括:(1)瞭解藥品的法定適應證;(2)只有在無合適的藥物可供選擇或針對特殊人羣用藥時,纔可超說明書用藥;(3)掌握超說明書用藥的文獻資料和循證醫學證據,預先評估其全性和有效性;(4)如果缺乏相關的處方集或指南,應與臨牀藥師、臨牀藥理學家等專業學者進行討論;(5)告知患者超說明書用藥的原因及可能導致的風險,並獲得患者簽署的知情同意書(6)在患者病歷中記錄相關情況(7)必須對藥效和ADR進行嚴密監控和評估(8)定期向相關機構報告超說明書用藥的ADR情況。

  三、強化治療過程的督導管理

治療週期長和患者依從性差是影響結核病治療效果的主要因素。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規範化治療時要開展督導管理,特別對於MDR-TB患者,應採取全程督導化學治療。開展督導管理的目的在於:(1)確保患者按時、規律、全程用藥,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2)及時發現ADR,減少患者治療風險。ADR大多發生在治療強化期,但可貫穿於整個治療過程;同時,MDR-TB治療時間長,ADR出現次數多。因此,醫務人員在治療過程中,應強化治療過程的督導管理,密切觀察患者的症狀和ADR發生情況,及時處理輕度ADR。出現中度及以上ADR時,須及時督促患者到結核病定點醫院檢查處理,防止發生嚴重後果。

綜上所述,ADR是抗結核藥物治療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在臨牀制定治療方案時,應重視臨牀資料收集,堅持以患者爲整體的原則,關注其營養狀況和肝臟情況。同時,在採用超說明書用藥時,要充分權衡利弊,密切觀察藥物療效和ADR。另外,在抗結核治療過程中,應強化督導管理,及時處理輕度A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