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實務》預習考點:現金流量表

導讀:初級會計考試預習備考階段是打下良好基礎的黃金時期,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整理初級會計實務預習考點,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8《初級會計實務》預習考點:現金流量表

【內容導航】:

(一)現金流量表概述

(二)現金流量表的結構

【所屬章節】:

知識點屬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第七章財務報告第四節現金流量表的內容。

【知識點】:現金流量表

現金流量表

一、 現金流量表概述

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

現金流量是指一定會計期間內企業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企業從銀行提取現金、用現金購買短期到期的國債等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之間的轉換不屬於現金流量。

現金是指企業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如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等)等。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不屬於現金。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爲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現金等價物通常包括三個月內到期的債券投資等。權益性投資變現的金額通常不確定,因而不屬於現金等價物。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現金等價物的範圍,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影響企業現金流量表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項目金額變化的有( )。

A.以貨幣資金購買3個月內到期的國庫券

B.以銀行存款支付職工工資、獎金、津貼

C.將庫存現金存入銀行

D.收到出租資產的租金

【答案】BD

【解析】以貨幣資金購買3個月內到期的國庫券、將庫存現金存入銀行都是屬於現金與現金等價物內部的增減變動,不會影響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增加或減少,選項AC錯誤;以銀行存款支付職工工資、獎金、津貼會引起現金的減少,會影響“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選項B正確;收到出租資產的租金,會引起現金的增加,會影響“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選項D正確。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除投資和籌資活動以外的)

經營活動是指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經營活動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工資和交納稅費等流入和流出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活動或事項。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買賣及證券類投資)

投資活動是指企業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範圍內的投資及其處置活動。投資活動主要包括購建固定資產、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等流入和流出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活動或事項。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借錢”和“還錢”)

籌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籌資活動主要包括吸收投資、發行股票、分配利潤、發行債券、償還債務等流入和流出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活動或事項。償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商業應付款屬於經營活動,不屬於籌資活動。

【例題單選題】下列各項中,會引起現金流量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項目發生增減變動的是( )。

A.償還長期借款的現金流出

B.收取現金股利的現金流入

C.購置固定資產的現金流出

D.購買日常辦公用品的現金流出

【答案】D

【解析】選項A屬於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選項B、C屬於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選項D屬於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引起“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項目發生變動。

二、現金流量表的結構

我國企業現金流量表採用報告式結構,分類反映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最後彙總反映企業某一期間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淨增加額。

三、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

(一)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

編制現金流量表時,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方法有兩種,一是直接法,二是間接法。這兩種方法通常也稱爲編制現金流量表的直接法和間接法。

採用直接法編制時,可以採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賬戶法,也可以根據有關科目記錄分析填列。

1. 在直接法下,一般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爲起算點,調節與經營活動有關各項目的增減變動,然後計算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2. 在間接法下,則是以淨利潤爲起算點,調整不涉及現金的收入、費用、營業外收支等有關項目,剔除投資活動、籌資活動對現金流量的影響,據此計算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企業應當採用直接法列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主要類別列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二)現金流量表主要項目說明

  1.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實際收到的現金,以及前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本期收到的現金(包括應向購買者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本期預收的款項,減去本期銷售本期退回商品和前期銷售本期退回商品支付的現金。企業銷售材料和代購代銷業務收到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反映。

【記憶方法】現賣現收、前賣現收、後賣現收。

(2)“收到的稅費返還”項目,反映企業收到返還的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和教育費附加等各種稅費返還款。

(3)“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所有屬於經營活動範疇,但不屬於以上內容的現金流入均在此列示。如罰款收入、流動資產損失中由個人賠償的現金收入、經營租賃收到的現金等。

(4)“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本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實際支付的現金(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的未付款項和本期預付款項,減去本期發生的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企業購買材料和代購代銷業務支付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反映。

【記憶方法】現買現付、前買現付、後買現付。

(5)“支付給職工以及爲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等職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所得稅)。

【提示】不包括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的各項費用(此內容應計入經營活動中的其他支付項目);以及支付給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此內容應計入投資活動中的購建固定資產項目)。

(6)“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反映企業發生並支付、前期發生本期支付以及預交的各項稅費,包括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

(7)“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經營租賃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保險費、罰款支出等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金額較大的'應單獨列示。

  2.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對其他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等收到的現金,但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淨額除外。

(2)“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對其他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等分回的現金股利和利息等。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企業出售、報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如投資性房地產)所取得的現金(包括因資產毀損而收到的保險賠償收入),減去爲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後的淨額。

(4)“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企業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所取得的現金,減去相關處置費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持有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後的淨額。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如投資性房地產)支付的現金(含增值稅款等),以及用現金支付的應由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

【提示】不包括

①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部分(應計入籌資活動中“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項);

②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應計入籌資活動中“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

③企業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固定資產各期支付的現金(列入籌資活動中“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

(6)“投資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取得除購買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對其他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等所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淨額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購買出價中以現金支付的部分,減去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持有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後的淨額。

(8)“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1)至(7)項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金額較大的應當單獨列示。

3.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以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金實際收到的款項(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佣金等發行費用後的淨額)。

【提示】由企業直接支付的審計、諮詢等費用,在“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不能從這裏扣除。

(4)“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支付給其他投資單位的利潤或用現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

(5)“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1)至(4)項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金額較大的應當單獨列示。

【提示】償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商業應付款屬於經營活動,不屬於籌資活動。

(2)“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舉借各種短期、長期借款而收到的現金,以及發行債券實際收到的款項(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佣金等發行費用後的淨額)。

(3)“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爲償還債務本金而支付的現金。包括:歸還金融企業的借款本金、償付企業到期的債券本金等。