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底基層交工驗收的通知

鑑於路面底基層已進入施工高峯期,為了保證路面底基層交工檢驗工作規範,有序地開展,現作以下幾點要求,請認真遵照執行。

關於底基層交工驗收的通知

一、交工條件

1、所有交工路面底基層頂面必須做到表面平整,橫坡平順,表面穩定沒有鬆散現象。

2、路面底基層的標高、寬度、線型及橫坡度符合圖紙要求。

3、路面底基層交工長度不宜少於1KM,並應安排連續、整段地交工。

二、檢驗程序

施工單位在進行路面底基層施工時,駐地辦與施工單位應及時組織交工驗收小組,對底基層的壓實度、平整度、縱斷面高程、寬度、橫坡度進行檢測,在施工之後第二天至下基層施工前進行彎沉檢測,施工單位應及時完成交工驗收的.自檢資料,駐地辦負責對驗評資料整理歸檔。

三、組織交工

路面底基層交驗工作由駐地辦組織並負責實施,主要檢測項目應由駐地辦人員司儀,代表處派人員參加彎沉檢查。

四、檢測工作

1、檢測項目及頻率按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

2、交工前施工單位應恢復中線,主線上每20m一個斷面,每個斷面標出八點(左右路基邊緣,硬路基內邊緣,1/2行車道,中央分隔帶邊緣),匝道上每個斷面標出三點(中線及左右路基邊緣),曲線段應加補曲線主點。

3、對應彎沉值過大的點,應找出周圍界限。由駐地辦明確責任人對不合格段落處理進行全程跟蹤落實。

4、路面彎沉檢測車輛由代表處統一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