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執業醫師技能考試介紹

  一、考試基地基本要求

中醫執業醫師技能考試介紹

承擔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點,其下設的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標準除符合《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一)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個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條件,便於管理。

(二)醒目位置張貼考生須知和考站分佈圖等有關內容。

(三)設置考生候考區,方便考生等候參加考試。

(四)有符合條件的保密室,以存放試卷與其他保密資料。

(五)配備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維護考試秩序和紀律。

  二、考試基地器材配置

(一)一般器械

聽診器、臺式血壓計(水銀)、溫度計、叩診錘、壓舌板(一次性)、手電筒、消毒手套、消毒器具、消毒液、消毒棉球(紗布)、消毒棉籤、液體石蠟、75%和95%酒精棉球、2%碘酒棉球、消毒滑石粉、膠布、讀片燈箱、檢查牀、硬板、擔架、直尺、皮尺、鑷子、大頭針、屏風、污物桶等。

(二)專用設備和器械

脈診墊、毫針(0.5寸、1.0寸、1.5寸、2.0寸、2.5寸)、三棱針、皮膚針、皮內針;大、中、小型號拔火罐;艾絨、艾條、火柴;推拿巾、繃帶或三角巾、小夾板;手術衣、隔離衣;換藥包、止血鉗;吸痰器、吸痰管;穿刺包(腰穿、胸穿、骨穿、腹穿);導尿包、胃管;吸氧設備。

(三)符合操作要求的多用途醫學教學模擬人。

(四)心電圖檢查單、X線片、實驗室檢查結果報告單等。

(五)實施考試所需的其他器材。隨着考試手段的不斷改進,將引進聲光電模擬,以及微機人機對話等科學方法,須配備計算機、打印機等設備。

  三、考試實施

(一)考試內容

1.第一站:辨證論治

提供一個病例資料,要求考生依據所提供的中醫四診等臨牀資料,進行中醫辨證分析(病因、病機、病位、病性等),類證鑑別(僅限中醫執業考生),完成中醫診斷、治法、方劑名稱、具體的藥物處方(藥物,劑量、煎服法等),針對病情,提出中醫預防、調護方面的措施與注意事項;中西醫結合考生還要完成西醫診斷依據、西醫疾病診斷、鑑別診斷及西醫診療計劃等測試內容。

注:辨證論治考試評分項目的'設置,根據每年命題情況合理調整。

2.第二站:基本操作

中醫臨牀技術操作;

西醫內科體格檢查(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不測試此項目);

西醫臨牀技術操作(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不測試此項目)。

3.第三站:臨牀答辯

(1)中醫臨牀問題答辯;

測試中醫問診技術有關問題;

測試其他中醫臨牀問題。

(2)西醫臨牀問題答辯

測試西醫臨牀問題(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不測試此項目);

(3)輔助檢查結果臨牀判讀(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不測試此項目)。

(二)考試方式

考生在指定考試地點分別隨機抽取題號後完成各站考試。

第一站考試:辨證論治

在統一的答題卡上完成書面辨證論治。

第二站考試:基本操作

(1)中醫臨牀技術操作

鍼灸穴位體表定位:同性別考生相互操作;

鍼灸、拔罐、推拿等臨牀技術操作:敘述並現場實際操作;

中醫望、聞、切診技術的操作:敘述或現場實際操作。

(2)西醫內科體格檢查:由同性別考生相互操作;

(3)西醫基本操作:敘述並現場實際操作。

第三站考試:臨牀答辯

依據考生隨機抽取的試題,現場問答所測試的問題。

中醫臨牀問題答辯:現場口試;

西醫臨牀問題答辯:現場口試;

輔助檢查結果臨牀判讀:現場口試。

(三)考試題量

辨證論治:1道試題;

基本操作:4道試題(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3道試題);

臨牀答辯:4道試題。

(四)合格標準

每考生必須完成1~3站考試;

考試總分爲100分,達到60分爲考試合格。

附:中醫醫師資格實踐技能各站考試項目設置與有關內容一覽表

注:實踐技能考試成績當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